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

6.稅政二科 7.稅政三科 2.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依法承擔規定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9月28日成立,全州地稅系統下轄12個縣市局,1個直屬徵收分局,下設48個分局,12個稽查局。目前,大理州地稅系統共有在職幹部職工1067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895人,占總人數的83.9%;黨員705人,占總人數的66%。主要負責全州範圍內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14個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和養老保險費等5種社會保險費以及工會經費等8項基金的徵收工作。
多年來,大理州地方稅務局在省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工作宗旨,認真實踐省地稅局“內提素質,外樹形象,打造陽光地稅”的工作目標,緊緊圍繞“依法治稅、陽光辦稅、科技管稅、人才興稅、著力培稅、服務促稅”的總體工作要求,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為己任,堅持組織收入原則,嚴格依法治稅,落實稅收政策,最佳化納稅服務,規範稅收管理,加強隊伍建設,推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大理州地方稅務局以組織收入為中心,狠抓稅收征管,嚴格依法治稅,連年圓滿完成省地稅局和州委、州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為保障地方財力和促進大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大理州地方稅務局在納稅服務、信息化建設、隊伍建設和廉政建設等方面狠下功夫,取得良好成效,得到上級機關、社會各界及廣大納稅人的肯定和好評。全州地稅系統已榮獲國家級“青年文明號”1個,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2個,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1個;榮獲省級“青年文明號”9個,省級“文明單位”12個,省級“先進單位”6個,省級“記功集體”15個;州級“青年文明號”22個,州級“文明單位”28個,州級“先進集體”84個。獲國家級表彰“先進工作者”1人,省級表彰“先進工作者”、“記功個人”等22人,州級表彰“先進工作者”、“業務標兵”“計算機操作能手”等306人。

主要職責

(一)擬訂地方稅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地方稅收收入,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二)參與研究綜合經濟政策,提出完善地方稅收管理的建議。
(三)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貫徹執行,組織實施地方稅務系統稅收業務、徵收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四)組織地方稅稅源管理、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納稅評估、反避稅、國際稅收管理、稅務稽查、地方稅發票、票證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規定許可權範圍內地方稅收減免及其他地方稅涉稅審批事項。
(六)貫徹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和規範,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組織稅收宣傳,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
(七)負責組織規定範圍內基金、規費的徵收工作。
(八)負責組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
(九)負責管理所轄縣(市)地方稅務局。
(十)承辦雲南省地方稅務局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信訪、保密、保衛、事務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審核重要文稿;負責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信息公開;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2.政策法規科
擬訂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執行;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事項並負責辦理;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備查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國家賠償工作。
3.計畫財務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稅源調查、稅收收入分析預測、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負責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和稅費票證的領發、管理等工作;負責除社會保險費外的費票繳銷及與銀行的對賬工作。貫徹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編制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負責資產購置、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財務審計。
4.徵收管理和納稅服務科(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貫徹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辦法;提出完善專業化徵收管理的建議;負責稅收征管數據的管理套用及稅收征管風險管理、綜合性納稅評估;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和征管狀況監控分析;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負責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實施;負責納稅服務工作;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稅務著裝管理工作;參與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負責大型企業稅源管理、納稅評估、納稅服務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匯合(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牽頭組織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5.稅政一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稅收業務管理;對有關稅(費)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相關稅源監控管理及稅收收入分析。
6.稅政二科
負責地方稅務系統征管範圍內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業務管理;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重點企業的稅源管理、稅基管理、涉稅事項審批、彙算清繳;負責相關稅收收入分析。
7.稅政三科
責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筵席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菸葉稅、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的稅收業務管理;對有關稅(費)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相關稅源監控管理及稅收收入分析。
8.規費管理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及規定範圍內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負責社會保險費對賬和報表的統計、編制、上報;負責各項規費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組織規費綜合性政策調研,參與起草有關規費政策、規章、法律文書和報告;負責對有關費種的具體業務進行指導、解釋和處理。
9.科技信息科
貫徹實施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規章制度、信息化建設規劃、實施方案;負責軟體推廣套用和技術培訓;負責信息化建設所需設備配置;負責稅費徵收數據的採集、分析和監控;負責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
10.宣傳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及管理;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教育培訓經費的預算及管理。
11.人事科
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和領導班子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辦理出國(境)人員的有關事務;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本系統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12.監察室
負責行政監察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規定的貫徹執行;按照規定許可權查處違紀案件;承擔行風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直屬機構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設2個直屬機構。
1.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承擔查處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工作。
2.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依法承擔規定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三)派出機構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設2個派出機構:經濟開發區分局和旅遊度假區分局,依法承擔規定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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