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原建築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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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原在陝西省扶風縣和岐山縣之間,岐山南麓,是周建國前太王至文王遷都豐京以前周人的政治中心。周原為周文化遺蹟密集區,南北5公里、東西3公里。1976年以來,在岐山縣鳳雛村發現早周建築遺址,扶風縣召陳村發現西周中期的建築遺址。1982年周原遺址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鳳雛建築遺址 坐落在大型夯土台基上,台基南北為45.2米,東西為32.5米,是一所矩形平面的兩進院落(圖1)。南面正中是大門,門道左右各有一間由內包木柱的夯土牆圍成的“塾”。門外正前方為四角有木柱的夯土“門屏”。門內第一進庭院北面是東西 6間、南北3間的堂,每間面寬約3米。堂的北、東、西三面有夯土牆,北牆開3個小門,南面敞開。堂北面中央有過廊,向北穿過第二進庭院,連通第二進房屋。第二進房屋分成三間,中間為“室”,東西兩側間為“房”;“室”開一門一窗,“房”各開一門;後壁為夯土牆,檻牆為垛泥牆。中門、堂、室形成院落的中軸線。在中軸線的東西兩側各有8間縱貫南北的廡,與中軸線上建築共同構成前後兩進的院落。在前部左、右塾和後進左、右房的外側都有門,共兩個前側門,兩個後側門。 各房屋都建在夯土房基上。堂的柱子埋入基中0.5~0.7米,下有礎石。牆壁下部夯土築成,牆中有木柱。但遺物堆積中有大量垛泥牆,可能上部有使用垛泥牆處。堂的柱洞沿開間方向成列,而沿進深方向有些錯位,表明其承重主梁是縱開間方向架設的檁架構架。屋頂做法是在檁上順屋面坡度密排用草繩綁成的葦束,上下兩面均抹草泥,用白灰、細砂、黃土混合的砂漿抹面。屋的脊部、檐口、天溝處鋪瓦,有的瓦下有瓦釘或環,以便釘入泥中或繫於檁或葦束上。室內的地面、牆壁和各房屋的踏步、台基側緣和散水都用砂漿抹平。在局部台基邊緣和踏步處用草拌泥制的土坯。前院在東門塾下埋陶製排水管6節,外端接卵石砌的下水道。後院在穿廊和東廡下也有卵石砌的下水道。
鳳雛遺址表明,早在周立國以前,已能建造前後兩進的四合院,屋頂開始局部用瓦,房屋的木構架以深埋柱腳和外包夯土牆來保持穩定。
召陳建築遺址 已發掘13處,尚未探明總體布局。其中F3、F5、F8三處基址最大,面積在230~360平方米之間,但僅存夯築的房基、牆基和柱坑。柱坑以F3為最大,直徑1.2米,深2.4米,用夯土和夾土卵石分層夯成柱墩,墩上立柱,柱徑0.50~0.70米,埋入室內地面以下0.30~0.45米。F3的柱網同樣是沿開間方向成列,沿進深方向不成列,表明也是以檁架為主構架的。與鳳雛遺址不同處是各角柱向內的45°分角線上都有附加柱,說明上部是廡殿形屋頂。這座建築面積280平方米,用料粗壯,體量宏大,最大開間為5.6米。在F3、F8兩基址兩側都有0.80米的夯土牆,稱為“序”。序將室內分為三部,它在結構上的作用尚待探討。召陳各建築的屋頂也是順坡鋪葦束,上面抹草泥鋪瓦,下面抹草泥再用砂漿抹面。瓦有筒瓦、板瓦、脊瓦、半圓瓦當等多種形式(圖2),有的筒瓦和瓦當上有雷紋、山紋。F3等幾座遺址原建築的地面已破壞無遺,只保存下卵石鋪砌的散水和道路。召陳遺址比鳳雛遺址晚100多年,其建築開間增大,柱子埋深減少,說明召陳遺址的建築不僅體量增大,而且構架的穩定性也大為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