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文物違法舉報中心是全國文物違法案件處理的神經中樞,對民眾舉報的案件線索、地方文物部門對於上級督辦轉辦的案件線索,力求做到“事事有反饋,件件有回音”,並主動接受民眾和社會監督。其主要職責是:受理涉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館藏一級文物,以及涉嫌損毀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違法行為的實名舉報;調查核實受理的涉嫌違法行為;舉報信息的整理、管理、研究,提出預測預警建議。國家文物局文物違法舉報中心2015年8月在京正式揭牌。
舉報中心全國統一舉報電話“12359”,還有舉報專用信箱、舉報網站、電子信箱等舉報受理渠道。根據《文物違法行為舉報管理辦法(試行)》,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受理舉報信息後,對於實名舉報,應自受理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情況反饋舉報人。設區市和縣(市、區)文物行政部門受理舉報信息,或接到上級督辦、轉辦的舉報信息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實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