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說明
釋義
士農工商 shì nóng gōng shāng
【釋疑】:古代所謂四民,指大學士、種田的、做工的、經商的。
【出處】:《管子·小匡》:“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柱石)民也。”《淮南子·齊俗訓》:“是以人不兼官, 官不兼事,士農工商,鄉別州異,是故農與農言力,士與士言行,工與工言巧, 商與商言數。”
士農工商是古人按著為社會貢獻大小的順序來排列的。
士為何排第一:“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立德於心,建功於世,宣德功於言,澤被後人。
農為何排第二:“倉廩實而知禮節”、“民以食為天”“家有餘糧、心裡不慌”,尤其在農業為主的國家。
工為何排第三:“欲善其事,先利其器”,藉助工具可以提高效率。
商為何排第四: 商是互通有無的,必依賴他人而後能行。只可少數參與,如果大家都去經商,都去依賴他 人,則無人可以依賴了。商的地位排在末尾,有不禁止又不提倡的深意。
示例
下面密密層層,有億萬人來來往往,都想爭奪此物。細細看去,~,三教九流,無一不有。★清·李汝珍《鏡花緣》第九十九回
用法
作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同時,這還揭示了春秋戰國時期階級特點,即讀書為先,農次之,工再次之,商人最後。由此可見,在春秋戰國時期,商人是最沒有地位的。
能代表商人沒有地位的是范蠡的故事。范蠡,輔勾踐滅吳,功勞巨大,但由於後期經商,尚有商人穿鞋必須著一黑一白之劣規,故范蠡一生雖有輝煌業績,然終因棄官經商的經歷使他無緣與歷史名人共同載入史冊。
典籍相關
作品簡介
士農工商是我國古籍《管子》里記載的一篇文章,見於《管子》第五篇。
《管子》是一部記錄中國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齊國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學派的言行事跡的書籍。大約成書於戰國(前475~前221)時代至秦漢時期。劉向編定《管子》時共86篇﹐今本實存76篇﹐其餘10篇僅存目錄。
管仲(公元前723年-約公元前645年) 漢族,名夷吾,字仲,又稱敬仲,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潁上(今安徽潁上)人。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即丞相),被稱為“春秋第一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管仲的言論見於《國語 齊語》,另有《管子》一書傳世。
作品賞析
本文共包括10節。
《士農工商》
1、黃金者,用之量也。辨於黃金之理,則知侈儉;知侈儉,則百用節矣。故儉則傷事,侈則傷貨。儉則金賤,金賤則事不成,故傷事;侈則金貴,金貴則貨賤,故傷貨。貨盡而後知不足,是不知量也;事已而後知貨之有餘,是不知節也。不知量,不知節,不可,為之有道。
【譯文】
黃金是計量財用的工具。懂得黃金的道理,就懂得什麼是奢侈和儉省。懂得奢侈與儉省,各項用度都能得到適度的滿足。國家用度過少,對舉辦事業不利;過多,、對商品資源不利。因為,國用過少,則金價低了,金價低則各項事業不好辦,故對事業不利。國用過多則金價高,金價高則商品太賤,所以對資源不利。等到商品消耗光,才知道不足,這是不懂得適量的原故;等到事業完成後,才發覺商品過剩,這是不懂得合度的原故。不懂得適量,不知道適度都不行。而要懂得它們,也是有規律的。
2、諸侯之地,千乘之國者,器之制也。天下乘馬服牛,而任之輕重有制。有一宿之行,道之遠近有數矣。是知諸侯之地、千乘之國者,所以知地之小大也,所以知任之輕重也。重而後損之,是不知任也;輕而後益之,是不知器也。不知任,不知器,不可,為之有道。
【譯文】
天下各地,駕馭牛馬,其負擔輕重,都有一定的限度。有一宿(三十里)的實際行程,可行的里程遠近,也就心中有數了。因此,知道一個諸侯國可以出兵車千輛這個標準,就可以算出軍備規模的大小,也可以算出負擔的輕重。徵收重了以後再來削減,那是不了解負擔能力;徵收輕了以後再來增加,那是不了解軍備規模。不了解負擔能力和軍備規模都不行。而要掌握它們,也是有規律的。
3、地之不可食者,山之無木者,百而當一。涸澤,百而當一。地之無草木者,百而當一。樊棘雜處,民不得入焉,百而當一。藪,鐮纏得入焉,九而當一。蔓山,其木可以為材,可以為軸,斤斧得入焉,九而當一。泛山,其木可以為棺,可以為車,斤斧得入焉,十而當一。流水,網罟得入焉,五而當一。林,其木可以為棺,可以為車,斤斧得入焉,五而當一。澤,網罟得入焉,五而當一。命之曰:地均以實數。
【譯文】
對於不生五穀的土地和沒有樹木的荒山,百畝折合成一畝可耕地。乾枯的沼澤,也是百而當一。不生草木的土地,百而當一。荊棘叢雜無法進去人的土地,也是百而當一。蘆盪草澤,但可以帶上鐮繩進去採伐的,九畝折合一畝。丘陵,其樹木可以當材料,可以做車軸,而且人們帶上刀斧可以進去採伐的,也是九而當一。高山,其樹木可以做棺,可以做車,而且人們帶上刀斧可以進得去的,十畝折成一畝。水流,可以下網捕魚的,五畝折成一畝。森林,其樹木可以做棺,可以做車,而且刀斧能進得去的,也是五而當一。湖澤,可以下網捕魚的,也是五畝折成一畝。以上就叫作:以可耕面積的實數對土地進行折算。
4、方六里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者有市,無市則民乏。五聚命之曰某鄉,四鄉命之曰方,官制也。官成而立邑:五家而伍,十家而連,五連而暴,五暴而長,命之曰某鄉,四鄉命之曰都,邑制也。邑成而制事:四聚為一離,五離為一制,五制為一田,二田為一夫,三夫為一家,事制也。事成而制器:方六里,為一乘之地也;一乘者,四馬也;一馬,其甲七,其蔽五;四乘,其甲二十有八,其蔽二十,白徒三十人奉車兩,器制也。
【譯文】
六里見方的區域命名為暴,五暴命名為部,五部命名為聚。聚要有集市,沒有集市則人們缺乏日用品。五聚叫作某鄉,四鄉叫作方。這是行政組織制度。行政組織一經建立,就來建立地方居民組織。把五家編成一伍,十家編成一連,五連編成一暴,五暴編成一長,稱它作某鄉。四鄉命名為都。這是居民組織制度。居民組織一經建立,就來組織生產。四聚算作一離,五離算作一制,五制算作一田,二田算作一夫,三夫算作一家。這是生產組織的制度。生產組織一經建立。就來組織軍備。六里見方的土地出兵車一乘。一乘四馬,一馬配備甲士七人,盾手五人。一乘則共有甲士二十八,盾手二十。還配備民夫三十人,負責兵車的後勤,這就是軍備的制度。
5、方六里,一乘之地也;方一里,九夫之田也。黃金一鎰,百乘一宿之盡也。無金則用其絹,季絹三十三制當一鎰。無絹則用其布,經暴布百兩當一鎰,一鎰之金,食百乘之一宿。則所市之地,六灸一[豆斗],命之曰中歲。
【譯文】
六里見方的土地出一輛兵車,每一平方里是九個農夫的田地。一銳黃金是供應百輛兵車一宿的費用。沒有黃金可以用絲絹代替,細絹三十三制折為黃金一鎰。沒有絹可以用布,一百匹細白布折為黃金一鎰,一鎰的黃金即供百乘兵車食用一宿的費用。這樣,徵收布匹的地方,合六步土地征糧一斗,這是中等年成的稅率。
6、有市,無市則民不乏矣。方六里,名之曰社;有邑焉,名之曰央。亦關市之賦。黃金百鎰為一篋,其貨一谷籠為十篋。其商苟在市者三十人,其正月十二月,黃金一鎰,命之曰正。分春曰書比,立夏曰月程,秋曰大稽,與民數得亡。
【譯文】
要有集市,沒有集市則民用缺乏。六里見方的地域,稱之為“社”;有居民的邑,名之為“央”。也要徵收關稅和市場稅。按黃金百鎰為一筐來算,貨物一谷籠算作十筐;集市的商人如果達到三十人,從正月到十二月年收黃金一鎰,這就叫作徵稅了。每年的春分公布稅率;立夏則按月核實,秋天則統計總的徵稅情況;還要統計商民人數的增減。
7、三歲修封,五歲修界,十歲更制,經正也。十仞見水不大潦,五尺見水不大旱。十一仞見水輕征,十分去二三,二則去三四,四則去四,五則去半,比之于山。五尺見水,十分去一,四則去三,三則去二,二則去一,三尺而見水,比之於澤。
【譯文】
三年修整一次田埂,五年修整一次田界,十年進行一次重新劃定。這些都應成為常例。一般一切深見水的土地,不會發生大潦;五尺深見水的土地,不會發生大旱。一仍見水的土地,要減輕租稅十分之一,二仞則減收十分之二,三仍減十分之三,四仍減十分之四,五仍則減半,相當于山地。至於五尺見水的土地,也減稅十分之一;四尺的減十分之二,三尺的減十分之三,二尺的減十分之四;而一尺見水的土地,就相當於沼澤了。
8、距國門以外,窮四竟之內,丈夫二犁,童五尺一犁,以為三日之功。正月,令農始作,服於公田農耕。及雪釋,耕始焉,芸卒焉。士,聞見、博學、意察,而不為君臣者,與功而不與分焉。賈知賈之貴賤,日至於市,而不為官賈者,與功而不與分焉。工治容貌功能,日至於市,而不為官工者,與功而不與分焉。不可使而為工,則視貸離之實,而出夫粟。
【譯文】
從都城城門以外,到全國所有地區,成年男子按兩犁的定數,未成年男子按一犁定數,都要為君主服役三天。正月就命令農民開始耕作,到公田服役;從雪化春耕時起,直到夏鋤為止。對於見識廣、學問博、斷事精明的“士”,凡是沒有成為君主臣吏的,也要服役而不分配收益。對於熟悉物價貴賤,並在集市上交易的商人,凡不是官商的,也要服勞役而不分配收益。對於講求器物樣式功能,參加集市交易的手工業者,凡不是官家工匠的,也要服勞役而不分配收益。至於不能使其直接出工的人們,就看他們所差的實際數字,交納補償力役的糧食。
9、是故,智者知之,愚者不知,不可以教民;巧者能之,拙者不能,不可以教民。非一令而民服之也,不可以為大善;非夫人能之也,不可以為大功。是故,非誠賈不得食於賈,非誠工不得食於工,非誠農不得食於農,非信士不得立於朝。是故,官虛而莫敢為之請,君有珍車珍甲而莫之敢有,君舉事臣不敢誣其所不能。君知臣,臣亦知君、知己也,故臣莫敢不竭力,俱操其誠以來。
【譯文】
只有智者明白而愚人不明白的事,不可以要求一般人民。只有巧者能做到而笨人做不到的事,也不可要求一般人民。若不是命令一下,人人都能實行,就不能達到大治;若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就不能建立大功。因此,非真正的商人,不得經商;非真正的工匠,不得為工;非真正的農夫,不得務農;不是名符其實的士人,不許在朝中做官。這樣,即使官位有缺,也無人敢於冒請;即使君主有珍車、珍甲的待遇,也無人敢於妄求享有;國家舉辦大事,臣下也就不敢謊報他們所做不到的事情。君主了解臣下,臣下也知道君主了解自己。所以,臣下就不敢不盡心竭力、老老實實地為君主服務了。
10、道曰,均地,分力,使民知時也。民乃知時日之蚤晏,日月之不足,饑寒之至於身也。是故,夜寢蚤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為而不倦,民不憚勞苦。故不均之為惡也:地利不可竭,民力不可殫。不告之以時,而民不知;不道之以事,而民不為。與之分貨,則民知得正矣;審其分,則民盡力矣。是故,不使而父子兄弟不忘其功。
【譯文】
事理告訴我們:把土地折算分租,實行分戶經營,可以使人民自身抓緊農時。他們會關注季節的早晚、光陰的緊迫和饑寒的威脅。這洋,他們就能夠晚睡早起,父子兄弟全家關心勞動,不知疲倦並且不辭辛苦地經營。而不把土地分配下去的害處,就是地利不能充分利用,人力不能充分發揮。不告知農時,人民就是不抓緊;不教以農事,人民就是不幹活。實行了與民分貨的制度,,人民就切實看到有得有徵了;再明確徵收的標準,人民就會盡力了。於是,不必督促,父子兄弟都會來關心生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