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假如你與甲公司簽有勞務契約,你就是甲公司的勞務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個乙公司參加勞務,享受乙公司的報酬。
一是社會保險待遇。國有企業失業人員與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動契約後,就成為勞務派遣企業的職工。根據國家規定,所有企業都必須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因此,國有企業失業人員到勞務公司再就業後,勞務公司必須為其繳納五項社會保險費用,即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基數為:低於自治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高於60%的,以應發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納。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為: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高於60%的,以應發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納。冬季停工期間,由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二是住房公積金待遇。根據國家和我市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在同一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契約工齡的職工,企業和職工個人都公必須繳納住房公積金,積金歸職工個人所有。企業和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基數為職工本人應發工資,繳費比例不得低於工資基數各5%的最低標準。本市國有企業失業人員與企業解除勞動契約時,已經將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退還給了本人的,這次實現再就業後,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月起,重新為每個再就業人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