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諭

堅定以洪仁名義發布或由諸王聯名發布而由洪仁領銜之文告稱"喧諭"。通"宣"。

喧諭
拼音:
解釋:1.太平天國《天朝爵職稱謂》堅定以洪仁�\名義發布或由諸王聯名發布而由洪仁�\領銜之文告稱"喧諭"。���o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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