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委員會

國家教育委員會簡稱國家教委,國務院主管教育的行政領導機關,成立於1949年11月1日。

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簡稱國家教委,國務院主管教育的行政領導機關,由全國六屆人大常
委會決定,成立於1985年6月。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國發[1998]5號),將原國家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教育部。
國家教育委員會主要“負責掌握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統籌安排整個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組織和協調有關教育方面的工作,統一部署和指導教育體制的改革。”
此前,新中國教育行政領導機關是教育部,成立於1949年11月1日。
1952年,分為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
1958年,兩部合併,1963年再度分開。
“文化大革命”中,兩部工作癱瘓。
1970年至1974年,全國的教育行政工作由國務院科教組管理。

後續

1975年,該組撤銷,恢復教育部,直至國家教委設立被取代。曾任教育部部長的有:馬敘倫楊秀峰張奚若何偉蔣南翔周榮鑫劉西堯、何東昌等。國家教委主任先後由李鵬李鐵映擔任。國家教委的主要職責有: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制定教育工作的具體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制定與修改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財務計畫、基本建設計畫,檢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直屬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制定教學計畫、教學大綱等基本檔案,組織編審教科書和教學指導書,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工作;督促和檢查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體育衛生工作;規劃與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師資培訓和提高工作,掌握高等學校一部分人事管理工作;組織高等學校的招生、畢業生調配工作;組織教學儀器的生產、供應工作;負責留學生的管理和對外聯絡工作;組織和推動教育科學研究工作。
其機構:設辦公廳和若干司局、處及若干直屬單位。
國家教委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之間屬於業務指導關係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