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口

基本人口

基本人口是指區域內現有的人數,包括對促進城市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企業、單位的勞動人口,是由城市形成和發展中的基本因素所組成的部門的勞動人口。

基本信息

概念

基本人口是現有人口(current population)普查區內現有的人數。為國際上進行人口普查時常用的統計口徑之一。現有人口指在規定的標準時點上,該地區內實際居留的人口。

現有人口=現有常住人口+外來暫住人口。

現有人口=常住人口-常住人口中臨時外出的人口+外來臨時寄居的人口。

意義

基本人口包括對外交通運輸,為城市以外服務的工業、基本建設部門以及非地方性的行政、財經、文教、科技等單位中的工作人員。基本人口不由城市規模所決定,卻對城市的發展規模起著決定的作用。

影響因素

影響基本人口的增減的主要影響因素是人口的遷移。

自然環境因素:

1、氣候:通過影響人類生產生活而影響人口遷移,如美國老年人向“陽光地帶”(北緯37度以南)遷移。

2、淡水:其分布變化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人口遷移的方向、規模,如早期的逐水草而居。

3、土壤:通過影響農業發展而影響人口遷移,如農業社會人口為尋找新土地而遷移。

4、礦產資源:隨其開發利用而發生人口遷移和流動,如伯明罕、大慶、攀枝花等礦業城市的形成。

5、自然災害:自然災害引起饑荒或生態環境惡化而迫使人們遷移。

社會經濟因素:

1、經濟:主要的、經常起作用的因素。多數情況下,人口遷移是為了追求更好的就業機會、更高的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巨觀經濟布局改變也造成大量人口遷移。

2、交通通信:其發展相對縮小了地區間距離,促進了人口遷移,如近幾世紀的人口遷移高潮。

3、文化教育: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態度、生活期望及認識外部世界的態度,促進了人口遷移。

4、婚姻家庭:婚姻是影響青年人口遷移的重要因素,家庭對未成年人、老年人遷移起重要作用。

政治因素:

1、政策:政策尤其是有關人口遷移的政策有重要影響,如新中國成立到80年代中期的人口遷移。

2、政治變革:政治變革、政治中心的改變引起人口遷移,歷史上我國都城變換和朝代更替引起的人口遷移。

3、戰爭:戰爭破壞人類正常的生活環境和秩序,並引發人口遷移,如一戰、二戰、當代局部戰爭和衝突引起的人口遷移。

2017中國城市基本人口排名

單位:千萬。

1、重慶市2884.62。

2、上海市2301.91。

3、北京市1961.24。

4、成都市1404.76。

5、天津市1293.82。

6、廣州市1270.08。

7、保定市1119.44。

8、哈爾濱市1063.60。

9、蘇州市1046.60。

10、深圳市1035.79。

11、南陽市1026.30。

12、石家莊市1016.38。

13、臨沂市10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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