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供需理論

35000 50000 54000

國際供需理論概述

在提出並界定了“有代表性的商品包”的概念以後,馬歇爾以英國(E國)和德國(G國)的相互貿易為例,精心設計了一個貿易供求表,並以此展開了對國際供需關係決定國際貿易均衡的分析。見下表:

(I) (II) (III) (IV) (V)
E國的出口 /G國的進口 E國對貿易條件的要求 E國在一定貿易條件下的進口總量 G國對貿易條件的要求 G國在一定貿易條件下的出口總量
10000 10 1000 230 23000
20000 20 4000 175 35000
30000 30 9000 143 42900
40000 35 14000 122 48800
50000 40 20000 108 54000
60000 46 27600 95 57000
70000 55 38500 86 60200
80000 68 54400 82.5 66000
90000 78 70200 78 70200
100000 83 83000 76 76000
110000 86 94600 74.5 81950
120000 88.5 106200 73.75 88500

表中第一欄:E國出口的商品包數量或G國進口的商品包數量;第二欄:E國出口第一欄所示之數量時,每百包出口商品要求交換到的G國出口商品包數量;第三欄:E國出口第一欄所示之數量時,能夠從G國換得的G國出口商品包數量(Ⅲ)=(Ⅰ)÷100×(Ⅱ);第四欄:G國進口第一欄所示之數量時,每進口一百包E國商品願意支付的本國出口商品包數量;第五欄:G國進口量為第一欄所示之數量時,願意支付的本國出口商品包的總量(Ⅴ)=(Ⅰ)÷100×(Ⅳ)。

如果用BE和BG分別表示兩國的出口商品包,從表中可見,當E國的貿易條件從100BE:10BG逐漸改善為BE:85BG 時,E國的出口供給隨之從10000BE增至12000BE,與此同時,E國自G國的進口需求從10000BE增至106200BG;當G國的貿易條件從100BE:130BG 逐漸改善為100BE:73.75BG時,G國自E國的進口需求隨之亦從10000增至12000,與此同時,G國對E國的出口供給亦從23000BE增至88500BG。

由此可以看出,E、G兩國的進口需求同它們各自的進口商品的相對價格水平成反比,E、G兩國的出口供給同它們各自的出口商品的相對價格水平成正比。在這樣一個貿易模型中,E國之出口供給為G國之進口需求,反之,G國之出口供給亦為E國之進口供給。因此,按照供求關係決定商品價格的一般原理,只有當E國的進口商品的價格或G國的出口商品的價格,恰使在這一價格水平上E國的進口總額等於G國的出口總額,或者說,只有當G國的進口商品的價格或E國的出口商品的價格,恰使在這一價格水平上G國的進口總額等於E國的出口總額,國際貿易才能達到均衡,這樣的價格才是國際均衡價格。

從表中可以看到,按照一般的供求規律,在本國出口商品相對價格變動的過程中,E、G兩國的出口供給與進口需求總是在不斷調整,只有國際貿易條件為100BE:78BG時,E國願意出口90000包商品,同時願意從G國進口70200包商品;G國願意出口70200包商品,同時願意從E國進口90000包商品。如果用XE表示E國的出口供給,用ME表示E國的進口需求,用XG表示G國的出口供給,用MG表示G國的進口需求,有兩國的貿易均衡如下式:

XE = XG = 90000BE

XG = MG = 70200BG

在均衡國際貿易條件為100BE:78BG時,同它們各自主觀要求的最起碼的貿易條件相比(E國出口100包商品要求至少交換10包G國的出口商品,G國自E國進口100包商品最多願意支付230 包本國出口商品),E、G兩國都獲得了相當可觀的貿易利益。按照均衡的國際貿易條件,E國每出口100包商品從G國多交換回68包商品,G國自E國每進口 100包商品可以少支付152包本國出口商品。

關鍵字

國際供需理論.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