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制

主張各堂會由本堂會會眾直接管理。 各堂會的具體制度和禮儀由會眾自行決定。 實行公理制的教會有公理會、浸會、公誼會等。

公理制(congregationalism) 16世紀英格蘭勃朗所倡。主張各堂會由本堂會會眾直接管理。強調教會的唯一首領是基督,每個信徒在上帝面前都可為祭司;由信徒自由結合組成的團體(即堂會)都可認為是普世教會的一部分或代表。每個堂會都是獨立自主的教會,不設教務上和教會行政上的各級總機構。牧師由堂會信徒直接民主選聘。除牧師外,有的堂會還設執事、文書、司庫等,也從會眾中選出,分工協助牧師管理教會事務。各堂會的具體制度和禮儀由會眾自行決定。近來有些地區或國家的公理制教會,自願組成各種形式的聯合會。但這種組織僅起聯誼或合作的作用,無領導和從屬之分。實行公理制的教會有公理會、浸會、公誼會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