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是亦稱“城市詳細規劃”。由城市規劃部門根據批准的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是對城市近期建設區域內新建或改建地段的各項建設所做的具體布署和安排,是建設工程設計的依據。近期建設規劃是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是實施總體規劃的階段規劃。期限一般為五年。其主要任務是:對近期建設規劃範圍內的工廠、住宅、交通、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園林綠化、文教衛生、商業網點和其他公共設施做出具體布置,確定道路紅線、道路斷面和控制點的坐標、標高、選定技術經濟指標,提出建築藝術形式要求。

正文

城市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主要任務是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計畫,確定建設地段的範圍,安排各項建設的具體位置和估算投資,在新建城市常稱為第一期建設規劃。
中國規定,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期限為五年,以便同社會經濟發展的五年計畫相結合;也可以根據具體條件適當地延長或縮短。例如為消除地震災害的後果,國家給予天津市三年建設的專項撥款,該市就編制為期三年(1981~1983)的近期建設規劃,執行效果良好。
在中國,一般新建城市編制近期建設規劃,以社會經濟發展計畫所確定的建設項目為依據,而且以骨幹建設項目(包括工業、對外交通、貿易、科學、文教、旅遊等)為主要依據。配套建設項目(包括住宅、公共建築、道路、綠化、給水、排水、市內交通等)的內容、數量、規模和投資估算,則在近期建設規劃中提出。現有城市的近期建設規劃,通常由城市規劃部門編制,並向有關計畫部門提出近期需要的城市建設項目的申請,再根據批准下達的項目調整或修訂近期建設規劃。這就是規劃與計畫互為依據、相互結合的過程。如果單有計畫部門規定項目和指標,未能從規劃和布局上作出安排,計畫就難以落實;相反地只作規劃和布局上的安排,而未能列入計畫,規劃就可能落空。
不同城市的近期建設規劃的內容和特點也不相同。以舊市區改建為主的城市,近期建設項目往往是零星和分散的,必須密切結合現狀,並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編制近期建設地區的城市詳細規劃,對近期建設項目作出具體安排。現有城市新建區的近期建設規劃,一般是作好各個建設項目的綜合布置和平衡,解決好新建區和舊城之間的交通聯繫和道路建設。新建城市的近期建設規劃,在布局上要使近期建設地區緊湊集中,便於城市居民的工作、生活和遊憩等,並節省建設投資;要解決好對外交通聯繫;在建設次序上應遵照先地下、後地上,先市政公用設施、後住宅和公共建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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