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率

城鎮化率

城鎮化率是指一個地區城鎮常住人口占該地區常住總人口的比例。城鎮人口包括設區市的城市人口、鎮區及鎮政府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的人口、通過道路建築物與鎮區連線的村委會的人口。常住人口是當地的戶籍人口+外來半年以上的人口-外出半年以上的人口。2016年,我國城鎮常住人口7億9298萬人,城鎮化率為57.35%。

基本信息

計算方式

城鎮化率統計方法。國家統計局規定,城鎮化率=城鎮人口/總人口(均按常住人口計算,不是戶籍人口)。此公式可以看出,城鎮化率不是以戶口性質計算,而是以常住人口計算。從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起採用了新的計算辦法,該辦法採用了常住人口計算(即外地人口,只要在本地區居住半年以上,就統計為常住人口;反之,本地人口外出半年以後,就不把其統計為本地的常住人口)即城市常住人口與農村常住人口之比。

概念

城鎮化是一個具有廣泛含義的概念。狹義上講,一般是指人口城市化,是指城市數量的增加和城市規模的擴大,人口在一定時期內向城市聚集的過程。其實質含義是,人類進入工業社會時代,社會經濟發展導致農業活動的比重逐漸下降、非農業活動的比重逐步上升,與這種經濟結構的變動相適應,出現了鄉村人口逐漸降低,城鎮人口比重穩步上升,居民點的物質面貌和人民的生活方式逐漸向城鎮性質轉化和強化的過程。 城鎮化水平是衡量一個國家和一個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通常以城鎮常住人口占該地區常住總人口的比重來衡量。城鎮人口的實質內涵是居住在城市或集鎮地域範圍之內,享受城鎮服務設施,以從事二三產業為主的特定人群,它既包括城鎮中的非農業人口,又包括在城鎮從事非農產業或城郊農業的農業人口,其中一部分是長期居住在城鎮,但人戶分離的流動人口。據有關資料表明,城鎮人口每提高一個百分點,GDP增長1.5個百分點;城鎮化率每遞增1%,經濟就增長1.2%。

定義

人口學講的城鎮化是農業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的過程,即以農村人口不斷向城市遷移和聚集為特徵的一種歷史過程;

地理學上的城鎮化是農村地貌轉變為城市景觀的過程;

社會學上的城鎮化主要是城市文明覆蓋農村,農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轉變的過程;

經濟學角度看,城鎮化則是由農村傳統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城市社會化大生產的過程。

可見,城鎮化一方面是人口由農村向城市遷移聚集的過程,同時又表現為地域景觀的變化、產業結構的轉變、生產生活方式的變革,是人口、地域、社會經濟組織形式和生產生活方式由傳統落後的鄉村型社會向現代城市社會轉化的多方面內容綜合統一的過程,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進步的主要反映和重要標誌。

原理

城鎮化率(城鎮化水平)通常用市人口和鎮駐地聚集區人口占全部人口(人口數據均用常住人口而非戶籍人口)的百分比來表示,用於反映人口向城市聚集的過程和聚集程度。人口城鎮化率的統計方法,是以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得到的城鎮化率為基礎,以每年的人口與城鎮化抽樣調查結果進行推算。

現狀

根據官方統計,我們的城市化率是52.6%,有超過7億人居住在城市,如果以戶籍人口統計,不到40%,所以看上去城鎮化空間巨大。

2012年8月17日國家統計局今日發布報告顯示,十六大以來我國人口總量低速平穩增長,人口生育繼續穩定在低水平,人口文化素質不斷改善,城鎮化水平進一步提高,人口婚姻、家庭狀況保持穩定。報告顯示,2011年城鎮化率達51.27%。

城鎮化水平穩步提高

十六大以來,我國城鎮化發展迅速,2002年至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以平均每年1.35個百分點的速度發展,城鎮人口平均每年增長2096萬人。2011年,城鎮人口比重達到51.27%,比2002年上升了12.18個百分點,城鎮人口為69079萬人,比2002年增加了18867萬人;鄉村人口65656萬人,減少了12585萬人……

2016年,中國城鎮常住人口79298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182萬人,鄉村常住人口58973萬人,減少1373萬人,城鎮人口占總人口比重(城鎮化率)為57.35%。

城鎮化率被高估

內需則毋庸置疑地指向了“城鎮化”,需要考慮的第一個問題是,城鎮化是否存在著明顯的潛力,我們需要從城鎮化率說起。一般而言,城鎮化率指在一個國家中居住在城鎮內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聯合國根據中國官方的人口統計數據,估計中國的城鎮化率大約在51%的水平上。

然而,也有一些評論指出,中國的官方城鎮化率數字低估了中國實際的城市化水平,並認為中國的城鎮化驅動的經濟成長模式已經基本告一段落。為了回答這樣的問題,需要對中國的官方統計數據進行進一步的分析。

事實上,在過去的數十年內,城鎮居民指在城市中居住的非農人口,這意味著在城市中謀生的農民工群體並不被定義為“城鎮居民”。直到2006年,在中國的官方統計定義中,“城鎮”才被定義為行政市或者行政鎮。

有必要強調這樣兩點:第一,在中國的官方統計中,“城鎮”不僅包括城市區域,也包括由城鎮提供公共服務的鄉村,這意味著中國對於“城鎮”的定義是較為寬泛的,這也可能提升了中國的城鎮化率水平。第二,城鎮人口指所有居住在城市的人群,包括居住期限已經超過6個月的農民工群體。

如果將持有非農戶口的人群排除,調整後的城鎮化率水平大約比官方統計值低13~15個百分點。農民工群體在獲得社會保障方面則仍然較為困難。根據中國法律和官方指導,農民工群體需要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然而,農民工群體的社保覆蓋率仍然較低。因此,如果我們使用“是否能夠公平獲得公共服務”這一定義,中國的官方城鎮化率在某種程度上高估了實際的城鎮化水平。

除了基礎建設的投資之外,對於中國的城鎮化建設來說,提升所有居民的生活質量則更為重要。從這個角度來說,中國需要對現行的戶口和農村土地制度進行改革,以保證所有農民工能夠公平獲得公共服務。跨國的研究表明,中國的整體公共支出僅為GDP的25.1%,這大大低於經合組織高收入和中高收入國家的41.6%和33.1%。

2020年城鎮化率

2016年3月5日,李克強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報告提出:推進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要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完成約1億人居住的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引導約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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