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鎮漏船

周鎮罷臨川郡還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①。王丞相②往看之。時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狹小,而又大漏,殆無復坐處③。王曰:“胡威之清,何以過此④!”即啟用為吳興郡。

注釋

①住泊:停泊。青溪渚(zhǔ):地名,臨近建康。

②王丞相:王導,字茂弘,輔助晉元帝經營江左,任揚州刺史、錄尚書事,後任丞相。

③卒:通“猝”(cù),突然。舫(fǎng):船。殆(dài):幾乎。

④胡威:人名。胡威的父親胡質為官清廉,做荊州刺史時,胡威從京都去看他。胡威回家時,他只給了一匹絹做口糧錢。胡威一路上自己打柴做飯,胡質手下一個都督在途中常資助胡威。胡威問明情況後,把那匹絹給了都督,並把這事告訴了父親。胡質認為這有損於自己的清廉,就把那個都督抓來打了一百棍,把他開除了。

5之:代周鎮

譯文

周鎮從臨川郡解任坐船回到京都,還來不及上岸,船停在青溪渚。丞相王導去看望他。當時正是夏天,突然下起暴雨來,船很狹窄,而且雨漏得厲害,幾乎沒有可坐的地方。王導說:“胡威的清廉,哪裡會超過這種情況呢?”王丞相立刻起用他做吳興郡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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