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負責謀劃、包裝對全市經濟發展有牽動作用的重大項目;(二)統籌全市招商引資規劃和組織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協調指導各類投資主體做好內外資投資項目對接工作;
(三)跟蹤招商投資項目落實工作;參與全市重大投資促進項目的評審、準入、選址和流轉;承擔跟蹤重大項目、規範招商引資秩序、督促投資項目落地的責任;
(四)負責招商引資網路信息平台及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建設;
(五)負責外商投資服務與管理職責。
(六)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處):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及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專項資金和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管理和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對招商引資隊伍建設的指導培訓工作;負責對外招商代表處的聯絡和指導工作。發展研究處:參與擬定全市投資促進發展戰略及指導性意見;負責研究國內外同類產業投資促進政策、國內各地投資促進發展趨勢,並向市政府提出對策和建議;負責研究全市投資促進重大課題;承辦全市重大投資促進項目協調會;負責編制投資指南和招商信息等相關工作;負責建立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庫和重點客商名錄庫;負責投資促進網站和資料庫的建設、管理,分析加工各類投資數據信息,提供投資促進的信息諮詢;負責指導各級開發區(園區)和區、縣(市)投資促進工作;承擔市利用外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投資服務處(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建立全市投資促進工作的綜合評價體系,制定全市投資促進目標考核獎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外商、台港澳商投資企業項目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工作,核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有關檔案;負責指導各區、縣(市)外商投資項目的核准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終止批覆和清算工作;負責對違反產業布局規劃和招商引資秩序的事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全市外商投訴受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負責對外地企事業單位在哈設立非經營性辦事機構的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綜合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工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區域推廣處:負責策劃投資環境和城市形象行銷;負責組織開展全市重大投資促進活動;負責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重要信息的上報和對外宣傳工作。
投資促進一處:依據全市發展戰略和產業規劃布局,負責組織協調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項目的投資促進工作;參與謀劃相關領域的招商引資項目;參與相關項目的評估、準入、選址和流轉;負責相關項目推進過程中的跟蹤、協調和服務;組織開展相關產業專題招商活動。
投資促進二處:依據全市發展戰略和產業規劃布局,負責組織協調裝備製造業項目的投資促進工作;參與謀劃相關領域的招商引資項目;參與相關項目的評估、準入、選址和流轉;負責相關項目推進過程中的跟蹤、協調和服務;組織開展相關產業專題招商活動。
投資促進三處:依據全市發展戰略和產業規劃布局,負責組織協調現代服務業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資促進工作;參與謀劃相關領域的招商引資項目;參與相關項目的評估、準入、選址和流轉;負責相關項目推進過程中的跟蹤、協調和服務;組織開展相關產業專題招商活動。
投資促進四處:依據全市發展戰略和產業規劃布局,負責組織協調現代農業項目的投資促進工作;參與謀劃相關領域的招商引資項目;參與相關項目的評估、準入、選址和流轉;負責相關項目推進過程中的跟蹤、協調和服務;組織開展相關產業專題招商活動。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