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途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的試樣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樣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試樣下鋪墊的引燃物是否引燃來評定其燃燒性。可供塑膠工業、檢驗部門和科研單位使用。
原理
將長方形條狀試樣的一端固定在水平或垂直夾具上,其另一端暴露於規定的試驗火焰中,通過測量線性燃燒速率,評價試樣的水平燃燒行為,通過測量其餘焰和餘輝時間、燃燒的範圍和燃燒顆粒滴落情況,評價的垂直燃燒行為。
術語
余焰:引燃源移去後,在規定條件下材料的持續火焰。
余焰時間:余焰持續的時間。
餘輝:在火焰終止後,或者沒有產生火焰時,移去引燃源後,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材料的持續輝光。
餘輝時間:餘輝持續的時間。
儀器特徵
1、脈衝點火。
2、點火器點火時間可預設。
3、施焰時間0 ~ 99.99秒任意設定,有焰時間(t1、t2)無焰時間(t3)手動啟動,數碼顯示。
4、火焰高度可調節。
5、具有環形支架,帶有夾具及其他相應裝置,用來固定試樣及金屬網、支撐架等,並可調節試樣位置。
6、配有可防止試樣自由端下垂或彎曲的支撐架,用於試驗非自撐試樣。
7、試驗箱容積大於0.5m3,密閉且裝有排風系統。
8、配有可燃氣體泄漏報警器,保障試驗人員人身安全。
技術指標
1、點火距試樣距離:150mm,藍色火焰高度:20mm±2mm
2、施焰時間:0~99.99秒任意設定
3、試樣尺寸:長125mm±5mm;寬13.0mm±0.3mm;厚3.0mm±0.2mm4、使用氣體:甲烷,天然氣,液化氣
主要測試儀器
塑膠水平垂直燃燒性能試驗儀
適用標準
GB/T 2408-2008《塑膠 燃燒性能的測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GB 23864-2009 《防火封堵材料》
UL94、GB/T5169.16、ISO1210、IEC60950、IEC 707、IEC695-2-2、IEC 6069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