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人口

全鎮行政面積160平方公里,轄58個行政村,308個自然村,3個居民區,總人口56245人,總戶數16498戶,全年出生441人,死亡360人,人口自然增長率為1.44‰。2005年全鎮生產總值4.24億元,工農業總產值8.9億元,財政總收入848萬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3862元。
經濟發展

大同鎮是一個典型的農業大鎮,該鎮以發展蠶桑、毛竹作為農業的主導產業,以打造“萬畝蠶桑基地”為目標,做大做強蠶桑業;以毛竹作為農民的“綠色銀行”,累計發展毛竹25000畝,其中高效毛竹5000畝;同時積極發展有機茶葉、蓮子、吊瓜、西甜瓜等多種農作物;畜牧業發展勢頭良好,畜禽養殖基地大力推廣使用無動力厭氧淨化池,推行畜禽生態養殖,較好地減輕面源污染,實現社會、經濟、生態效益地有機結合。
大同鎮的來料加工業迅猛發展,全鎮58個行政村中有54個村已經發展來料加工業,從業人員達5800人,一級經紀人40人,加工行業涉及串珠、皮筋、針織、工藝品、天堂傘、錫箔等七大類,打造鋪天蓋地的“百姓經濟”。
內設機構

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全鎮工業經濟發展計畫編制制訂工作;負責對全鎮工業企業的管理、規劃、協調、監督服務及計畫實施和考核工作;負責全鎮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全鎮企業各項指標完成統計工作;盤活存量企業資產,積極做好個私企業發展工作。
農業辦公室:負責全鎮農村經濟發展計畫的編制和制訂工作;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工作;積極參與制訂發展農村經濟相關鼓勵政策,促進農業產業化升級提高;負責實施科興農、農機技術推廣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農業信息工作,指導農業信息體系建設。
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全鎮社會救濟款物、優待撫恤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費的發放,以及農村困難戶、五保戶的管理工作;負責對義務兵役任務的完成,退伍軍人的接受安排,民兵整組以及民兵訓練工作;積極做好殘疾人的就業和管理工作;積極做好老齡工作,努力維護好老年人合法權益,督促和檢查老年法規在全鎮的貫徹執行;協助市教育局,積極做好各校的各項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和鞏固本轄區的九年制義務教育水平;積極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積極參與基層法律服務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人民調解工作;積極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對全鎮文化市場的管理、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主要領導

俞偉:黨委副書記、鎮長,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側重農業經濟和財政工作;
郎有金: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側重重點項目協調管理工作;
翁祝青: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分管黨群工作,主持紀檢工作,側重幹部隊伍建設;
蔡愛珍:黨委委員、副鎮長,分管城建、土管工作;
姜建生:黨委委員、副鎮長,分管工業、招商引資、勞動安全、科技、環保、質檢、行政審批、商貿流通、統計工作,協助做好重點項目協調管理工作;
周繼發:黨委委員、副鎮長,分管農業、幫扶、移民、生態建設、科協工作,協管財政工作,負責勞動力素質培訓工作;
汪建平:黨委委員,分管組織、人事、工會、老齡、老幹部工作;
蔣華:黨委委員、人武部長,主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武工作,負責便民服務中心工作;
馮慧超: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協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消防工作;
陳永平:黨委委員,分管宣傳、宗教、統戰、交通工作;
呂鵬雲:副鎮長,分管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俞利海:副鎮長,分管民政、殘聯、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陸國雄:調研員,主管重點工作落實督查;
蘆秀根:調研員,協助做好重點工作督查,協助工會和老幹部工作;
熊壽高:調研員,協助做好重點工作督查,協助宗教、統戰工作。
饒英忠:調研員,協助做好重點工作督查,協助老齡和人大工作。
招商引資

歷史文化

顧祖禹在其《讀史方輿紀要》中,記敘大同鎮地理位置之重要時,稱大同鎮為“東連上谷,南達並恆,西界黃河,北控沙漠,居邊隅之要害,歸京師之藩屏”。1、據《大同縣誌》載,大同城為“明洪武三年(公元1372年)大將軍徐達因舊土城增築,周十三里,高四丈二尺,址砌以石牆,甃以磚,門四”。2、《明史·太祖本紀》亦載: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正月,命“周王棣、晉王楓率河南、山西諸衛軍出塞,築城屯田”。3、當然這裡所說的築城屯田,並不一定專指修長城,亦可能指修住兵的城堡,但由此時起,即開始經營大同邊地防務無疑。明王士騎《三雲籌俎考》載:“永樂七年(公元1409年),置鎮守總兵官,於是大同稱鎮。”4、《大同縣誌》中記載,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餘子俊以戶部尚書兼左副部御史,總督大同、宣府軍務時,由“大同中路起,西至偏關接界去處止,東西地遠六百餘里,地勢平坦無險可據,應調集中、西二路征操馬步官軍並屯種宦舍餘人等做與墩樣,從中路起隨小邊故址,每二里立墩台一座,每座四面根腳各闊三丈,高三丈,對角做懸樓二座,長闊各六尺。空內挑壕塹,闊一丈五尺,深一丈許”。5、《大同縣誌》亦有記載:“成化二十一年,總督軍餘子俊請築長城,五月都指揮顧綱以京營兵六千助役。”6、由此可見成化二十一年築墩台,並挑壕塹,築城牆,將墩台連成一線是無疑了。但文中所淡“隨小邊故址……”,其“小邊”肯定是成化二十一年以前所築長城。另據《明史·餘子俊列傳》記載,餘子俊在向朝廷請修宣大邊牆時,說:“東起四海冶,西抵黃河,延袤千三百餘里,舊有墩百七十,應增築四百四十。”7、也同樣說明這個問題。但具體為哪年所建呢?既有明洪武至成化年間所建可能,亦有沿襲明以前所遺存舊長城的可能。、大同鎮長城主要是在明嘉靖年間修築的。據《大同縣誌》記載:“壬寅六月(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廷椎(翟鵬)總督宣、大、偏、保並節制山東、河南,公乃挑修大同壕牆一道,深廣各二丈,且壘土為牆,高復倍之,延袤二百九十餘里,添築新墩二百九十二座,護墩堡一十四座。”8、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巡撫詹榮以大同無險,乃築東路邊牆百三十八里,堡七,墩台百五十四。”
9、“嘉靖二十五年(公元1546年),總督翁萬達及都御史詹榮、總兵周文議曰:‘塹可填渡,且不利拒守,故必成長城。長城必有台,利於旁擊;台必置屋,以處戍卒;近城必築堡,以休伏兵;城下留數暗門,以便出哨。’又曰:‘自陽和宣府李信屯舊無城,自丫角山至陽和舊有塹或城而不固,三月令通築長城,補故並刃新,凡三百餘里。敵台暗門稱是增築保全堡,設兵戍守,又多築土堡於內,以屯伏兵。”10、《明史·兵志》還有這樣的記載:“翁萬達之總督宣、大也,籌邊事甚悉。……乃請修宣、大邊牆千餘里,烽堠三百六十三所。後以通市故,不復防,遂半為敵毀。至是,兵部清敕將修補。”11、這裡所說的兩次修邊,第一次當在嘉靖二十五年,第二次是在萬曆年間。《中國歷史大事年表》中有“明萬曆二年(公元1574年)四月戶部發二十六萬二千餘金修大同邊

大慶市大同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