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指以經批准的城市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為依據,對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使用強度、道路、工程管線和配套設施以及空間環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規劃。
主要內容
1、規劃依據和規劃範圍;
2、建設用地性質,包括不同地塊土地使用性質的具體控制要求,土地使用性質的兼容性;
3、建設用地使用強度,包括不同地塊的開發建設密度、容積率、綠地率等具體控制要求;
4、道路交通,包括道路系統的功能分級和交叉口形式,以及公共停車場、公交站場等的規劃要求;
5、工程管線,包括各類工程管線的走向、位置等控制要求;
6、特定地區地段和其它公共配套設施的規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