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茲依《永平清規》卷上〈辨道法〉所說,略述如次︰
(1)黃昏坐禪︰謂日沒後二刻半(約下午八時),聞昏鍾,即撘袈裟,入雲堂就被位坐禪。
(2)後夜坐禪︰謂四更三點時(約凌晨二時),於被位坐禪,不需撘袈裟。
(3)早晨坐禪︰謂晨粥罷,小頃(約上午十時),維那於僧堂前掛坐禪牌,次鳴板,首座大眾即撘袈裟入堂,就被位面壁坐禪。
(4)晡時坐禪︰謂雲堂之午齋終了,大眾收蒲團出堂,回眾寮暫歇,待至晡時(約下午四時),出蒲團坐禪,不需撘袈裟。
此四時坐禪,或有省略後夜坐禪,而稱三時坐禪。又,《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所說的‘坐禪五事’,其一‘當隨時’者,即謂四時坐禪。
◎附︰蔣揚貢噶〈藏傳佛教之四座瑜伽〉
‘四座瑜伽’為藏傳佛教修行者於黎明、上午、中午、傍晚四段時間,對本尊進行生、圓次第之相應修法。有行齋戒者,除素食、過午不食外,晚間不倒單以第一座瑜伽於深夜修之。直至黎明時明星初現,以遵釋迦於菩提樹下初睹明星之證悟之時段。第一座瑜伽,多半修無上密續、黑文殊等即身成佛之法。
上午時段修第二座瑜伽,多修綠度母、大白傘蓋等佛母以回遮障難,增添福慧。中午第三座瑜伽,有修佛前上供、上師相應法者。傍晚第四座則修護法大黑天、吉祥天母等。然亦有閉關時,全修一本尊,以剋期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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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道次第廣論》則引毳譯師言︰‘初座廣修一切儀軌,日中下午座間,自化光明變成吽字,由此變成能依所依曼陀羅已,灌頂以下全修。最後一座,廣修一切儀軌。’
《四百五十論釋》︰‘言座間者,謂於日中、日邊、夜半、剎那現起圓滿曼陀羅輪,供養稱讚等如前修,至睡眠時,應當眠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