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廂區發展和改革局

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經濟合作和利用外資工作。

城廂介紹

城廂區,為莆田市政治、文化、教育、商業中心。是個古府重鎮,又是一座充滿生機的新興城市。古往今來,英才輩出,享有“文獻名邦”之譽。
城廂區位於福建省沿海中部、台灣海峽西岸,南臨深水良港湄洲灣,324國道、福泉高速公路貫穿全境,是扼東南沿海中部水陸交通要衝的黃金地帶,為莆田市政治、文化、教育、商業中心。全區面積509平方公里,人口38。2萬人。轄霞林、鳳凰山和龍橋三個街道,常太、華亭、靈川和東海四個鎮。城廂區歷史文化源遠流長,人文景觀薈萃,城內有千年古剎廣化寺、大型古堰木蘭陂等著名旅遊景點,北部是水光瀲灩的東圳水庫,南面是碧波蕩漾的湄洲灣。
城廂氣候溫暖,雨量豐沛,日照充足,土壤肥沃,生物資源和物產資源豐富。境內地熱資源較豐富,水溫40—50℃,可利用潛力大。這裡盛產水稻、大小麥、甘薯、甘蔗、黃麻、大豆、花生、蔬菜。荔枝、龍眼、枇杷為區內三大名果,區內還有橄欖、余甘、楊桃、香蕉、芒果、楊梅、葡萄、番石榴、桃、李等名優水果40餘種,是南國有名的花果之鄉。1961年,謝覺哉途經荔城時題詩讚:“果園錯落綠如棚”。翌年,郭沫若路過城廂時也賦詩讚:“荔城無處不荔枝”。
莆田市城廂區地處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現代化港口城市—莆田市的中部,東臨荔城區、西北接仙遊縣,南望湄洲灣,是莆田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之一。全區面積509平方公里,海岸線長22公里,人口約38萬人。現轄3個街道和4個鎮。在全市、全省區域旅遊網路建設中,城廂區是連線湄洲島、九鯉湖、南少林旅遊景點及閩東、閩南、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區旅遊網路的紐帶,在開展區域旅遊合作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區內旅遊資源十分豐富,類型齊全,《中國旅遊資源普查規範》所列68種類型的旅遊資源中,城廂區擁有51種276小項。城廂區歷史文化悠久、民俗奇異、宗教多元、人文資源品味高,自然旅遊資源品位也較高,全區擁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個,省級歷史文化名城1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個,省級風景名勝區2個,省級森林公園1個,還有36處市、區文物保護單位及經普查登記的多處文物點。旅遊資源地域組合狀況較好。而且品位較高,特色濃郁,自然景觀、人文景觀相互映襯,具有多樣性、完整性、地方性和典型性兼備的特點,在海內外的影響越來越大。

旅遊資源

(一)自然風光絢麗多姿
城廂區地處莆田市中部,境內擁有山地、平原、海岸等多種地貌,構成山海相映,渾然一體的獨特景觀。城廂區森林覆蓋率高達67。8%,省級風景區一鳳凰山景區內,自然風光旖妮、山川秀美;山體逶迤,四季常青,飛瀑流泉,奇石異洞,名卉古樹遍布其間。南山松柏,鬱鬱蔥蔥;“智泉珠瀑”,濺珠鳴澗;“鍾潭噌響”,如煙如練;木蘭溪畔,春光如畫;延壽溪旁、荔紅如火;九龍谷、石梯山、龜山、植物資源豐富,種類繁多,良好的生態環境組合很適宜開展旅遊休閒度假活動和生態旅遊。
(二)人文景觀豐富多彩
城廂區歷史源遠流長,文化發達,人才輩出,古蹟遍布。莆田歷史上燦爛的文化,尤其是旺盛的科甲與鳳凰山結下了不解之緣,自南朝梁、陳名儒鄭露三兄弟,從永泰到南山建立“湖山書堂”,傳授儒家文化後,莆田文化欣欣向榮,宋、明間莆田科甲鼎盛,取得“文獻甲天下”的美譽。這裡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宋代大型水利工程木蘭陂,可與都江堰相毗美;地處鳳凰西麓的廣化寺,是禪宗聖地。其屬院、庵鼎盛時有100多座。中國佛教協會會長趙朴初曾親筆題名,為“南山廣化寺”。廣化寺釋伽文佛塔結構雄偉,造型精美,它們身上均凝聚著古代勞動人民的智慧結晶,令人嘆為觀止。城廂區自古有“文獻名邦”、“海濱鄒魯”的美譽,湧現了如歐陽詹、黃滔、徐寅、蔡襄、錢四娘、李宏、陳俊卿、陳文龍、林龍江等諸多名人,構成一道名人文化風景線。
(三)民俗風情獨特古樸
“莆仙戲”享有中國戲劇“活化石”的美譽,以人們所喜聞樂見的表演形式和獨特的唱腔深受民眾喜愛。春節、元霄、端午及媽祖誕生和羽化等重大節日裡,各種各樣的文藝演出如出遊、舞龍、舞獅、游燈、車鼓、棕橋、“十音八樂”等民間歌舞文娛表演,形成琳琅滿目的民俗旅遊景觀。
(四)物產品種豐富多樣
荔枝、龍眼、枇杷、橄欖為我區的“四大名果”,形成各具特色的常太枇杷文化、華亭龍眼文化等等,此外,柑桔、洋桃、楊梅、余甘、水蜜桃等也是四時佳果。主要土特產有興化粉、桂圓乾及木雕、竹編、草編、石雕等工藝品和極具風味的地方小吃,給旅遊者帶來豐富的美食購物選擇。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國家、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省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負責安排市級財政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專項資金;參與審核並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
(五)研究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認定、評價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上報國家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歸口的科技專項經費和項目管理,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攻關和培訓,貫徹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電力、煤炭有關標準。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範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低碳經濟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以及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指導全市節能監察、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節約能源方面的具體工作。
(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技術規範及標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鹽業、菸草行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行銷體系。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經濟合作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巨觀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承擔推動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有關工作。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信息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信息產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省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定審批、無線電檢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含民營經濟,下同)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與融資擔保體系建設。促進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承擔或參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
(十七)負責組織推進“誠信連雲港”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八)負責軍品科研、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和契約管理;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軍品科研生產承擔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負責軍工動員和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工作;負責對本地區軍工關鍵設備設施、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的監管;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統計、成果及推廣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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