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國家林業局人才開發交流中心(簡稱國家林業局人才中心)是國家林業局直屬具有一定行政職能的正司局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為現代林業建設提供人才支撐和保障。推動林業人才資源開發,為林業行業提供人才開發交流服務。
具體職能
一是承擔國家林業局委託的人事人才工作;二是負責國家林業局職稱評定工作;三是負責全國林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四是面向林業行業開展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人才培訓等工作。
國家林業局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辦公室、國家林業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國家林業局工人考核培訓中心、國家林業局就業指導中心設在國家林業局人才中心。現為中國人才交流協會常務理事單位,國家機關人才交流機構分會副會長單位,北京人才服務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單位,中國林業教育學會副秘書長單位。
國家林業局委託的人事人才工作
承辦國家林業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因公出國(境)政審、公務員培訓、畢業生接收、幹部人事統計、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公派出國留學申請、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資助、政府特殊津貼發放及待崗人員託管服務等工作,承擔國家林業人才庫建設、林業專門人才調查預測、林業教育統計等工作,承辦國家林業局中國綠色人才網。
職稱評定工作
(一)、承擔國家林業局職稱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和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國家林業局職稱評審工作;
(三)、組織修訂和完善國家林業局職稱評審工作規範;
(四)、負責製作和頒發國家林業局職稱證書;
(五)、開展國家林業局職稱評審相關的考試、考核、培訓等工作;
(六)、負責國家林業局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辦公室的工作,承擔國家林業局職改辦的日常工作。
職業技能鑑定和工人考核培訓工作
(一)、組織實施林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二)、制定林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建站條件,負責建站條件的審查,並指導其開展工作;
(三)、制定林業行業特有工作職業技能鑑定考評員的資格要求,並負責組織資格培訓與考核;
(四)、組建林業行業特有工種的試題庫;
(五)、組織制定林業行業職業技能標準、鑑定規範;
(六)、推動林業行業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七)、開展職業技能鑑定及有關問題的研究與諮詢服務;
(八)、對技術工人進行等級考核培訓;
(九)、組織編寫林業行業技術工種培訓教材;
(十)、負責國家林業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和工人考核培訓中心的工作。
人事代理工作
(一)、人事檔案管理;
(二)、工資核定,工齡核定,轉正定級;
(三)、職稱評定;
(四)、社會保險代理;
(五)、人才派遣;
(六)、出國(境)政審;
(七)、大中專畢業生接收手續;
(八)、人事人才政策諮詢、規劃設計,人才職業生涯設計;
(九)、黨團組織關係管理;
(十)、集體戶口管理;
(十一)、其他人事人才管理。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單位集體委託代理,也可由個人委託代理;可多項委託代理,也可單項委託代理;可單位全員委託代理,也可部分人員委託代理;單位可選擇一級委託代理,也可選擇二級委託代理。
人才培訓工作
(一)、林業行業培訓;
(二)、國外考察、培訓;
(三)、其他人才培訓業務。
人才交流工作
(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儲存、發布和諮詢服務;
(二)、人才信息網路服務;
(三)、人才推薦;
(四)、人才招聘;
(五)、畢業生就業指導;
(六)、其他人才交流業務。
勞動就業指導工作
(一)、掌握林業勞動就業的基本情況、特點和變化趨勢;
(二)、研究解決擴大勞動就業的有效途徑;
(三)、研究解決林業勞動就業問題的相關政策和支持體系;
(四)、組織有關勞動就業的專題調查研究;
(五)、指導林業勞動就業培訓、人才交流,進行就業諮詢;
(六)、根據《勞動法》的要求和林業行業特點,研究其他有關勞動政策;
(七)、負責國家林業局勞動就業指導中心的工作。
中國綠色人才網維護管理工作
中國綠色人才網,是為社會提供人才招聘、求職等綜合信息服務和人才人事政務服務的網站。設有個人求職、單位招聘、畢業生專欄、資訊中心、政策法規、專家答疑、職場論壇、境外就業、人才夕陽紅、理事專欄、獵頭服務、流動黨員、關於我們、招聘會信息、友情連結、著作權聲明等16個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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