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運單從始發站隨同貨物附送至終點站並交給收貨人,它不僅是鐵路承運貨物出具的憑證,也是鐵路同貨主交接貨物、核收運雜費用和處理索賠與理賠的依據。國際鐵路聯運運單副本,在鐵路加蓋承運日期戳記後發還給發貨人,它是賣方憑以向銀行結算貨款的主要單據之—。
鐵路運單一式五聯,,第一聯為運單正本,隨貨走到達終點站時連同第五聯和貨物一併交給收貨人;第二聯為運行單,也隨貨走,是鐵路辦理貨物交接、清算運費、統計運量和收入的原始偽證,由鐵路留存;第三聯為運單副本,由始發站蓋章後交發貨人憑以辦理貨款結算和索賠用;第四聯為貨物交付單,隨貨走,由終點站鐵路留存;第五聯為到達通知單,由終點站隨貨物交收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