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賽爾蒙古族自治縣概況

和布克賽爾蒙古族自治縣概況

《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概況》是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概況叢書的一種。主要內容包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行政區劃、自然資源、民族分布、歷史發展、政權建設、社會變革、經濟文化以及名勝古蹟、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

基本信息

序言

國家民委《民族問題五種叢書》,包括《中國少數民族》、《中國少數民族簡史叢書》、《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概況叢書》、《中國少數民族語言簡志叢書》、《中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資料叢刊》,記錄了中國55個少數民族從起源至21世紀初的歷史發展進程,涵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方面面的內容,薈萃了大量原始的、鮮活的、極其珍貴的資料,是一部關於中國民族問題的大型綜合性叢書,是中國民族問題研究的重大項目和重大出版工程。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民族問題和民族工作。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改革和社會主義建設逐步展開。為了摸清少數民族的社會歷史狀況,搶救行將消失的寶貴的歷史文化資料,1953年,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和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組織進行全國性的民族識別調查,1956年又開始少數民族語言、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

後記

1979年,根據國家民委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編委會的統一規劃,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編委會的領導下,自治縣組織人員編輯出版了《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概況》。
2006年4月,根據國家民委《關於修訂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的通知精神,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概況》修訂編委會的具體安排,自治縣成立了《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概況》修訂編委會和編寫組。按照“基本保持原貌,統一體例、版本,增加新內容”的概況修訂原則,《概況》修訂編寫組在保留原書基本內容的基礎上,對原書的結構作了適當調整,重點補充了改革開放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內容。
本書共分十二章。劉吉萍編輯撰寫了第一、二、三章及大事記;陳黎寬編輯撰寫了第四、五章;吳斌編輯撰寫了第七、八章及提供圖片;杜崇慶編輯撰寫了第六、九、十、十一、十二章。由吳斌負責對初稿進行了統稿。

文摘

第一章 地理環境
第三節 人口與民族
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境內繁衍生息的古代民族先後有匈奴、烏孫、鮮卑、柔然、高車、突厥等。自公元前二三世紀起,各部族間的相互戰爭和兼併、遷徙較為頻繁。宋嘉定十一年(1218年),成吉思汗攻滅西遼,蒙古族進人和布克賽爾,為成吉思汗的三子窩闊台封地的一部分,稱為“霍博”。明崇禎十二年至十六年(1639-1643年),為蒙古族準噶爾部巴圖爾渾台吉的王庭,有一些維吾爾族人口由南疆遷入務農,有漢族在此做工、經商。清乾隆年間(18世紀中葉),清廷平定準噶爾部,統一新疆。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歸國的土爾扈特一部進駐和布克賽爾,之後政局穩定。至民國期間,一些哈薩克、漢、維吾爾、錫伯、回、達斡爾、烏孜別克、俄羅斯、塔塔爾等民族遷入境內。隨著歷史的發展和演變,縣境逐步形成以蒙古族為主體的多民族雜居之地。
一、人口
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最早記載人口的資料是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爾扈特歸國後進駐縣境的3旗2151戶,9565人。

內容簡介

《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概況叢書》,是國家民委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編輯委員會主持編輯的《民族問題五種叢書》之一,是在各有關地區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由各自治地方分別編寫的。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各民族對偉大祖國的締造都作出了自己的貢獻。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們黨和國家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旗)的建立,實現了各少數民族在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上的民主權利,體現了各民族平等團結、共同繁榮的基本原則。30多年來,各民族自治地方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政治、經濟、文化都取得了巨大成就。
為了介紹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情況,宣傳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促進各少數民族地區的四化建設,特編輯出版《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概況叢書》。主要內容包括:各自治地方的行政區劃、自然資源、民族分布、歷史發展、政權建設、社會變革、經濟文化以及名勝古蹟、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本《叢書》的出版,對於各民族之間的互相了解,互相學習,進一步增強民族團結,鞏固祖國統一,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地理環境
第一節 自然環境
一、地理位置
二、地形地貌
第二節 物產資源
一、水資源
二、土地資源
三、光熱資源
四、生物資源
五、礦產資源
第三節 人口與民族
一、人 口
二、人口分布
三、民 族
第四節 行政區劃
第五節 名勝古蹟
一、古蹟文物
二、風景名勝
第二章 歷史沿革與社會變革
第一節 歷代沿革
一、歷代行政區劃設定
二、和布克賽爾的解放
第二節 人民政權的建立
一、建立黨的各級領導機關
二、成立縣人民政府
三、建立城鄉基層政權
第三節 土地改革與民主改革
第四節 社會主義改造
一、畜牧業社會主義改造
二、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三、私營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第五節 改革開放
一、農牧區經濟體制改革
二、企業改革
三、財政體制改革
四、住房制度改革
第三章 民族區域自治
第一節 自治地方的建立
第二節 自治機關建設
一、建立和組成
二、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人民政府
三、大力培養使用少數民族幹部
第三節 法制建設
一、不斷建立健全法規體系
二、不斷建立健全監督機制
三、大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第四節 民族關係
一、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
……
第四章 農業 
第五章 工業 
第六章 交通通信
第七章 財政金融
第八章 貿易 
第九章 旅遊 
第十章 社會事業 
第十一章 城鄉建設
第十二章 環境保護
大事記
後記
修訂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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