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地稅局

四、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五、負責對所管理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 二、負責地方稅收征管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

主要職責

和縣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8月1日稅務機構分設成立,1998年1月上劃省垂直管理。下設9個分局(局)和社保費徵集管理辦公室,機關內設機構9個。
和縣地稅局管轄和負責徵收的稅費主要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以及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等稅費。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責
一、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
二、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
三、協調機關內、外部工作關係,制定局機關和系統年度工作計畫和機關工作制度。
四、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密、信息、宣傳以及機關財務和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系統基礎設施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
人教股職責
一、負責本系統機構設定、人員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二、承辦所轄地方稅務分局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幹部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幹部調配、考核、任免、獎懲工作。
四、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五、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監察室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受理對單位和個人違法亂紀行為的人民來信以及違紀單位和個人對所受處理、處分不服的申訴。
三、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調查和處理違法違紀案件。
四、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五、負責對所管理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
稅政股職責
一、負責地方稅政策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地方稅種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參與各稅收入計畫的編制考核,督促組織收入,分析收入情況。
三、組織實施稅源普查和監測,參與地方稅偷逃抗欠稅案件的處理。
四、指導社會保險費、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等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征管股職責
一、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貫徹和征管業務的指導工作。
二、負責地方稅收征管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管理工作。
計財股職責
一、負責編制地方稅收入計畫,監督、檢查、分析收入計畫執行情況。
二、貫徹落實稅收計畫、會計和財務工作制度,負責地方稅源的統計、調查、研究,實施稅收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三、負責稅收票證和基金(費)票證的管理。
四、負責各項經費的管理。
五、負責信息化建設日常工作並對基層信息化建設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法制辦職責
一、負責執法保障體系建設工作。
二、負責本系統法制建設。
三、加強系統內法制員建設。
黨辦職責
一、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團組織和工、青、婦以及計畫生育工作。
二、負責縣區局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協辦相關會務工作。
信息中心
一、負責全系統計算機稅務管理工作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二、建立、管理和維護全系統計算機網路。
三、負責硬體配置、推廣套用和技術培訓以及與有關部門的聯網和信息交換。
四、收集處理和管理重要稅收信息資料。
征管分局職責
一、負責縣本級稅收(含基金、費)納稅申報、稅款集中徵收以及催報催繳。
二、負責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
三、負責稅收計畫、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收入分析等。
四、負責稅法宣傳和諮詢輔導;負責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
五、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稽查局職責
一、負責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
二、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主管稅種的稅收檢查和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以及查處工作。
三、負責組織或配合公安、檢察、審判機關打擊偷稅、抗稅、騙稅等涉稅案件。
社保費徵集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社會保險費、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二、負責研究擬定各項基金(費)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落實。
三、負責開展基金(費)政策的有關調研工作。
城關分局、沈巷分局、白橋分局、姥橋分局、西埠分局、烏江分局、石楊分局職責
一、納稅申報、稅款集中徵收以及催報催繳。
二、負責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
三、負責稅收計畫、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收入分析等。
四、負責稅法宣傳和諮詢輔導。
五、負責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
六、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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