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畫六法

國畫六法

簡介:“六法”是南北朝時期生活在南齊時代的著名人物畫家和美術理論家謝赫提出來的,謝赫擅長肖像畫和仕女畫,據載他訓練有敏銳的觀察力和深厚的默寫功夫,但是,他在中國畫史上的地位,主要還是取決於他在理論方面的貢獻,他的著作《古畫品錄》,初步奠定了中國畫理論的完整體系,提出了品畫的藝術標準——“六法論”。

簡介

“六法”包括氣韻生動、骨法用筆、應物象形、隨類賦彩、經營位置、傳移摸寫六個方面。

詳細介紹

氣韻生動:氣韻指什麼呢?就是畫面形象的精神氣質,也就是以前東晉人物畫家顧愷之稱為的“神”。氣韻生動就是指畫面形象的精神氣質生動活潑,活靈活現,鮮明突出。也就是“形神兼備”,中國畫的要求,不僅要描繪出對象的外形,而且還要表現出它的精神。人物有精神,山水、花鳥也有精神。達到神似,就能氣韻生動。許多畫家認為,沒有氣韻的作品是不能稱之為畫的。當然,要表現出藝術形象的生動性、真實性,即氣韻,也與其他五法分不開的。氣韻生動也離不開構圖立意、筆墨技法的,因此,它和其餘五法是一個整體。其他五法同時也離不開氣韻生動,否則,也就成為了缺乏靈魂的純技術性的東西。

骨法用筆:骨法原來是指人物的外形特點,後來泛指一切描繪對象的輪廓。用筆,就是中國畫特有的筆墨技法。骨法用筆總的來說,就是指怎樣用筆墨技法恰當地把對象的形狀和質感畫出來。如果我們把氣韻生動理解為“神”,那么也就可以簡單地把骨法用筆理解為“形”了,圇此,氣韻生動和骨法用筆又有著密不可分的內在聯繫,“形”的描寫藉助於筆墨寫出來,而寫形又不過是手段,其目的是表現“神”,這與顧愷之的“以形寫神”的表現客體的法則是一致的。

應物象形:就是畫家在描繪對象時,要順應事物的本來面貌,用造型手段把它表現出來。也就是說,描繪事物要有一定的客觀事物作為依託,作為憑藉,不能隨意的主觀臆造。也就是客觀地反映事物,描繪對象。但是,作為藝術,也可以在尊重客觀事物的前提下進行取捨、概括、想像和誇張。這可以說是指一種創作態度和方法。

隨類賦彩:則是指色彩的套用了,指根據不同的描繪對象、時間、地點,施用不同的色彩。中國畫運用色彩同西洋畫是不同的,中國畫喜歡用固有色,即物體本來的顏色,雖然也講究一定的變化,但變化較小。

經營位置:則是指構圖。經營是指構圖的設計方法,是根據畫面的需要,安排調匿形象,即通過所說的謀篇布局,來體現作品的整體效果。中國畫也是歷來重視構圖的,它要講究賓主、呼應、虛實、繁簡、疏密、藏露、參差等種種關係。

傳移摸寫:就是指寫生和臨摹。對真人真物進行寫生,對古代作品進行臨摹,這是一種學習自然和繼承傳統的學習方法。

六法對於畫家和繪畫作品來說,是全面的最高的要求,一般都是很難完全達到的,各擅一節足矣。我們了解掌握六法,便於理解古人品評繪畫的標準和著眼點,從而客觀地對待祖國的美術遺產,以及在我們欣賞傳統的中國繪畫時,會從中獲得某種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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