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擁有31個服務視窗、448個服務項目的和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創建於2001年12月。

簡介

中心堅持“依法辦事”的方針,按照“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陽光下審批、規範化管理”的運作模式,圍繞轉變政府職能,改進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和改善投資環境,全力打造服務型政府新形象。

中心的服務宗旨是:“便民、高效、廉潔、規範”。

職責

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鎮政務服務中心業務指導職責。負責制定行政服務中心有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視窗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管理,並負責對其培訓和考核。負責協調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的單位和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變更。負責對項目的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辦,並組織涉及兩個以上單位行政審批項目的聯合審批。協助縣監察局設在行政服務中心的投訴受理機構處理有關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全縣鎮政務服務中心業務指導。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中心實行項目名稱、設定依據、辦事程式、申請材料、承諾時限、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審批許可權、經辦人、聯繫電話“十公開”,只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的有關條件,確保進一個門辦好,交規定費辦成,按承諾日辦結,審批行為更加規範高效、公開便民,有效杜絕了“吃拿卡要”和亂收費現象。

中心積極探索實施並聯審批、一審一核、告知承諾、聯審會辦 、一表制等審批新模式,開展最佳化服務環境、爭創民眾滿意視窗活動,使得中心服務效率進一步提高,文明服務再創佳績,連續三屆榮獲“巢湖市文明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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