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制

單一制

單一制(unitary governmnet type)是一種國家結構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獨立主權的一般行政區域單位組成統一主權國家的制度,和複合制相對。單一制國家劃分為各個地方行政區劃,其劃分是國家根據統治需要,按一定原則進行區域劃分的結果,國家主權先於各個行政區劃存在,地方行政區不是一個政治實體,不具有任何主權特徵。國家本身是一個統一整體,只是為了便於管理,才把領土劃分成若干行政區域,並據以建立起地方政權,即各地方行使的權力來源於中央授權,並不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權或自治權是由國家整體通過憲法授予的,各地方政權一般沒有單獨退出該國的權利。

基本信息

簡介

單一制單一制
單一制是指由若干行政區域單位或自治單位組成單一主權國家的結構形式。
單一制是一種國家結構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獨立主權的一般行政區域單位組成統一主權國家的制度,和複合制相對。在當代國家結構中,單一制與聯邦制(複合制的一種)是主要形式。
單一制國家劃分為各個地方行政區劃,其劃分是國家根據統治需要,按一定原則進行區域劃分的結果,國家主權先於各個行政區劃存在,地方行政區不是一個政治實體,不具有任何主權特徵。國家本身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只是為了便於管理,才把領土劃分成若干行政區域,並據以建立起地方政權,即,各地方行使的權力來源於中央授權,並不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權或自治權是由國家整體通過憲法授予的,各地方政權一般沒有單獨退出該國的權利。

代表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單一制國家,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結構形式也都採用單一制,如英國、法國、日本、義大利、韓國、朝鮮等都是單一制國家。

詳細說明

以按地域劃分的普通行政區域或自治區域為組成單位的國家結構形式。與複合制相對。在單一制國家,中央政權享有最高權力,地方政權在中央政權統一領導下,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範圍內行使其職權。在法理上,單一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中央,地方的權力具有中央授權性。單一制國家的明顯外部特徵是:全國只有一個中央政權,一部憲法,一種法律體系,是國際交往中的國際關係主體,它的公民只有一個國籍。按照地方職權的大小,單一制國家又可分為中央集權型單一制國家和地方分權型單一制國家。在中央集權型單一制國家,地方政權在中央政權的嚴格控制下行使職權,由中央委派官員或由地方選出的官員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政事務,地方居民沒有自治權或地方雖設有自治機關,但自治機關中央政權的嚴格控制。法國是典型的中央集權型單一制國家。在法國,起主要作用的地方國家機關是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首長具有中央官員和地方官員的雙重身份。一方面代表中央,依照中央的命令行事,對國家內政部負責;另一方面,作為地方官員,管理一切地方行政事務。中央可撤換地方行政首長。在地方分權型單一制國家,地方居民依法自主組織地方公共機關,並在中央監督下依法自主處理本地區事務,中央不得干涉地方具體事務。英國是典型的地方分權型單一制國家。在英國,由各地區居民選舉產生的地方議會依法自主處理本地區事務;中央政府依法監督地方議會的行為,以立法監督為主要的監督形式,中央政府若發現地方議會有越權行為,可訴請相對獨立的第三方——司法機關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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