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釋義
基本釋義
拼音: | shuì, | 筆劃: | 12 |
部首: | 禾 | 五筆輸入法: | tukq |
詳細解釋
稅shuì【名】(形聲。從禾,兌(duì)聲。本義:田賦,徵收的農產品)同本義〖tallage〗
稅,租也。——《說文》
斂財曰賦,斂谷曰稅,田稅曰租。——《急就篇》注
初稅畝——《穀梁傳·宣公十五年》
稅十取一——《大戴禮記·主言》
有稅有賦——《漢書·食貨志》。註:“稅者,田租也。”
論九稅之利——《周禮·掌交》
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漢書·刑法志》
泛指一切賦稅〖tax〗
稅謂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漢書·食貨志》
後世有關稅、牙稅、契稅及蘆課、茶課、礦課之類,亦稅也。——《說文通訓定聲》
省刑罰,薄稅斂——《孟子·梁惠王上》
秘書監楊萬里。奏輸帛於官,謂之稅——《宋史·食貨志》
又如:稅政(稅收政策)、稅璫(掌管稅收的宦官)、稅斂(稅收)、稅糧(元明兩代徵收米、麥等實物的賦稅)、稅項(稅收的款項)、稅賦(田賦)、稅課(賦稅)、稅厘(海關稅和厘金稅的合稱)、稅租(租稅。田租和賦稅)、稅銀(稅金)
稅收概述
"稅"(又稱稅賦、稅金、稅收、賦稅、稅捐、捐稅、租稅)指政府為了維持其運轉以及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對個人和法人強制和無償徵收實物或貨幣的總稱。各國各地區稅法不同,稅收制度也不同,分類也不同,概念不盡一樣。稅的中文稱呼,在中國各個朝代、各箇中文地區對稅的稱呼也有差異。稅制即指稅收制度,由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計稅依據、減免稅和違章處理等要素構成;稅種指稅的種類,差異表現為納稅人和課稅對象的不同,稅種總合構成“稅制”。稅收的基本特點: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對於稅法而言)。
稅姓介紹
上古人物
稅氏宗派綱目,恭明清祖輩記載,屢歷謹詳敘之,條分縷晰以作河間世系志之,以垂不朽。稅姓由來
吾姓稅之由來,據明萬曆四十七年譜所敘,先祖稅梁才,原名梁才瑞,於公元前二百零六年以前乃秦朝之家相,公元前二百零六年秦朝滅亡後,凡秦之忠臣良將必被盡誅,況家相乎。故逼至夔關(今奉節)稅口更梁為稅,改才瑞為梁才,獲免害,此姓稅之由來矣。經考定稅梁二姓宗系共族決非異議。所謂家相,嘗考吾族,伯益之後裔也。伯益系顓頊高陽氏,名大費,又名伯翳,父曰大業,母曰女華,帝舜賜之,妻以姚氏,後封於梁,以梁為姓,此姓梁所由來矣。因秦亦伯益之後,故稱家相。
我祖稅梁才,從梁更稅之後,初入巴郡即今之涪邑安居玉花村歿葬百子溪坎上水焦山,世代相傳斷碣殘碑幾於淹沒,至萬曆年間南溪兩進士稅曾鏡、曾鐫二公等重建祖碑。據原譜記載,始祖生八子,一子乏嗣,倖存石碑誌。其餘名目斑次石工剝蝕無存。況歷漢、唐、晉、宋以來,屢被兵焚,有因天翻地覆而東轉西移,有因滄海桑田而南遷北徙,散居四方者,已難枚舉,復遭流寇為殃,遂使宗派昭穆,及晉紳士宦,共嘆無微,竊天相吉人,報恩不爽。吾祖之後,豈獨唐隆公始顯達數百年,而祖德更添,大宋權父綿延八子,神宗時不亞東周八士,北宋稅×禮,巴縣人游名山大川作《禹貢》指掌端正訛校謬有功;譜傳南宋稅輿權,字巽甫,亦巴縣人,研究心理窟為世儒宗魏了翁門人,著有校正周易古經十二卷,易學啟門小傳一卷。北宋太宗(趙炅)太平興國五年庚辰(980年)科進士稅挺;北宋哲宗(趙煦)元佑三年戊辰(1088年)科進士稅定國;南宋高宗(趙構)紹興十五年乙丑(1144年)科進士稅庾均;明憲宗(朱見深)成化二十年甲辰(1484年)科進士稅新,任巡旬府知縣。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二十九年丙子科舉人稅廷賦,南溪人;清世祖國朝順治八年辛卯(1651年)科舉人稅常春,嘉定府人,稅常富廩生,稅常貴貢生均為嘉定府生長人氏,常春之兄。貢生稅維學、明朝榮縣貢生稅賓任均川訓導。國朝蓬溪縣貢學,稅以仁;國朝辛卯科舉人稅有餘任教諭,廩生稅清岑等諸偉公光昭史冊。大約其間學士文人,因亂世而聲名滅末者不少。近如宗扶、宗助二公曾受總戎之職,尚未詳載任於何地,譜正家族,追溯根源,當水有源樹有根,屬世代之遙,嗟乎,前代雖考,考追何憑,吾祖精靈在天,應亦抱恨無涯矣!然而夔門更姓之初,迄今二千二百餘年,天橫一派,瓜瓞綿綿,雖不能洞悉源流修一譜以傳不朽,而略敘先型,存十一於千百,亦何嘗非承先啟後之一助哉。嗟乎!時間久遠,吾稅氏譜系所敘至此。
梁更稅以來不知有多少代,沒有詳細文字記載,的確不得而知。現將明遷始祖稅常富,字鳳起,系嘉定州生長人氏,至萬曆四十五年(丙辰)落業合江縣大橋鹽井支稅塆詳記於後。
說明:本譜總序來源於吾始祖常富後,用朝公,德梅公,理公,吉富公等譜志,以及(清)乾隆(巳醜)1768年冬至乾隆(甲午)1775年夏6月15日,六殿掌判曹官稅相鉷與稅國鈴、稅國祚、稅明信、稅清明、稅鍾明等同斯志焉,集體議條。越大江,走南溪,問犍為,尋嘉定,訪成都,詢遵義,去巴縣,游江津綦江等地取譜而視志之。由於以前各種譜志,均為手抄,文字和斷句難免有誤,請勿見怪。
其它意項
喪服
細疏布制的喪服〖fineandthincloth〗公喪之如稅服,終身——《左傳·襄公二十七年》
又如:稅服(用細而疏的布製成的喪服)
利息interest
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貨中家子弟,為之保人,趨走與臣僕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後漢書》稅shuì【動】 徵收或交納賦稅〖levyatax;paytaxes;collecttaxes〗
趙簡主出稅者,吏請輕重——《韓非子·外儲說右下》
耕者則重稅——《韓非子·顯學》
草市迎江貨,津橋稅海商——唐·王建《汴路即事》
太華之山,懸崖之嵌,有松可蔭,有地可蔬,有泉可汲,不稅於官,不隸於宮觀之籍——明·顧炎武《復庵記》
又如:稅民(向人民徵收賦稅);稅入(徵稅收入);稅戶(納稅戶);稅名(徵稅的名目);稅吏(舊時的專職徵收賦稅的人員);稅帖(舊時官府給予納稅人的納稅憑證)
租賃hire
生跪拜,前致詞曰:“聞茲地隙院,願稅以居,信乎?”——唐·白行簡《李娃傳》又如:稅居(租賃房屋);稅米(即租米);稅屋(租借房屋);稅寓(租房居住);稅第(稅屋);稅舍(駐宿的館舍)
釋放,解脫unharness
鄭人所獻楚囚也,使稅之。——《左傳·成公九年》此譬之猶馬駕而不稅,弓張而不弛。——《墨子·三辯》
不稅冕而行。——《孟子·告子下》
吾未知所稅駕也。——《史記·李斯列傳》
乃稅馬於華山,說收於桃林。——《呂氏春秋·慎大》
又如:稅馬(放馬);稅說(以言語遊說他人);稅調(放置調度)
通“禭”
原指向死者贈送衣被,後泛指贈人財物〖present〗未仕者不敢稅人,如稅人則以父兄之命。——《禮記·檀弓上》
及平原君(朱建)母死,…辟陽侯(審食其)乃奉百金往稅。——《史記·酈生·陸賈傳》
又如:稅人(以物贈送人);稅邑(猶食邑)
買賣〖trade〗。如:稅契
息,休止〖rest〗。如:稅車(停車);稅息(休止憩息)
常用詞組
稅額shuì'é
〖theamountoftaxtobepaid〗需上繳稅款的數額
稅法
shuìfǎ
〖taxlaw〗稅收法規
稅金
shuìjīn
〖taxandduty;taxpayment〗繳稅的金錢
稅款
shuìkuǎn
〖tax〗為了公共目的的,通常由立法機關或其他公共機關向人們或對財產徵收的貨幣費用
稅利
shuìlì
〖taxandinterest〗稅金和利潤
稅率
shuìlǜ
〖taxrate〗計算稅額的比率
稅目
shuìmù
〖taxitems〗指捐稅的各種名目
稅契
shuìqì
〖taxcertificate〗舊時民間不動產買賣典當,在契約成立後,新業主持白契向官署交納契稅的行為。一經稅契,白契即可換成紅契,並辦理過戶手續
稅收
shuìshōu
〖taxrevenue〗徵稅所得的收入,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藉政治權利依法取得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稅務
shuìwù
〖taxatonaffairs〗徵收稅捐的事務
稅務員,稅務官
shuìwùyuán,shuìwùguān
〖treasurer;taxcollector〗負責收進、保管和支付公共稅收的政府官員
稅源
shuìyuán
〖taxsource〗國家徵稅的來源。如產品的銷售收入,各行各業的業務收入等都是徵稅的來源
稅制
shuìzhì
〖taxsystem〗徵稅的制度
稅種
shuìzhǒng
〖categoriesoftaxes〗國家徵稅的種類,諸如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
應納稅額
yingnashuie
納稅款的金額
相關詞語
安稅 | 租稅 | 資稅 | 資源稅 | 總稅務司 | 子口稅 |
稅基 | 中央稅 | 重稅 | 住稅 | 贈與稅 | 責稅 |
徵稅 | 灶稅 | 正稅 | 魚稅 | 余稅 | 營業稅 |
印稅 | 增值稅 | 印花稅 | 衣租食稅 | 衣食稅租 | 引稅 |
遺產稅 | 徭稅 | 雜稅 | 洋稅 | 牙稅 | 雁稅 |
鹽稅 | 行稅 | 消費稅 | 閒接稅 | 夏稅 | 屋稅 |
下碇稅 | 王稅 | 偷稅 | 屠宰稅 | 透稅 | 土地使用稅 |
土地增值稅 | 土地稅 | 完稅 | 特惠關稅 | 逃稅 | 塘丁稅 |
個人所得稅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利息稅 | 車輛購置稅 | 房屋購置稅 | 財產稅 |
稅收
基礎知識
一、稅法的概念。它是國家權力機關及其授權的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稅收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核心內容就是稅收利益的分配。二、稅收的本質。稅收是國家憑藉政治權力或公共權力對社會產品進行分配的形式。稅收是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稅收具有非直接償還性(無償性)、強制義務性(強制性)、法定規範性(固定性)。
三、稅收的產生。稅收是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物質前提是社會有剩餘產品,社會前提是有經常化的公共需要,經濟前提是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主體,上層條件是有強制性的公共權力。中國的稅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時代魯宣公實行“初稅畝”從而確立土地私有制時才出現的。
四、稅收的作用。稅收作為經濟槓桿之一,具有調節收入分配、促進資源配置、促進經濟成長的作用。
五、稅收制度構成的七個要素
1、納稅主體,又稱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負有納稅義務關直接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徵稅對象,又稱徵稅客體,是指稅法規定對什麼徵稅。
3、稅率,這是應納稅額與徵稅對象之間的比例,是計算應納稅額的尺度,反映了徵稅的程度。稅率有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全額累進與超額累進)和定額稅率三種基本形式。
4、納稅環節,是指商品在整個流轉過程中按照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階段。
5、納稅期限,是稅法規定的納稅主體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具體時間。一般的按次與按期徵收兩種。
6、納稅地點,是指繳納稅款的地方。一般是為納稅人的住所地,也有規定在營業發生地。
7、稅收優惠,是指稅法對某些特定的納稅人或徵稅對象給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納稅義務的規定。從目的上講有照顧性與鼓勵性兩種。
六、現行的稅收分類及稅種。按現行的分類,主要是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為稅和其他:
1、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車輛購置稅等;
2、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3、資源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
4、財產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等;
5、行為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6、其他稅:農林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
中國的稅種
原載2010年12月17日的《南都周刊》,稅種總數,根據財政部網站,中國目前共有19個稅種。它們分別是:1.增值稅、2.消費稅、3.營業稅、4.企業所得稅、5.個人所得稅、6.資源稅、7.城鎮土地使用稅、8.土地增值稅、9.房產稅、10.城市維護建設稅、11.車輛購置稅、12.車船稅、13.印花稅、14.契稅、15.耕地占用稅、16.菸葉稅、17.關稅、18.船舶噸稅、19.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從2000年起暫停徵收)。
個人所得稅
針對個人收入的一種稅。自2011年9月1日起,起征點為月薪3500元[1]。
增值稅
針對生產、經營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的一種稅。購買500元的書籍和200元的CD唱片,價格中就包含了60元增值稅(500/1.13×13%+200/1.17×17%,圖書的增值稅稅率為13%,電子音像製品增值稅稅率為17%)。
消費稅
針對11種消費品的一種稅。100ml的女士香水ChanelCoCo,市場售價為1480元。其中包含了17%的增值稅215元,30%的消費稅380元,以及城市維護建設稅41.6元,總計636.6元,接近商品價格的一半。
每一瓶進口葡萄酒身上都有三種稅,關稅14%、消費稅10%、增值稅17%。
營業稅
針對經營活動營業額的一種稅。在餐館吃頓200元的飯,其中包含5%的營業稅10元。個人出售不動產也要徵收營業稅,稅率為5%。150萬的價格賣出一套原價為100萬的房產,營業稅為7.5萬。另外,還要對50萬的利潤徵收4.5萬的個人所得稅(稅法規定的稅率為利潤的20%,但實際繳納時通常按售價的1%-3%繳納)。
城市維護建設稅
為籌集城鎮建設維護資金而徵收的一種稅,金額為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稅額之和的1%~7%。在市區的商店,購買一套100元的CD唱片,其中的增值稅約為14.5元,對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為1.02元(14.5×7%)
關稅
針對進口商品的一種稅。個人隨身攜帶蘋果公司的iPad入境,會被徵收關稅。根據海關規定,iPad屬於筆記本電腦類產品,應該按照5000元的標準,徵收20%(即1000元人民幣)的關稅。
車輛購置稅
針對新購車輛的一種稅。日本生產的"斯巴魯森林人"汽車,到岸價20萬元,先徵收25%的關稅5萬元,然後再徵收消費稅1萬元和增值稅4.42萬元,此時該車價格已經超過30萬元了。消費者購車時,還需另行支付10%的車輛購置稅3萬元。2009年,政府對1.6升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原比例為10%)徵收車輛購置稅。2010年,優惠幅度從5%又調整為7.5%。
車船稅
針對使用中的車輛和船隻的一種稅。根據2010年10月公布的《車船稅法(草案)》,排量2.0升的小汽車,每年需繳納車船稅960元。
房產稅
針對房產的一種稅。月租3000元的出租房,每年徵收12%的房產稅4320元(3000×12月×12%)。
土地增值稅
針對轉讓國有土地和房產所獲增值的一種稅。一套140萬元的商品房,價格中包含5%的營業稅7萬元、城市建設維護稅4900元、以及土地增值稅約為20萬元(與土地的增值額和房產面積有關)。
契稅
向房地產購買人徵收的一種稅。購買一套140萬元的商品房,除了支付房價以外,購房者還需另行支付3%的契稅4.2萬元,再加上印花稅700元。
印花稅
針對交易憑證的一種稅。購買1萬元股票,需繳納1‰的印花稅10元。
稅率及徵收範圍
增值稅主要是對生產型和貿易型公司就其實現增值額徵收的一種稅,稅率為0-17%;營業稅是對服務性行業就其營業收入額徵收的一種稅,稅率為3-20%;中國的企業所得稅是以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為徵稅對象所徵收的一種稅,稅率為25%和20%;個人所得稅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所而徵收的一種稅,稅率為5-45%。稅收風險
為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規範稅收執法行為、健全稅收執法機制、最佳化稅收執法服務,梁園區國稅局強化法律法規教育學習,監督和懲治並舉,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一是從源頭抓,監督培訓教育,吃透政策,為稅收執法規範提供保障。該局利用稅收綜合辦公信息系統和內聯網將所有的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轉發學習,不定期舉辦培訓班,強制全體人員參加網上遠程教育學習,舉辦測試等,使執法人員準確掌握政策,為規範執法提供保障。
二是從執法過程抓,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嚴密監控執法過程。利用科技手段,時刻關注執法考核系統,將所有稅收執法行為納入系統管理,利用該系統的預警監控功能,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如今以來就利用該功能累計發現稅務登記信息完整率、未準期申報催報率、申報稅款逾期未納稅催繳率等執法過錯300多次,及時進行了糾正,還對部分人員的執法過錯行為進行了處罰教育。
三是從事後抓,開展專項執法督察和執法監察,糾正執法過錯行為。按照省、市局的部署,全局緊緊圍繞重點風險範圍,對出口退稅、結構性減稅、企業註銷清算稅收管理、稅務稽查、發票管理等重點環節和農產品、礦產品加工、經銷行業、房地產重點行業的稅收管理情況、疑點數據核查和執法督察問題整改“回頭看”開展稅收執法督察和執法監察,僅本次的疑點數據就核查634條,涉及發票驗舊金額異常、代開普通發票金額較大、不應認定而認定為未達起征點、未按規定審核查補稅款申報、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營業收入小於增值稅申報表銷售收入、企業所得稅未清算申報而註銷、應稽查案件不稽查結案、案件處理結果與實施環節意見不一致等問題。
稅收的歷史
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市場稅收
古代市場單稱為市。市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由來已久。商代末年,商人貿易就已出現,但當時手工業和商業都屬官辦,所以沒有市場稅收。到西周后期,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在官營工商業之外,出現了以家庭副業為主的私營手工業和商業,集市貿易日益增多,因此出現了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市場稅收。周代市場在王宮北垣之下,東西平列為三區,分別為朝市、午市和晚市。市場稅收實行“五布”徵稅制;一是分(糹次)布,即屋稅;二是總布,即牙稅;三是廛布,即地稅;四是質布,指對違反契約文書者所征之稅;五是罰布,即罰金。市場稅收由司市、僱人、泉府等官史統一管理,定期上交國庫。
[註:(糹次)一本義為績麻線,引申為按市的次第收稅。
中國歷史上最早的田稅
是春秋時期魯國實行的“初稅畝”。據《春秋》記載,魯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列國中的魯國首先實行初稅畝,這是徵收田稅的最早記載。這種稅收以徵收實物為主。實行“初稅畝”反映了土地制度的變化,是一種歷史的進步。中國歷史上最早徵收的車船稅
最早對私人擁有的車輛和舟船徵稅是在漢代初年。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漢朝就頒布了徵收車船稅的規定,當時叫“算商車”,“算”為徵稅基本單位,一算為120錢,這時的徵收對象還只局限於載貨的商船和商車。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開始把非商業性的車船也列入徵稅範圍。法令規定,非商業用車每輛徵稅一算,商業用車徵稅加倍;舟船五丈以上徵稅一算,“三老”(掌管教化的鄉官)和“騎士”(由各郡訓練的騎兵)免徵車船稅。同時規定,對隱瞞不報或呈報不實的人給以處罰,對告發的人進行獎勵。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車船稅停止徵收。中國各地區賦稅概況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自1994年開始對稅制進行了全面的、結構性改革,根據這次稅制改革,形成總計23個稅種。按課稅對象,可以分為流轉稅、收益稅、財產稅、資源稅和行為稅五類;
按徵收管理體系,可以分為工商稅、關稅和農業稅三類;
按稅收收入支配許可權,可以分為中央稅(國家稅)、地方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三類。
流轉稅
增值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具體參照《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增值稅部分貨物徵稅範圍注釋》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土地增值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消費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
個人所得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
環境影響稅
資源消耗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資源稅若干問題的規定》;
城鎮土地使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
溫室氣體排放稅,民間討論中。
目的、行為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耕地占用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於耕地占用稅具體政策的規定》;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已停徵),《中華人民共和國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車輛購置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車船使用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
車船使用牌照稅,依據為《車船使用牌照稅暫行條例》
印花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
契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屠宰稅,該改稅種於2006年2月17日起廢止,原來的依據為《屠宰稅暫行條例》;
筵席稅,實際上已經停止徵收,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筵席稅暫行條例》。
農業稅類
農業稅,該改稅種於2005年12月29日公布廢止,原來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
農業特產稅,該稅種於2006年2月17日廢止,原來的依據為《農業稅條例》、《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和《財政部關於農業特產稅徵收具體事項的通知》。
進出口稅類
關稅(進出口關稅),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依據為《關於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徵收進口稅辦法》。
香港
主條目:香港稅收香港的稅收,與其它國家、地區的稅種相比,具有種類較少且大多為直接稅,分為四大類即所得稅、財產稅、消費稅和關稅、行為稅。
所得稅
物業稅
薪俸稅
利得稅
財產稅
差餉及地租
行為稅
博彩稅
飛機乘客離境稅
印花稅
酒店房租稅
汽車首次登記稅
此外,還有海底隧道稅、專利和特權稅。
消費稅和關稅,香港只有極少數的物品收消費稅和關稅,分別為酒精、碳氫油(石油製品)、甲醇、菸草四大類物品。不僅徵收進口關稅,同時對於上述物品在香港生產、經營、銷售也徵收消費稅。
台灣
台灣在二次世界大戰對日戰爭勝利後移植大陸國民政府時期稅制,並經1950年、1958年、1968年、1986年四次改革,逐步形成直接稅類和間接稅類兩大部分包括所得稅、貨物稅、營業稅為主體的現行複合稅體系。根據財政收支與使用許可權劃分,國稅、省稅(直轄市稅)和縣稅三級。分類
直接稅: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土地稅、房屋稅、契稅等組成;
間接稅:貨物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關稅、證券交易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
三級稅制
國稅包括所得稅、遺產稅、印花稅、關稅、貨物稅、鹽稅、證券交易稅、礦區稅;
省稅:土地稅(分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兩種),田賦(於1987年停徵)、營業稅、使用牌照稅、港工捐;
縣稅:房屋稅、屠宰稅、契稅、筵席稅、娛樂稅;
直轄市稅:包括省稅及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