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德約法
內容
其主要內容包括:第一部分,有關直銷人員及直銷公司。A:範圍;B:有關直銷人員的營業守則;C:直銷公司之間的營業守則。第二部分,有關顧客。A:範圍;B:有關顧客的營業守則。該約法的宗旨是維護直銷人員的權益,在自由企業體制下提倡公平競爭,提高直銷的公眾形象。同時,滿足消費者需求,維護消費者權益。
《商德約法》對直銷人員規定:直銷公司及直銷人員不得以誤導、欺騙或不公平的方式進行推薦;直銷人員的遵循;推薦活動;商業資訊;收入聲明;費用;終止契約;教育及訓練。對直銷公司之間規定:直銷協會的會員公司應對其他會員公司公平相待的原則;直銷公司及直銷人員不得慫恿或勸誘其他公司直銷人員加入自己的組織;不得且不允許直銷人員詆毀其他公司的產品、業務計畫或該公司的其他方面。
《商德約法》對顧客的營業守則包括:1.禁止行為;2.表明身份;3.訂單;4.口頭承諾;5.品質保證及售後服務;6.冷靜期及退貨;7.見證資料;8.比較及詆毀;9.尊重隱私權;10.送貨。這些規定,保障了消費者與直銷人員的權益,鼓勵企業公平競爭,並以公正方式呈現直銷獲利的機會。
《商德約法》並非法律,屬於直銷業自律辦法。但遵守該約法所需的道德行為標準,高於國家法律的要求,這是直銷公司的責任。與此同時,創業自由意味著企業不僅對於個人有責任,對於他人乃至整個業界,也都有責任。因此,各國的直銷協會應任命獨立的個人或團體為《商德約法》執行長,監督會員是否遵守《商德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