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層空間

外層空間

外層空間,亦稱外太空、宇宙空間,簡稱空間、外空或太空,指的是地球大氣層及其他天體之外的虛空區域。196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各國在探索與利用外層空間活動的法律原則的宣言》,確定了外層空間供一切國家自由探測和使用,以及不得由任何國家據為己有這兩條原則。

簡介

外層空間外層空間

外層空間指大氣層即空氣空間以外的整個空間。物理學家將大氣分為5層:對流層(海平面至10公里)、平流層(10~40公里)、中間層(40~80公里)、熱成層(電離層,80~370公里)和外大氣層(電離層,370公里以上)。地球上空的大氣約有3/4在對流層內,97%在平流層以下,平流層的外緣是航空器依靠空氣支持而飛行的最高限度。某些高空火箭可進入中間層。人造衛星的最低軌道在熱成層內,其空氣密度為地球表面的1%。在16000公里高度空氣繼續存在,甚至在10萬公里高度仍有空氣粒子。從嚴格的科學觀點來說,空氣空間和外層空間沒有明確的界限,而是逐漸融合的。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科學和技術小組委員會指出,目前還不可能提出確切和持久的科學標準來劃分外層空間和空氣空間的界限。

主權規定

在國際法上,關於外層空間的一個問題是,能否按照羅馬法“誰擁有土地就擁有土地的無限上空”的原則,認為國家主權及於外層空間。儘管有些國際法學者曾經提出過領空無限的主張,現在的明顯趨勢是,國家對其領土上空的主權必須有一個限度。由於地球的自轉和公轉,以及整個太陽系的運動,認為國家主權無限制地延伸到宇宙中去是沒有實際意義的。對外空的探測和利用以及數以千計的人造衛星不斷地在圍繞地球的軌道上運行的事實,表明外層空間依其性質是難以成為國家主權控制的對象的。196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各國在探索與利用外層空間活動的法律原則的宣言》,確定了外層空間供一切國家自由探測和使用,以及不得由任何國家據為己有這兩條原則。

界限劃分

外層空間外層空間
關於領空(空氣空間)和外層空間的劃分問題,歷來有兩種對立的主張。①“空間論”,主張以空間的某種高度來劃分領空和外層空間的界限,以確定兩種不同法律制度適用的範圍。②“功能論”,認為應根據飛行器的功能來確定其所適用的法律,如果是太空飛行器,則其活動為航天活動,應適用外空法;如果是航空器,則其活動為航空活動,應受航空法的管轄;整個空間是一個整體,沒有劃分領空和外層空間的必要。就“空間論”而言,關於確定外層空間的下部界限大致又有以下幾種意見:①以航空器向上飛行的最高高度為限,即離地面30~40公里;②以不同的空氣構成為依據來劃分界限。由於從地球表面至數萬公里高度都有空氣,因而出現以幾十、幾百、幾千公里為界的不同主張,甚至有人認為凡發現有空氣的地方均為空氣空間,應屬領空範圍;③以人造衛星離地面的最低高度(100~110公里)為外層空間的最低界限。1976年,巴西哥倫比亞剛果厄瓜多印度尼西亞肯亞烏干達薩伊等8個赤道國家發表《波哥大宣言》,主張各赤道國家上空的那一段地球靜止軌道 (離地面35871公里)屬於各該國的主權範圍。上述主權要求,使外空劃界問題進一步複雜化。近年來,一些持“空間論”者逐漸趨向於接受上述第三種意見,即離地面100公里左右為外層空間的下部界限。1975年,義大利在外空委員會提出以海拔90公里為領空(空氣空間)的最高界限。1976年,阿根廷、比利時和義大利支持以海拔100公里為界。1979年,蘇聯建議離海平面100~110公里以上為外層空間,同時各國空間物體為到達軌道和返回發射國領土,有飛越其他國家領空(空氣空間)的權利。但另外一些國家,如美、英、日等,則認為從空間科技現狀來看,仍無法規定一定高度作為領空(空氣空間)和外層空間的界限。他們強調劃定外層空間的條件和時機還不成熟。外空的定義和界限以及地球靜止軌道的法律地位問題尚在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審議之中。

分類

太空不是完美的真空:不同的區域由不同的大氣圈和”風”所定義,並且主導著那些區域,並且風會向外擴展超越原本定義的區域。地球空間從地球的大氣層向外擴展到地球的磁層,使它與太陽風的行星際空間有所區隔。行星際空間延伸到了太陽圈,這是太陽風和星際介質的風交會的地方。星際空間繼續延伸到銀河系的邊緣,然後逐漸隱沒至星系間的空洞。

地球空間

地球空間是鄰近地球的外層空間區域。地球空間包括大氣層上層的區域,像是電離層磁層范艾倫輻射帶也在地球空間內。在地球的大氣層和月球之間的地區有時也稱為“地月空間”。地球空間的上層邊界是磁層和太陽風交界的接口,內側的邊界是電離層。或者說,地球空間是地球大氣層上層和地球磁場抵達的最外側之間的外層空間。

行星際空間

行星際空間是太陽系內圍繞著太陽行星的空間,這個區域由行星際介質主導,向外一直延伸到太陽圈,在那兒銀河系的環境開始影響到伴隨著太陽磁場的粒子流量,並且超越太陽磁場成為主導。行星際空間由太陽風來定義,來自太陽連綿不絕的帶電粒子創造了稀薄的大氣圈(稱為太陽圈),深入太空中數十億英里。行星際空間包含太陽生成的磁場,也有行星生成的磁場,像是木星、土星和地球自身的磁場。它們的形狀都受到太陽風的影響,而類似淚滴的形狀,有著長長的磁尾伸展在行星的後方。這些磁場可以捕獲來自太陽風和其它來源的粒子,創造出如同范艾倫帶的磁性粒子帶。沒有磁場的行星,像是火星和水星,但是金星除外,它們的大氣層都逐漸受到太陽風的侵蝕。

星際空間

星際空間是在星系內未被恆星或它們的行星系占據的空間。星際介質-依照定義-存在於星際空間。

星系際空間

星系際空間是有物質的空間和星系之間的空間,星系際空間非常接近完全的真空,但通常仍會有自由的塵埃和碎片。在星系團之間,稱為空洞的空間,則幾乎是完全的真空。

 聯合國《外層空間》計畫

2013年2月21日在俄羅斯遭受隕石衝擊、造成數百人受傷以後,聯合國有關外層空間事務的一個工作組日前在日內瓦舉行記者會,呼籲國際社會加強協作,共同應對近地空間物體的威脅。
早在1995年,聯合國外層空間事務處就曾組織過“聯合國近地物體國際會議”,以使各會員國對近地物體的潛在威脅予以重視。2001年,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決定成立一個行動小組,以對近地天體領域的工作進行審查,並就促進相關領域的合作與協調提出建設性意見。
該小組主席卡馬克(SergioCamacho)2月20日在日內瓦舉行的記者會上建議成立一個“國際小行星預警網路”,把世界許多現有的相關科學機構和組織的專長與專業知識匯聚在一起,發現並跟蹤近地物體,並就潛在的危險發出早期預警。
早在1995年,聯合國外層空間事務處就曾組織過“聯合國近地物體國際會議”,以使各會員國對近地物體的潛在威脅予以重視。2001年,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決定成立一個行動小組,以對近地天體領域的工作進行審查,並就促進相關領域的合作與協調提出建設性意見。
該小組主席卡馬克(SergioCamacho)2月20日在日內瓦舉行的記者會上建議成立一個“國際小行星預警網路”,把世界許多現有的相關科學機構和組織的專長與專業知識匯聚在一起,發現並跟蹤近地物體,並就潛在的危險發出早期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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