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組織和開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並檢查執行情況。
(二)指導、監督、檢查有關民族區域自治自治制度的建設和《民族區域自治法》以及宗教方面的法規的貫徹實施。依法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保障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民族宗教開作方面的具體措施。
(三)協調民族關係,辦好有關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的事宜。對全縣民族和宗教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掌握動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縣政府報告並提出處理問題的可靠依據。
(四)參與制定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縣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參與和監督國家和省州用於扶持民族地區發展的各項專項貸款、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
(五)參與組織和協調對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協作和招商引資工作,積極參與全縣扶貧工作,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法律和有關政策允許範圍內開展自養事業。
(六)加強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反對敵對勢力的分裂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問題,確保民族宗教方面的一方平安。
(七)研究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研究我縣宗教及各種教派的歷史、現狀和教規教儀等。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我縣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打擊和制止各種非法、違法宗教活動和印製販賣非法宗教書刊和用品。
(九)參與制定發展我縣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事業的政策和規劃。
(十)協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加強各類人才的培訓,加強民族鄉與各民族幹部的聯繫。
(十一)指導活佛轉世具體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設2個職能股室。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本局各股室的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保密、財務、信訪,負責機關事務、行政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學習、參觀、考察團組;協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及幹部培訓、幹部統計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方面蝗政策、法規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民族法制建設,監督、指導民族區域自製制度的貫徹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縣對外開放、經濟體制改革及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措施、負責參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統計與分析、研究民族政策、參與組織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協作,招商引資工作、參與管理和監督國家、省州用於扶持民族地區發展的各項專項貸款、專項資金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我縣扶貧工作。
業務股
研究和參與制定我縣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事業的政策和規劃,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我縣少數民族的對外文化、藝術交流和對外宣傳,管理我縣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負責掌握各宗教教派的基本情況、動態、變化、負責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登記辦證、年檢、寺廟整頓工作,負責活佛轉世具體工作。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壤塘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5人,機關後勤事業服務人員編制2人。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
領導分工
孫福體:局長。負責全面工作,分管財務、黨風廉政、安全生產。尕則: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民族宗教業務股,負責綜治、維護社會穩定、少數民族項目資金論證、篩選、上報等工作、活佛轉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等工作。
張建軍: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負責普法、工會、婦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