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制

商代外服制是一種藩屬體制,類似漢唐時期以原始性和鬆散性為特徵的間接管理和統治的羈縻制。在外服制的藩屬體制下,商朝四土的政治疆域極其模糊。伴隨著商朝國力的盛衰和對四土政治、軍事經營的推進與收縮,商朝疆域經常處於變動之中。在殷商相當漫長的歷史時期里,商王朝在四土之境能夠直接或間接行使的主權頗為有限。直至晚商時期,商朝對四土諸侯的控制方逐漸加強,商朝方逐步成為真正意義上擁有一定領土主權的早期國家。

外服制 周滅商以後,變商朝的百僚、亞尹、宗工內服制及侯、甸、男、衛邦伯外服制為侯、甸、男、采、衛五服制,把原來屬於商朝外服的土地和人民收歸周王室所有,以周王室的名義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給王室子弟、功臣和臣服的部族首領,所以說周朝諸侯領有的土地和人民是由周王室賜予的,即所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點不同於商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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