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轉發教育部關於恢復和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報告的通知

面向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原則上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領導,有關部委要給予支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委普遍要求對面向全國和面向地區的非重點高等學校加強部委的領導。 面向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原則上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領導,有關部委要給予支持。

發文單位:國務院
發布日期:1978-2-17
執行日期:1978-2-17
中央、國務院原則同意教育部《關於恢復和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王、張、江、姚“四人幫”反革命集團對教育戰線的干擾破壞十分嚴重,表現在高等教育方面尤為突出,致使高等學校的培養能力和教育質量大幅度下降,造成教育事業與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嚴重不相適應的狀況。
恢復和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是一項戰略性措施,對於推動教育戰線的整頓工作,迅速提高高等教育的水平,儘快改變教育事業與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嚴重不相適應的狀況,是完全必要的。因此,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不僅是教育部門的任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部委都要給予足夠的重視,加強對有關院校的領導,積極支持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工作。
為了加強各部委對面向全國和面向地區的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和非重點高等學校的領導,需要對這些院校的領導體制進行必要的調整。少數院校由有關部委直接領導,多數院校由有關部委和省、市、自治區雙重領導,以部委為主。調整領導體制的交接工作,分別由各部委與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商辦,爭取早日完成。在交接工作完成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繼續抓緊這些院校的工作,抓緊整頓、充實和加強各院校領導班子,注意防止發生工作脫節等現象。交接工作完成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分工規定,繼續加強領導,協助有關部委把院校辦好。
鑒於全國計畫會議已經按照現行計畫管理體制,對一九七八年各項計畫做了安排,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部委正在逐級向下布置。為避免發生脫節現象,已納入一九七八年地方計畫的各有關高等學校的勞動、經費、基建投資、統配和部管物資等計畫,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安排執行,不予變動。
各全國重點高等學校要深刻理解所肩負的重要責任,要謙虛謹慎,戒驕戒躁,樹雄心,立壯志,兢兢業業,艱苦奮鬥,為在本世紀內把我國建設成為具有四個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做出更大的貢獻。
教育部關於恢復和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報告
根據黨的十一大的政治報告中提出的“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擴大和加快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發展的規模和速度,提高教育質量,以配合各項經濟事業和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適應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需要”的號召,以及鄧小平同志關於辦好一批重點學校的指示精神,我部就恢復和辦好一批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問題,分別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進行過多次研究,起草了恢復和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於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日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革委會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徵求意見。他們基本上同意徵求意見稿,同時也提出一些補充和修改意見。據此,我們對原稿又做了修改。現將《關於恢復和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意見》(見附屬檔案)和有關問題報告如下:
一、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原為六十四所(不包括軍委所屬三所院校),一九七0年前後撤銷四所,目前尚有六十所。我部在徵求意見稿中建議在這六十所的基礎上適當擴大,增加到七十七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委要求再增加二十八所,共達一百零五所。從長遠需要來看,這個數量不能算多,但考慮到學校原有基礎和師資等條件,特別是高等教育的發展不能不受到經濟基礎的制約。從國民經濟的現實情況出發,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數量,目前尚不宜增加過多,以便集中力量,辦好一批重點院校,早見成效。同時,考慮到有些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委積極辦好高等學校的迫切要求和一些高等學校的具體情況,我們意見,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數量,可以適當增加一些,第一批擬定為八十八所,約占現有高等學校總數四百零五所的百分之二十二。
二、由於林彪,特別是“四人幫”動輒揮舞“條條專政”的大棒,搞亂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也搞亂了建國以來逐漸形成的高等學校領導體制,使毛主席一再強調的中央和地方的兩個積極性難以充分發揮,造成許多院校辦學的困難。我們意見,高等學校的領導體制應根據與面向相適應的原則,進行必要的調整。
面向全國和面向地區的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少數院校可由國務院有關部委直接領導;多數院校由有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雙重領導,以部委為主。面向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原則上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領導,有關部委要給予支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委普遍要求對面向全國和面向地區的非重點高等學校加強部委的領導。對於這些院校,擬參照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領導體制,也實行少數院校由有關部委直接領導;多數院校由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雙重領導,以部委為主(領導分工,除院校一級副職領導幹部的任免、調動,經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得一致後,由部委負責審批外,可與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相同)。這樣,有利於各有關部委對本行業的高等學校統籌規劃,充分發揮有關部委辦學的積極性。根據各方面的意見,這部分院校共有八十所。為此,我們擬定了《國務院各部委領導的非重點高等學校名單》(註解:因學校情況有所變化,該名單略。),一併上報。
改變這些高等學校領導體制的工作,需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部委從全局出發,充分協商,妥善解決各項具體問題,避免工作脫節和拖延。我們準備會同有關部委共同研究改變領導體制的具體細則和實施辦法,徵求省、自治區、直轄市意見後,組織實施,爭取早日完成交接工作。
鑒於全國計畫會議已經按照現行計畫管理體制,對一九七八年勞動、經費、基建投資、統配和部管物資等計畫做了安排,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部委正在逐級向下布置。如果中途改變計畫管理體制,難免發生脫節現象。因此,我們意見,已經納入一九七八年地方計畫的有關高等學校的各項計畫,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安排執行,不再變動。
三、在徵求意見的過程中,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部委提出,對山東海洋學院、上海化工學院及其分院等幾所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和部委領導的非重點高等學校的歸屬、面向等做些調整。我們考慮,這些問題涉及許多具體情況,需要一定的時間與有關方面充分協商,不宜倉促處理。目前以維持現狀暫不調整為好。待今後經過一段工作,有關方面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行報批。
四、要處理好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各部委對一部分高等學校加強領導後,應在專業設定、招生和分配畢業生的工作中,適當照顧這些院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需要。有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區別院校的不同科類,對專業設定、招生和分配畢業生的留成比例,商得初步意見後,納入國家計畫。
五、“四人幫”對教育戰線的干擾破壞十分嚴重,特別是對高等教育的破壞更為突出。目前高等學校普遍存在著師資缺乏,校舍緊張,教學科研設備陳舊落後、損壞嚴重的情況。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現有的師資、校舍、設備等條件,難以完成國家所賦予的教學、科研任務,急需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儘快加以解決。因此,有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對解決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師資、經費、校舍、設備等方面的實際困難,要切實給予大力支持,以促使這些院校大幹快上。
六、許多理工科高等學校所設專業分屬幾個行業,幾年來已逐漸形成有關專業分別由有關部委歸口的辦法。這種辦法有利於各部委對有關專業的布局、方向、規模和安排科研任務等進行統籌規劃,在高等教育的發展中起了積極作用。今後各部委對所屬院校加強領導後,如何繼續做好非所屬院校有關專業的歸口工作,還需要我部與有關部委共同研究,妥善解決。
七、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關係到為在本世紀內把我國建設成為具有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國防、現代科學技術的偉大的社會主義強國,教育戰線能否源源不斷地提供大量又紅又專的人材。因此,請各級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各部委,對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給予足夠的重視,並在具體工作中給予積極支持。
以上報告,妥否?請批示。
附屬檔案:關於恢復和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意見
一、十年來,教育戰線遭受林彪、“四人幫”的干擾破壞,情況十分嚴重。他們對高等教育的破壞尤為突出,致使高等學校的培養能力和教育質量大幅度下降,造成教育事業與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嚴重不相適應的狀況。為了儘快改變這種狀況,不斷擴大培養能力,迅速提高教育質量,使高等學校在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具有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國防、現代科學技術的偉大的社會主義強國的鬥爭中,充分發揮積極作用。當前急需在普遍進行整頓的同時,加強領導,集中力量,抓緊恢復和辦好一批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使這些院校儘早培養出又紅又專的高質量的各種人材,儘快拿出具有較高水平的科學研究成果,不斷總結出辦學經驗,在建立一個適合我國情況,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教育制度方面,在向科學技術現代化進軍中,發揮骨幹作用。
在教育實踐中,全國重點高等學校要帶動一般院校共同前進;一般院校要推動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向更高的水平發展。重點帶一般,一般促重點,相互提高,加速發展。根據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需要及國民經濟的可能條件,逐步擴大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範圍,使高等教育事業為建設偉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貢獻更大的力量。
二、全國重點高等學校要貫徹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社會主義積極性。要努力提高教育質量,為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有計畫地培養又紅又專的高質量的各種人材。要充分發揮高等學校是科學研究一個重要方面軍的作用,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工作,努力承擔國家和地方的科研任務,為趕超世界先進科學技術水平做出成績。要不斷總結和積累教育改革和科學研究的新鮮經驗,為迅速提高我國高等教育水平貢獻力量。要切實貫徹勤工儉學,勤儉辦學的方針。
三、研究確定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原則是:現有師資、設備、校舍等辦學條件較好,能夠較快地擴大培養能力、提高教育質量、開展科學研究工作,為實現四個現代化做出較大貢獻;體現教育事業的社會主義方向,和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勤儉建國的方針;加強薄弱環節和薄弱地區,加速邊疆少數民族地區高等教育事業的建設。
由於“四人幫”對國民經濟的破壞嚴重,當前國家的經濟力量還難以為高等教育提供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為了能夠使有限的力量,較為集中地用於較少的院校,早見成效,第一批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數量不宜增加過多。擬恢復原有六十所,增加二十八所,共為八十八所,各校名稱詳見《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名單》。(註解:因學校情況有所變化,該名單略。)
四、為了切實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扎紮實實地做好各項工作。
根據有利於黨的領導,有利於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有利於在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中早見成效的原則,對全國重點高等學校要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教育部應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指示,研究制定有關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具體方針、政策和實施辦法等。有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結合本行業、本地區的情況,組織所屬全國重點高等學校貫徹執行。面向全國和面向地區的全國重點高等學校,除少數院校實行有關部委直接領導外,多數院校實行有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雙重領導,以部委為主。部委負責貫徹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在國家統一計畫下,負責院校的規劃,專業設定,招生計畫,分配畢業生,人員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科學研究,生產,教材,經費,外匯,基本建設,統配、部管物資和進口儀器設備供應等;協助省、自治區、直轄市檢查督促有關院校對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院校的黨的建設、人事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檢查督促黨的方針、政策和教育事業具體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組織經驗交流,基本建設設計、施工,地方物資供應等。院校一級領導幹部(包括黨和行政的正、副職)的任免、調動,經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得一致後,由部委報請中央、國務院審批;處系一級領導幹部的任免、調動,經省、市、自治區和部委商得一致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審批。有關重大原則問題的處理,有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協商解決。面向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原則上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領導,有關部委要給予支持。
加強黨的領導,抓緊各院校領導班子的建設。爭取在半年左右,配備好各院校的領導幹部。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領導班子,要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的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認真學習馬列和毛主席著作,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堅持參加集體生產勞動,密切聯繫民眾,實事求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艱苦奮鬥,團結戰鬥,熟悉業務,又紅又專,成為全校師生員工的帶頭人。
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從科研、生產部門選調部分專門人材,到全國重點高等學校任專職或兼職教師。有計畫地選留高等學校普通班、研究班的優秀畢業生,補充教師隊伍。採取以老帶新、參加科研、短期進修等多種形式,不斷地提高現有教師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健全後勤機構,選派熱心為大家服務,勤勤懇懇,甘當無名英雄的人充實後勤隊伍,認真做好後勤工作,切實保證教學、科研、生產和生活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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