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僑(?~公元前522):姬姓,國氏,名僑,字子產。春秋時期鄭國(今河南新鄭)人,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國僑是鄭穆公之孫,公子發之子。所以又稱公孫僑。公子發字子國,其後以“國”為氏。
公元前554年任鄭國卿後,實行一系列政治改革,承認私田的合法性,向土地私有者徵收軍賦;鑄刑書於鼎,為我國最早的成文法律。他主張保留“鄉校”、聽取“國人”意見,善於因才任使,採用“寬猛相濟”的治國方略,將鄭國治理得秩序井然。
晉 陸雲《晉故散騎常侍陸府君誄》:“ 國僑殞鄭 ,邦無竽笙。”
南朝梁 劉勰《文心雕龍·才略》:“ 趙衰以文勝從饗, 國僑以修辭扞鄭 。”
范文瀾註:“ 子產修辭扞鄭 。”
明 唐順之 《建陳渡石橋記》:“夫橋樑,王政之所有事也。徒杠缺而國僑致譏,川梁隳而單公以剌,然特語夫長民者耳。”
子產青年時即表現出遠見卓識。鄭簡公元年(前565),其父公子發率軍攻蔡,大勝,鄭人皆喜。他卻指出這將導致楚國來攻和晉國反擊,而使夾在中間的鄭國飽受戰禍。兩年後,公子發在貴族內訌導致的政變中被殺,鄭簡公亦被劫持到北宮。子產沉著機智,部署周密後始率家兵攻打北宮,遂在國人支援下平息變亂。新任執政公子嘉制訂盟書,強調維護個人特權,引起貴族大臣反對。公子嘉打算強制推行,子產又力勸他焚毀盟書,平息眾怒,以穩定政局。鄭簡公十二年,公子嘉終因專權被殺,子產得立為卿,任少正。在同霸主晉國的一系列交涉中,他據理力爭,不卑不亢,儘量維護鄭國的權益。簡公十八年,他隨執政公孫舍之攻打陳國,也能注意軍紀,遵守傳統禮制。事後在向晉國獻捷時,又有理有據地駁回了晉人的責難,迫使其承認鄭國的戰績。為此鄭簡公給予子產重賞,他卻只接受了與其地位相稱的部分。次年,楚康王為慰撫許國率軍伐鄭,子產主張堅守不戰,讓楚軍獲取小利後滿意而歸,以換取較長期的和平。鄭人照此辦理,果然促成了“弭兵之盟”。簡公二十三年,鄭國大臣內訌,執政伯有被殺。子產嚴守中立,以其卓越的才能受到多數人的尊重,遂在顯貴首領罕虎的支持下,出任執政。
子產治國特別注意策略,他一方面照顧大貴族的利益,團結依靠多數;一方面對個別貪暴過度的貴族斷然給以懲處,以維護政府威信。他不毀鄉校,允許國人議論政事,並願從中吸取有益建議。而對自認為有利於國家的改革,卻不顧輿論反對,強制推行。對於晉、楚兩霸,他既遵照傳統禮制謹慎奉事,不給對方尋釁的藉口,又在有條件時大膽抗爭,駁斥其無理苛求。他宣稱“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反對迷信鬼神星象,卻又承認貴族橫死能為厲鬼,而要將其子孫立為大夫加以安撫。他被孔子稱為仁人、惠人,是守舊的士大夫景仰的人物,卻又“鑄刑書”,公布成文法典,執行嚴格統制人民的“猛政”,創立加重剝削的“田洫”、“丘賦”等新制以“救世”。這說明子產是一位務實的政治家,他雖然力圖維護傳統的舊制,卻不能不適應形勢的變化而從事必要的改革。子產曾指出:“眾怒難犯,專欲難成”,“求逞於人不可,與人同欲盡濟”。就是說,治國必須照顧多數人的願望和要求,一意孤行則不能成功。他又說:“政如農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終。朝夕而行之,行無越思,如農之有畔,其過鮮矣。”即遇事應胸有成竹,執行中要堅持既定規劃而不輕易越軌。他還注意搜羅人才,用其所長,並能廣泛聽取建議,擇善而從。子產執政之初,改革措施也曾遭到廣泛斥責,但他不為所動,堅決推行。其後改革成效顯著,人們又普遍歌頌他的政績,甚至擔心後繼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