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對於律藏,則更為用心,後來圓照也就以律學見長。除了佛教的經、律、論外,圓照不僅“仍旁求於儒、墨”,而且還能“兼擅美於風、騷”,對於儒、墨各家以及對於詩歌文章,都有相當的造詣。生平
唐太宗年間,律學中的舊疏(法礪的《四分律疏》)與新章(懷素的《開四分律記》)之爭日趨尖銳。為止息新章舊疏的爭競,唐代宗於大曆十三年(778年)令京師兩街臨壇大德14人至安國寺,“定奪新、舊兩疏是非”。當時,於安國寺新設僉定律疏院臨時機構,完全由政府供奉,除朝廷圈定的人選外,他人皆不得隨便入內。僉定律疏院的唯一任務是於新、舊兩疏中“僉定一本流行”。從政府的上述措施看,朝廷對這一項工作相當重視。主持此項工作的如淨、圓照等人對於新舊兩疏採取兼收並蓄、擇善而從的方針,而不是簡單地肯定一種,排斥另一種。至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僉定律疏院修成《新僉定疏》10卷(超濟、圓照同筆受,圓照兼正字,如淨、慧徹同筆削潤色,寶意纂文僉定,崇睿等9人證義),並繕寫進呈。圓照等還建議,“新舊兩疏許以並行,從學者所好”,結果為朝廷所採納。這么一來,新舊兩疏的矛盾不僅沒有平息,反而於新舊兩疏中又生一疏。但從繁榮律學這一角度,圓照、如淨以為己見定一尊的做法還是很可取的。
唐德宗貞元年間,圓照還多次參加譯場的譯經工作。貞元八年(792年)北印度僧般剌若(釋智慧)主持翻譯《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10卷、《華嚴長者問佛那羅延力經》1卷、《般若心經》1卷,圓照擔任筆受。貞元十二年(796年)中印度僧釋,蓮華帶來梵文《華嚴經》後半部,唐德宗詔於崇福寺翻譯,貞元十九年(803年)前後,中印度僧釋牟尼室利(寂默)譯《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圓照也都擔任“筆受”。
貞元年間,圓照還編撰了兩部經錄:《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3卷、《貞元新定釋教錄》30卷,補充了開元十八年(730年)智升撰《開元釋教錄》以後60多年新譯、新入藏的佛教經典。此後江南地區多按《貞元新定釋教錄》與《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收集與辨別佛經。
由於圓照於律道方面頗有貢獻,所以於肅宗、代宗兩朝便名重一時。德宗以後,聲名更隆。圓照曾蒙“賜紫、充臨壇兩街十望大德、內供奉、檢校鴻臚少卿”,並食邑100戶,於當時佛教界,有相當地位。大約即在貞元末,圓照卒於京師西明寺別院,春秋82,法臘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