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國際汽車運動聯合會負責與汽車比賽有關的一切事宜,如道路安全、環境、彎道、機動性及車輛使用人員的保護等。聯合會也是負責全世界賽車運動的組織,管理所有用4輪或4輪以上的陸地車輛進行體育運動,如方程式一1、方程式一3000、彎道車、汽車拉力賽、卡丁車、賽車場比賽、丘陵賽、冰上賽車、太陽能電動車賽、老式汽車賽等。國際汽車運動聯合會是來自117國的150個俱樂部的主任出席的代表大會,現任主席是法國的讓·托德。
權力機構
最高權力機構是世界汽車旅遊理事會和世界汽車運動理事會。這兩個理事會的主席均由國際汽聯主席擔任,分別另設一名執行主席。
世界汽車旅遊理事會主要負責為汽車使用者解決問題,而世界汽車運動理事會主要負責統籌世界各國汽車運動組織,為所有不同種類的賽車運動制訂規則,協調安排世界範圍內的各項汽車比賽。兩理事會分別設立若干個特別委員會在各自負責的範圍內進行工作。其中較有影響的委員會有:賽道及安全委員會、一級方程式賽車委員會、拉力賽委員會、卡丁車委員會、汽車旅遊委員會、製造廠商委員會等。
權利義務
國際汽車運動聯合會會員組織擁護並遵守國際汽聯章程,承擔並履行會員的義務和權利,自覺按規定及時繳納會費的團體單位都有權自願申請加入國際汽聯團體會員,他們包括:有條件的基層汽車運動協會、俱樂部、賽車場、汽車運動相關企業;會員協會可以吸收行政區域內的市、區或縣級汽車運動協會及業餘俱樂部及個人為其會員。
國際汽車運動聯合會會員享有下列義務:遵守本會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積極支持本會組辦的活動,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各會員之間互相支持,團結協作,努力完成各項工作;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按章交納會費。
國際汽車運動聯合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對本會工作有監督權,有提出批評和意見的權利;有獲得服務的優先權;在有能力的基礎上,會員協會或俱樂部可以依據本會章程和其他管理規定舉辦或承辦汽車比賽或獲得的權利。但必須按規定提前申請,並獲批准方可實施;協會會員有依據章程和其它管理規定舉辦汽車活動的權利。
協會職權
國際汽車運動聯合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主要由本會一級區域性單位會員和在賽車領域有一定影響的一級專業性單位會員經民主協商推選的委員組成。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有:制定和修改章程;選舉和罷免常務委員;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決定終止事宜;討論、通過有關提案、決議;協商推選亞洲汽車協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司庫、秘書長人選;決定其他重大事宜。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屆期四年(最長不超過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常務委員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國際汽車運動聯合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務委員若干人;司庫、秘書長各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每屆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常務委員會的職權: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提出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的建議;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決定設立辦事機構極其分支、代表和實體機構;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制訂內部管理制度;審議並通過本會的重大活動事項;審定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和財務預、決算;論決定與本會有關的其他重大問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常務委員會須有2/3以上常務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委員會由國際汽車運動聯合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司庫和正副秘書長組成。常務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主席主持。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賽事職能
國際汽車運動聯合會規定,賽事主管應任命一位主管助理,這位助理負責組織和安排賽道上緊急救援服務的工作。賽事主管助理同時也是安全主官,並直接向賽事主管報告緊急救援情況。賽事副主管也可以履行上述職責。每場比賽必須有一份根據本檔案要求編定的操作計畫。該計畫必須經過賽事主管批准並在比賽中遵照執行,賽事主管的副職在比賽中直接執行這份計畫。
針對場地汽車比賽,部分內容也適用於其它類型的比賽(拉力賽、爬山賽和直線競速)。這份檔案明確指出組織者在賽道上緊急救援的目標。賽道上的管理工作主要是保障賽事在安全的前提下順利進行。緊急救援服務是在特殊的情況下提供的特殊的支援。所有緊急救援服務的操作將在賽事主管的最終命令下執行。賽道邊工作人員(裁判員、醫護人員、急救人員、維修區裁判員、消防員等)必須穿著便於區分其職能的制服。
賽道觀察哨和救援人員的具體人員數量,應當在整個比賽中保持一致。某一比賽日無法滿足上述人數時,賽事日程需重新調整,以確保賽事安全進行。
公眾安全和安全保障措施:上述每項工作將任命一名官員負責,並直接對賽事主管或賽事副主管負責。另外,有必要制定一份處理大型意外事故的計畫,以便處理在比賽中萬一發生的災難性事故。
賽事組織
聯合會中負責賽車運動的組織是由雙人組成的汽車運動理事會。該理事會設下列專門委員會:方程式一l委員會、技術委員會、公路賽委員會、越野賽委員會、巡迴與安全委員會、彎道車委員會、電動與太陽能委員會、非公路賽委員會、丘陵賽委員會、老式車賽委員會。賽場賽委員會、紀錄委員會、拉力賽委員會、製造商委員會、醫務委員會、媒介委員會、GT委員會、跑車委員會等。
當然,吸引住眾多車迷朋友的還是國際汽聯舉辦的賽事。F1、WRC、FIA—GT、WTCC組成了國際汽聯的四大賽事。其他一些較為出名的國際汽聯賽事還有巴黎—達喀爾越野拉力錦標賽和勒芒24小時耐力賽等。
F1
F1中文譯名為“世界一級方程式錦標賽”,英文譯名為“FormulaGrandPrix”,FIA正式命名為“FIAFormula1WorldChampionship”。“Formula”是規則與限制的意思,1代表是方程式比賽中級別最高的,F1管理公司是FOM,總部設在倫敦,負責各站的商業和廣告業務,第一場F1大獎賽舉辦於1950年銀石。目前F1共有12支參賽車隊,每年規劃有16至17站的比賽,通常約在3月中開跑,10月底結束賽季。(PS:2011賽季的F1在保留原有的19站賽事外,還新增了印度站大獎賽)。
WRC
WRC全稱是WorldRallyChampionship,即世界拉力錦標賽。始於1973年,這項賽事將各國單獨舉辦的汽車拉力賽冠以世界錦標賽的頭銜,是FIA國際汽聯四大賽事之一。為了爭奪系列賽冠軍的寶座,WRC每年將在世界各地舉行14至16站比賽,每一分站比賽通常為3天,在事先設定的賽道上劃出了20—30處被稱為SS(SpecialStage)的賽段,即特殊賽段,每個賽段最短3公里,最長可達30公里。在各賽段上每隔2—3分鐘有一輛賽車出發投入比賽,總成績以車手在各賽段時間累計分出勝負,用時間最少排名最前。在賽車規格上,所有參賽車輛必須以量產車研發製造而成,並在雨林、泥濘、雪地、沙漠及蜿蜒山路等不同的路況進行比賽。
FIA-GT
FIA-GT又叫做國際汽聯GT世界錦標賽。FIA-GT的賽事從1997年開始正式開賽,參賽車必須以量產車為基礎製作而成,車重約在1100公斤,最大馬力約在450~600匹,為了增加賽事可看性,而有獲勝車手加重製度。有別於先前的BPRGT賽事系列,1999年起FIA-GT賽事取消了GT-1級組的比賽,僅限於符合GT-2規格的賽車參賽,因此先前如McLarenF-1、Porsche911GT1、M.BenzCLKGTR、LotusELISEGT1等GT1等級的超級跑車被迫離開此賽事,僅能在利曼24小時及區域性保有GT1級組的GT賽事出賽,FIA-GT也因此遜色不少。2009賽季開始,SRO宣布FIAGT的兩個組別將分割為FIAGT1和FIAGT2賽事,互相獨立開來,和FIAGT3、GT4賽事平等對待。
WTCC
WTCC(WorldTouringCarChampionship),即世界房車錦標賽,是FIA國際汽聯於2005年新推出的一項全球性汽車賽事,它的前身即為ETCC(EuropeTouringCarChampionship)歐洲房車錦標賽。WTCC將延續ETCC的Super2000車輛規則,每站比賽分兩回合(每回合8圈)進行,並頒發冠軍車手和冠軍車廠兩個獎項。參賽的車輛為Super2000級別,必需以量產房車為基礎,發動機排量不能超過2000cc,採用自然吸氣方式,馬力在250hp~270hp之間。2005年度WTCC賽程安排暫定為10站比賽,除了延續ETCC原有的歐洲分站以外,增加了中美洲的墨西哥、歐亞交界的土耳其以及亞洲中國澳門三站比賽,其中澳門被指定為全年的收官之戰。國際汽車聯合會(FIA)新增T1-2組別。
國際汽車聯合會(International Auto Federation (FIA))宣布於2010年6月26日成立T1-2輕重量級buggy組別(T1-2 Light Weight Buggy )。
該規則的制定主要針對POLARIS, GINOMOTO等發動機使用皮帶傳動並且排量不超過1200cc的輕重量級越野車。該規則實現了輕重量級越野車參加達喀爾拉力賽等FIA規則下的越野賽事(off-road events under FIA rules)。
達喀爾拉力賽自2011年起增設T1-2組並接受比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