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圖符號學

地圖符號學

地圖符號學是研究和建立作為地圖語言的地圖符號系統的理論。 地圖符號學主要研究和建立作為地圖語言的地圖符號系統的理論與方法及其套用的法則,也常被稱為地圖語言學。地圖語言的實質是地圖符號。由於語言學與符號學具有天然的聯繫,因此在理論地圖學中,不同的地圖學者出於不同的研究目的和理念而交替使用地圖符號學和地圖語言學這兩個概念,有時並不嚴格區分。其實,語言學界亦有語言學隸屬於符號學的觀點,也可以說地圖語言學隸屬於地圖符號學 。

簡介

地圖符號學是探討用符號學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來研究地圖符號的特徵、意義、本質、發展變化規律以及符號與人類多種活動之間的關係科學 。

當前,各種各樣的地圖符號被設計出來,但並不是每一種地圖符號都能夠符合該領域的製圖要求,不符合地圖製圖規範和標準,更談不上有效地進行地理信息的傳輸和語義的表達,其原因在於地圖製圖者和地圖使用者之間認知層次、水平以及認知結構的差異性 。

地圖符號學內容

地圖符號學包括3方面內容:

①地圖符號的結構(句法)。應形成相互聯繫的、完整的符號系統結構;

②地圖符號的結構(語義)。符號系統應能表達任何信息內容,並保涉及證符號明確代表所表達的內容;

③地圖符號的實用性(語用)。符號系統應保證快速感受和牢固記憶。

這3個方面,符號與符號間、符號與製圖對象間及符號與用圖者之間的關係。研究和設計地圖符號時,應考慮和處理好這3個關係。

地圖符號簡介

地圖符號是地圖上用來表示地面各要素、質量、數量和分布特徵的顏色、形狀和大小不同的圖形、記號和文字的各種圖形。地圖符號是在地圖上用以表達實際事物的各種形狀、大小、粗細、顏色、結構的點、線、圖形等圖解記號。廣義的地圖符號還可以包括相配合的文字或數字註記 ,可視為地圖的專用形象語言。近年來國外地圖學家研究圖形符號的構圖規律、探討其“語法”規律以及符號的“語義學”和“語用學”特徵,形成地圖符號學 。

地圖符號功能

地圖符號主要有三方面的具體功能:①使用符號便於對地理事物進行不同程度的抽象、概括與簡化,且保持圖面清晰易讀;②符號賦予地圖極大的表現力,使其能反映所表示地物的外形特徵和內部性質及時空分布、演化規律;③能提高地圖的套用效果,有助於圖上量測和使用。

地圖符號種類

由於地理事物複雜多樣,代表它們的符號亦各不相同。

面向對象的分類體系

點狀符號

當一個地圖符號所代表的概念在抽象的意義下可認為是定位於幾何上的點時,稱為點狀符號,這時符號的大小與比例尺無關,而且具有定位特徵和可選的方向性信息。通過形狀和顏色表示地圖要素的性質、等級、大小和數量特徵。點狀符號並不是絕對的,這要根據具體的比例尺或者符號的用途來決定 。

線狀符號

當一個地圖符號所代表的概念在抽象的意義下可認為是定位於幾何上的線時,稱為線狀符號。這時,符號沿著某個方向延伸且長度同比例尺發生關係而寬度不按比例顯示符號的形狀和顏色標識地圖要素的性質特徵,其寬度往往反映地圖要素的等級或數值 。

面狀符號

當一個地圖符號所代表的概念在抽象的意義下可認為是定位於幾何上的面時,稱為面狀符號。這時符號在各個方向上都按照比例尺表示,符號的形狀與地圖要素的平面圖形相似。其輪廓線(如實線、虛線或點線)表示它的分布範圍,輪廓線內加繪的顏色或說明符號表示它的性質和數量 。

文字元號

文字元號即註記符號,是用文字對地圖要素的屬性進行說明的符號。文字元號的屬性包括字型、字號、顏色等。其定位比較特殊,不像上述三種地圖符號必須具有準確的定位位置,而是可以用相對位置的移動,來保持圖形的美觀,例如:線狀地圖要素的文字註記符號,可以沿著線狀目標在地圖中的位置和走向進行自動分布,並能根據地圖顯示區域的變化動態調整文字註記的位置 。

基於基礎地理信息圖層的符號分類

矢量化地圖在顯示的過程中是按照圖層的結構來顯示的,相對於這種數據的地圖符號也是基於圖層的,例如,一張電子地圖分為水系、居民地、鐵路、公路等,相應水系的地圖符號有河流符號、湖泊符號等;居民地有點狀符號或者面狀符號;公路有一級公路符號、二級公路符號等。

地圖符號的分類並不只是上述兩種,還有按內容而分和按圖形來分的符號體系以及按照與比例尺的關係進行劃分的符號體系,如依比例尺地圖符號,主要是面狀符號;半依比例尺符號:河流、鐵路、公路等線狀符號;不依比例尺符號:點狀符號。但是這個劃分是相對的,在小比例尺中,省會城市是用點狀符號來表示的,因此為不依比例尺符號,而在大比例尺地圖中,省會城市卻用面裝符號來表示的,此時就變為依比例尺符號 。

地圖符號設計要求

設計地圖符號時應使符號精細明顯便於定位,形象生動便於聯想,結構簡單便於繪製,清晰美觀便於閱讀。為了便於溝通地圖信息,促進國際交流,應積極提倡地圖符號的統一化和標準化。目前,普通地理圖的符號已基本實現國際通用,專題圖中的地質圖、土壤圖、土地利用圖等圖種也正在接近這個目標 。

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海圖等符號由測繪主管部門立法頒布“地圖圖式”。普通地理圖、專題地圖的符號應遵循一定的原則設計,與地圖的種類、比例尺、用途等有密切關係。其表示應有概括性和表現力,有獨立性和系統性,有定位或量度中心,要簡明、圖案化,顏色具有象徵性和符合地圖主題,大小有可讀性和符合印刷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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