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能力指的是外交行為體(包括政府間國際組織)所擁有的一種潛在的主觀條件,在外交活動具體實施之前,我們只能依靠對國家的外在表現諸如軍事、經濟、文化力量的強弱與否來進行推測和估量。此外,它還可以表現為在現實外交活動中能夠正確駕馭某種外交活動的實際本領和熟練水平,並能夠影響交往的對象,是實現外交行為體預期外交目的的一種有效前提,同時也是能夠左右國際社會和國際形勢的一種主導性的積極或消極力量,它與國家的綜合實力、國家的道德影響力以及外交官的實際操作能力都有著密切的關係,也是一國能達到外交預期目的的最直接因素,它由外交信息的反應、外交決策制定以及外交政策的具體實施三個部分組成的,其中外交政策的實施會受到其經濟實力、軍事力量以及領導人個人能力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一言以蔽之,外交能力就是指外交行為體在國際社會參與各項外交活動時,以自身的主觀條件為基礎並能夠靈活運用一定的外交策略或技巧,對外交對象施加某種壓力或影響,使之改變態度、接受或服從本國的主張,並順利實現其外交意圖的一種潛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