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1.什麼是外層空間事務廳(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Outer Space Affairs)
1962年常設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召開了第一次會議,這年,這個專家組成了為政治和安全理事會事務部中的一個單位,並在1968年轉為該部的外層空間事務廳。1992年,該廳轉為政治事務部內的外層空間事務廳。1993年,外空事廳遷至聯合國維也納辦事處。當時,該廳還擔負向法律小組委員會提供實質性秘書處服務的職責,而這一職責原來是由紐約法律事務廳承擔的。
外層空間事務廳執行大會及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的決定,該廳的雙重目標是,支助委員會及其兩個小組委員會的政府間討論,並協助開發中國家將空間技術套用於發展。此外,它還要注意與空間活動、技術和套用有關的法律,科技發展動態,以便向會員國、國際組織和其他聯合國辦事處提供技術信息和諮詢意見。
外空事務廳由一主任“負責”,共有兩個科:一個是空間套用科,組織並執行聯合國空間套用方案;另一個是委員會事務和研究科,向委員會、委員會兩個小組委員會及其工作組提供實質性的秘書處服務。委員會事務和研究科還編寫並分發關於國際空間活動的報告和出版物。
空間套用科
由於重點已從對外層空間的科學探索轉變到空間技術的實際運用。因此,外空事務廳越來越多地參與執行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為促進空間技術用於經濟和社會發展領域的國際合作而作出的各項決定。自1968年第一次聯合國探索及和平利用外層空間會議開始,外空事務廳執行了一些方案,旨在傳播關於實際套用空間技術的資料並在這方面提供培訓,特別是針對開發中國家。
1970年,為當時的外層空間事務司任命了一名空間套用問題專家,這名專家向委員會提出的首批建議之一是設立一個聯合國空間套用方案。起初,這一方案的目的是促使決策者和有關的政府機構認識到可能從空間技術的套用中獲得的益處,並鼓勵執行培訓和教育方案,使開發中國家的官員能夠獲得與這些套用有關的實際經驗。
1982年第二次探索及和平利用外層空間會議(82年外空會議)後,大會在其1982年12月10日第37/90號決議擴大了空間套用方案的任務,使其範圍擴大到包括促進開發中國家本地能力的提高。
培訓班、講習班和會議
為了完成其擴大後的任務,空間套用方案每年組織6至10次活動,安排所依據的是提前一年向科學和技術小組委員會提交以供審查和核准的年度活動方案。這些活動是同國家和國際空間機構及東道國合作規劃和執行的。方案的活動包括諸如遙感套用、衛星通信和氣象衛星以及空間和大氣科學等主題。
委員會核准一項活動後,如為國際活動,就向所有開發中國家發出通知,如為區域活動,就向有關區域的所有開發中國家發出通知,通知書通過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開發署國別辦事處和具體活動其他適當渠道進行分發,聯合國根據參加者的資格及和用以支助其參加的資源的情況選定參加者。
活動的財政支助來源有聯合國經常預算、會員國自願捐款、國際空間組織向聯合國空間套用方案信託基金自願捐款、東道國或本國研究機構對各項活動的捐款、捐助國對具體活動的捐助,有些國家和國際空間組織則為活動提供救員和講演者。一般來說,每項活動費用約三分之一是由東道國或組織承擔的。
活動進展情況要隨時通知小組委員會和委員會,完成時應提交活動報告。除了空間套用方案與東道國政府合作組織和開展的區域和國際活動外。方案還參與贊助或支助其他國際政府組織和非政府組織所組織的活動。
自1971年成立以來,方案共組織這類活動150次以上,共有7,500多人參加了活動。方案1971—1997年舉辦的活動一覽表載於秘書處1998年1月12日的報告(A/AC.105/692).有關當前活動的資料可瀏覽外空事務廳網址.
教育
空間套用方案管理在各國空間機構接受長期進修教育的研究金名額。自1984年起,歐洲航天局每年提供五個為期一年的研究金名額,以便在荷蘭諾德魏克歐洲航天研究和技術中心、義大利弗拉斯卡蒂歐洲航天研究所和德國達姆斯塔特歐洲空間業務中心學習班空間天線和傳播、遙感儀表、遙感信息系統和衛星氣象學。中國政府向開發中國家研究人員和套用科學家提供了大地測量、攝影製圖和遙感方面的研究金,為了擴大這類教育機會,外空事務廳發起了建立開發中國家空間科技教育區域中心的國際舉措(見下文第97—101段)。
後續活動和技術諮詢服務
空間套用方案的許多活動往往就可將學員學到的理論技巧付諸實踐的後續項目提出寶貴的建議。方案還參與了向一些國家派出的技術諮詢工作團的活動,以協助當地的方案規劃和區域合作。
根據空間套用方案組織的會議的建議開展的項目往往對會員國具有特殊的價值。這類項目可使開發中國家將參加講習班、專家會議和會議得到的理論知識和實用技能用於實踐。其中包括建立各種空間科技教育中心、在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開展與地球觀測數據有關的試點項目、聯繫非洲科學家、專業人員和決策者的合作信息網項目、援助亞洲太平洋衛星通信理事會項目、厄瓜多的科托帕希地面接收站項目、在斯里蘭卡建立天文望遠鏡設施項目、宏都拉斯中美洲天文台落成項目、埃及74英寸科塔米亞觀測台整修項目和哥倫比亞射電望遠鏡運營項目。
委員會事務
外空事務廳向外空委員會、其科學和技術小組委員會和法律小組委員會及有關工作組提供實質性秘書處服務,並在大會特別政治和非殖民化問題委員會(第四委員會)全體工作組審議和平利用外層空間方面的國際合作項目時為其提供實質性秘書處服務。外空事務廳召集機構間外層空間活動會議並為會議提供服務。1968年和1982年,該廳為兩次聯合國探索及和平利用外層空間會議提供了秘書處服務。該廳又是第三次聯合國探索及和平利用外層空間會議(第三次外空會議)的執行秘書處,並在現有資源範圍內為會議提供服務。
外空事務廳為供委員會其附屬機構使用而編的報告和研究報告既有背景資料也有空間研究領域的實質性研究報告,包括空間技術的實際套用、空間法和與這些領域中國際合作有關的組織安排問題。該廳為第三次外空會議編寫12份背景檔案,綜合介紹了當前和未來空間科學、技術和套用的狀況和促進國際合作的情況。以及聯合國與空間活動有關的資料(A/CONE184/BP/1—2)。
為了支助該廳為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提供服務的工作並向會員國提供信息,維也納國際中心聯合國圖書館收藏了少量圖書、專題論文、報告、期刊和其他出版物,該圖書館向會員國、聯合國系統其他機構代表開放,並儘可能向其他有關用戶開放。
(a) 國際空間信息服務處
82年外空會議建議在外層空間事務廳範圍內設立一個國際空間信息服務處。這項服務最初應包括一份信息和數據服務來源名錄,並向所有國家,尤其是開發中國家提供。
外空事務廳於1996年在網際網路上建立了主頁(見下文第6節)。該網址有關於外空事務廳的更詳細的資料,並收有與聯合國在和平利用外層空間方面的工作有關的檔案。
外層空間事務廳還出版並定期增補《空間科學和技術及其套用方面的教育、培訓、研究和研究金機會指南》。指南最新版是1998年出版的(A/AC。105/671和C)
自1989年起,外空事務廳每年編寫一份科學和技術小組委員會會議期間技術專題介紹的摘要,包括空間研究委員會(空間研委會)和國際宇宙航行聯合會(宇航聯合會)組織的與會議其他專題有關的專題討論會期間所作專題介紹和會員國所安排的專題介紹。最新摘要是1998年4月20日秘書處的報告(A/AC.105/699)。
自1990年起外空事務廳開始編寫一本年刊,名為《聯合國空間套用方案討論會:遙感、空間科學和信息技術問題論文選》,刊載空間套用方案的各種討論會、講習班和培訓班的部分論文,重點在於開發中國家的空間科學、技術和套用方面。正如82年外空會議所建議的那樣,該年刊的主要目的是改進開發中國家間的信息交換工作。
下文第5節和本出版物附屬檔案中列出作為國際空間信息服務一部分印發的與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有關的其他檔案和出版物。
(b) 根據空間條約承擔的責任
根據在聯合國主持下締結的五項主要外空條約,秘書長負有行政管理責任。《外空條約》、《援救協定》、《責任公約》、《登記公約》和《月球協定》都要求從事空間活動的國家向秘書長通報某些資料。
《關於登記射人外層空間物體的公約》第三條和第四條規定,向外層空間發射物體的國家應向秘書長提供某些資料,而且秘書長應保持記錄這些資料的登記冊。聯合國登記冊由外層空間事務廳進行保管,已批准《登記公約》的國家的登記載於ST/SG/SER.E/1—356號檔案系列中,而A/AC.105/INE402號檔案中則載有其他國家和組織自願登記的彙編。已建立了存有這類信息的電子資料庫,並不斷予以更新。
國際合作
根據大會1961年12月20日第1721(XVI)B號決議的規定,外空事務廳同各種政府和非政府空間機構和組織保持密切的聯繫。它定期同有關專門機構聯繫,尤其是同國際電聯、衛生組織、氣象組織、教科文組織和糧農組織,並同國際天文學聯盟、國際攝影測量和遙感學會(攝影測量和遙感學會)、行星協會、空間研委會和宇航聯合會等科學組織定期進行聯繫。外空事務廳代表經常出席這些機構與外空活動有關的會議,以便介紹委員會的活動。
同有關專門機構的合作常常涉及聯合舉辦與空間技術實際套用有關的討論和講習班。與這類聯合項目及其他彼此關切事項有關的工作安排,每年都要在機構間外層空間活動會議上審議,所有積極從事外空活動的聯合國組織都會出席這一會議。空間活動機構間協商的結果應向委員會每年屆會提交。
1997年,外空事務廳同攝影測量和遙感學會簽署了發展實質性合作工作關係的諒解備忘錄,並正在同一些其他組織爭取達成類似安排。外空事務廳繼續同空間研委會就促進開發中國家參加兩年一次的空間研委會大會開展合作。自1991年起,外空事務廳在蒙特婁宇航聯合會大會每年舉行前都要組織一系列講習班。聯合國還為一些開發中國家人員出席宇航聯合會大會提供財政支助。
空間科技教育中心
這類中心是聯合國提高開發中國家空間技術教育當地能力水平的努力的一部分。外空事務廳在八十年代後期舉辦的一系列區域和國際會議都認為,為了使開發中國家能為全球、區域和國家的環境和資源管理問題的解決作出有效的貢獻,需要對這些國家的教育工作者和套用專家進行有關學科的長期而深入的培訓教育。
大會1990年12月11日第45/72號決議贊同經外空委員會核准的科學和技術小組委員會全體工作組的建議(見A/AC.105/456,附屬檔案二),認為聯合國應在其專門機構和其他國際組織的積極支助下領導國際上在開發中國家現有國家和區域教育機構內建立空間科技教育中心的努力。
外空事務廳接著便擬訂了一套在每個開發中國家區域設立空間科技教育中心的項目建議,這些項目建議的目的是為討論和規劃區域中心奠定基礎,全體會員國和有關區域委員會(非洲經委會、拉加經委會、亞太經社會和西亞經委員)以及其他有關區域政府和非政府機構均可獲得這些建議。
1995年11月,在印度設立了第一個這樣的中心,以便為亞洲和太平洋區域服務。自成立以來,該中心舉辦了六期為期9個月的課程,服務對象為來自25個國家總共128名研究生。1998年,分別在摩洛哥(法語)和奈及利亞(英語)為非洲國家成立了中心。已就建立由巴西和墨西哥共任東道國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區域中心以及一個聯繫中東歐和東南歐空間教育和研究機構的七國網路的事宜達成了協定。正在就建立西亞中心的事宜進一步進行討論。
各中心的教育課程的重點將放在遙感、氣象衛星套用、衛星通信和空間與大氣科學方面。各中心的數據管理機構最終將實現同現有和未來全球資料庫的聯網,並且將向其畢業生提供繼續教育方案,另外,還將開展提高決策人員和一般公眾認識的方案,以便使空間技術套用的惠益進一步體現於日常生活之中。
出版物
《秘書長關於本組織工作的報告:為增強冷戰後時代的安全而開展空間活動國際合作》(A/48.221)
《聯合國與外層空間有關條約和原則》(A/AC.105/572/Rev.2)
《空間法:參考書目》(A/AC.105/636)
空間科技教育中心:教學課程表(A/AC105/649)
秘書處的說明:第二次聯全國探索及和平利用外層空間會議各項建議的執行情況: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國際合作;會員國的活動(A/AC.105/679)Add.1和Add.2)
秘書處的說明:各國研究空間碎片的情況:核動力衛星的安全:核動力源同空間碎片碰撞的問題(A/AC.105/680和Add.1)
秘書長的報告:聯合國系統內外層空間活動的協調:1998年和1999年及未來年份工作方案(A/AC.105/700)外層空間活動機構間會議的報告(A/AC.105/701)
《空間大事記:空間科學、技術和套用、國際合作和空間法的進展》(A/AC.105/710)(聯合國出版物、出售品編號:E.99.1.12)
《聯合國空間套用方案討論會:遙感、空間科學和信息技術論文選》(聯合國出版物、出售品編號:E.99.1.13)(A/AC.105/711)
“聯合國空間套用專家的報告” (A/AC.105/715)
《天文館:對教育工作者的挑戰》(1992年,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