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經濟學原理》的核心是均衡價格論。馬歇爾以英國古典經濟學中生產費用論為基礎,吸收邊際分析和心理概念,論述價格的供給一方;又以邊際效用學派中的邊際效用遞減規律為基礎,對其進行修改,論述價格的需求一方,認為商品的市場價格決定於供需雙方的力量均衡,猶如剪刀之兩刃,是同時起作用的,從而建立起均衡價格論。馬歇爾分析了均衡價格的3種形式:暫時的、短期的和長期的均衡價格,研究了生產成本的3種情況:遞增成本、遞減成本、不變成本,提出了“彈性”理論、生產者剩餘和消費者剩餘概念,並建立了供給曲線、需求曲線及其公式。馬歇爾還用均衡價格分析方法論述了工資、利息、利潤、地租,它們分別是勞動、資本、企業家能力和土地的均衡價格。馬歇爾的均衡價格論是靜態局部均衡分析的典型。《經濟學原理》集19世紀70年代以後西方經濟學發展之大成,並為西方經濟學中的個體經濟學理論體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均衡價格論認為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商品價值是由商品的供求狀況決定的,是由商品的均衡價格衡量的觀點,這是馬歇爾庸俗經濟學說的核心和基礎。
套用
均衡價格是指一種商品的需求價格和供給價格相一致時的價格,也就是這種商品的市場需求曲線與市場供給曲線相交時的價格。均衡價格被認為是經過市場供求的自發調節而形成的。需求價格是買者對一定數量的商品所願付的價格,是由該商品的邊際效用決定的;供給價格是賣者為提供一定數量商品所願接受的價格,是由生產商品的邊際成本決定的。庸俗經濟學用商品的均衡價格來代替商品的價格,均衡價格論就是價值論。所以,均衡價格論是庸俗經濟學中的邊際效用價值論、生產費用論和供求論的大雜燴。均衡價格論的錯誤在於價格偷換價值,用市場價格的決定來代替價值的決定。供求關係只能說明市場價格如何圍繞價值波動,而不能說明價值本質及其決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