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利用陸標測定艦位,引導艦艇從一地航行到另一地的航海理論和方法。航海學的組成部分。早期航海主要是解決陸標定位和航跡推算問題。到18世紀,當天文航海發展成為航海學的一個分支時,航海學其餘部分就相對地稱為地文航海。20世紀50年代以後,隨著無線電導航技術、慣性導航技術、水聲導航技術和衛星導航技術的發展,電子導航又從地文航海中劃分出來成為航海學的另一分支。現代的地文航海主要包括:航線設計,航跡推算與陸標定位,航行方法等三個基本方面的理論與實踐。此外,還包括航海基礎知識,航海圖書使用,航海誤差理論,艦艇運動性能和航海儀器修正量的測定方法,以及海洋氣象、海洋水文等外界因素對艦艇航行的影響等。
航線設計 是制定航海計畫的核心內容。選擇航線,通常依據航行任務和航行海區的地理、氣象、水文情況,以及艦艇的航海性能、導航設備和艦員的經驗與水平等因素進行。航線確定後,再制定具體實施的航海計畫。
航跡推算和陸標定位 保證安全航行的前提條件。航跡推算,是根據羅經指示的航向和計程儀測定的航程,並計算風、流等影響,從已知起算點推算出航跡和艦位。陸標定位,是利用航海儀器觀測外界已知物標位置確定艦位,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測定艦位方法,包括:方位定位、距離定位、水平角定位、移線定位和聯合定位(如方位距離定位、方位水平角定位等)。航海人員需隨時知道本艦的艦位,以保證航行安全。軍事上要求高精度艦位時,要運用艦位誤差理論,對確定的艦位加以精度評定與分析(見艦位測定)。
航行方法 簡稱航法。是引導艦艇在水面和水下行駛的方法。主要有沿岸、近海、遠洋航行方法,及在複雜海區、氣象和水文條件下的航行方法。15~17世紀,航海家們總結出八大航法,即平面航法、流中航法、折航法、等緯航法、中分緯度航法、墨卡托航法、大圓航法和混合航法。在實際航行中,還須側重研究狹水道航行、內河航行、冰區和極區航行、霧中航行、風暴區航行等航行方法。除使用基本航法外,還要根據特殊情況採用特殊方法與手段才能保證艦艇航行安全(見艦艇航行)。
電航海(見船舶無線電導航)從地文航海中分出來成為航海學的另一分支。地文航海還包括航海基礎知識、航法、海圖和航海圖書、羅經和其他航海儀器、航標、航海氣象和水文、海上安全措施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