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惠卿

呂惠卿

呂惠卿(1032年-1111年),字吉甫,號恩祖,漢族,泉州南安水頭鎮朴里人,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變法中的二號人物,為推動變法做出了許多貢獻。和王安石情同師徒,後因事生恨;宦途起伏不定,後半生一直在朝外輾轉,歷任翰林學士、知軍器監、參知政事、知太原府等職 。嘉祐二年(1057年)中進士,因和王安石政治理念相合而獲得他的器重,還得到了宋神宗的信任。 在熙寧初年王安石執政時期,幫助他推動了青苗法、市易法等數項改革。 王安石第一次被罷相後,呂惠卿出任參知政事(副宰相) ,繼續推動變法,變法過程中,和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展開了激烈的鬥爭。 成為參知政事後與王安石發生矛盾,二人關係破滅,王安石回朝後,呂惠卿因連坐其弟罪責被貶出京,從此遠離政治中心。 在邊鏡,呂惠卿歷任鄜延路經略使、知太原府等職,繼續推動置將法等軍事改革的進行。 宋哲宗即位後,呂惠卿被高太后支持的保守派迅速打倒,貶為建寧軍節度副使。 在哲宗親政後,又得到任用,但再也無法進入政治中心。 宋徽宗年間,於醴泉觀使任上致仕,死後被追贈為開府儀同三司。 呂惠卿大半生都被捲入新舊黨的爭鬥,宦途也因此非常波折,評價也出現極大分歧,史書上認為他背信棄義、禍國無恥,人格低劣;而在後世對王安石變法重新定義後,認為他是卓有才能的政治改革家。

人物生平

平步青雲

嘉佑二年(1057年),呂惠卿登進士,任真州推官。任期滿後進入京城,拜見王安石,與王安石討論經義時意見有許多相合的地方,二人因此訂交。

熙寧二年(1069年),設定“制置三司條例司”,以指導新法的施行,吸收了大批有志改革之士,並以王安石和陳昇之總領其事。此時呂惠卿正任集賢殿校勘,編校集賢殿的書籍,王安石因和呂惠卿友好,因此向宋神宗進言推薦呂惠卿:“呂惠卿的賢能,豈止在當今之人中出類拔萃,即使是前世大儒也不是能輕易比得過的。學習先王的道理而能用於今世的,只有呂惠卿一人而已。

呂惠卿因而被任命為檢祥文字,凡事不分大小王安石必定和他商議,凡是王安石所上涉及變法的奏章都出自呂惠卿的手筆。呂惠卿因此成為新黨核心,當時之人稱王安石為孔子,呂惠卿為顏淵。

熙寧二年(1069年)九月,呂惠卿被提拔為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集賢校理、判司農寺。

新舊黨爭

同年十月,司馬光入宮奏對,宋神宗向他詢問對群臣的意見,至呂惠卿時,司馬光上諫說:“呂惠卿此人邪佞不是良士,都是因為他的作為才讓王安石招致朝野的誹謗。王安石賢良卻固執,又不諳世務,呂惠卿謀劃變法的方略,並通過王安石極力推行,因此讓天下人認為王安石也是奸臣。近來官吏的提拔又不按次序進行,致使眾臣工非常不滿。”神宗說:“呂惠卿進獻對策條理明晰,確實像是美材。”司馬光答曰:“呂惠卿確實文采出眾,思辨明慧,但是用心不正,但願陛下能慢慢考察他,江充和李訓這一類人如果沒有才能,如何能打動人主?”宋神宗默然不語。

司馬光又給王安石寫信說:“呂惠卿是掐媚阿諛之人,對您現在而言確實有順從合意之感,一旦您失勢,必定將出賣您以換取利益。”王安石為此言感到不悅。

拜為副相

熙寧三年(1070年)九月,呂惠卿因為他父親離世而去職,守孝結束後,他又被任命為天章閣侍講、同修起居注,後又升為知制誥,判國子監。

熙寧六年(1073年)四月,設定經義局,負責編撰《詩》、《書》、《周禮》三書的經義,王安石為提舉,呂惠卿和王安石之子王雱一同修撰《三經新義》。呂惠卿後又被任命為知諫院,翰林學士。

熙寧七年(1074年)四月,以鄭俠向神宗進獻災民圖為導火索,在朝野的非議乃至慈聖和宣仁兩宮太后的壓力下,王安石請求離任。

呂惠卿指使他的黨羽變換姓名,每日投匭上書挽留王安石。王安石力薦韓絳為相以代其位並以呂惠卿為參知政事輔佐韓絳,呂惠卿害怕安石離任後,新法必定動搖,於是遍發書信給各監司、郡守,讓他們上書陳述利害向皇帝施壓,然後從容地請求皇帝下詔,表明始終不因官吏違法而廢除新法。因此,王安石新法得到更堅決地推行。

初掌大權

熙寧七年(1074年)五月,為在皇帝身邊施加影響力,儘管其弟弟館閣校勘呂升卿不學無術,呂惠卿卻依舊推薦他和國子監直講沈季長一同為崇政殿說書,每每進宮侍講,呂升卿總是捨棄經義不談而論錢財貨物,神宗有時問之以經義,呂升卿不能應對,便立刻示意沈季長從旁代為回答。

同在五月,廢罷制科,王安石執政時考進士已不考詩賦,王安石認為進士所考與制科無異,不必有制科之試,到呂惠卿執政時,再次提出制科只有記誦,卻不深究經義,於是宋神宗下詔廢罷制科。但是當時的馮京卻極力反對這項決定,雖未成功,卻因此與呂惠卿結下怨恨。

六月,鄭俠上書說呂惠卿結黨為奸,堵塞言路,認為他是還未除盡的奸人。呂惠卿大怒並命中丞鄧綰、知制誥鄧潤甫懲治他,鄭俠被謫放至汀州。

七月,呂惠卿又採用弟弟曲陽縣尉呂和卿的計謀,制定五等丁產簿,讓百姓自報家財,連一兩隻家中禽畜都不許遺漏。還允許他人告發隱瞞家產者,用被告者財產的三分之一充賞告發的人,百姓不勝其困。又靠保甲正長發放青苗錢,還讓保甲內的人一同前往官府認領,不得遺漏一人,以至於上下騷動。

朝爭失敗

熙寧八年(1075年),利用鄭俠一案,呂惠卿又乘機構陷曾阻撓自己廢罷制科的馮京和當面侮辱過他的王安國,讓他們都因此事而獲罪。

王安石也因王安國的原因開始和呂惠卿產生矛盾。

呂惠卿卻早在掌權後便擔心王安石回朝威脅自己權位而開始採取種種辦法陷害王安石,熙寧七年(1075年)十一月,呂惠卿援引祭祀赦免的舊例,薦王安石為節度使。剛遞上奏章,皇帝便知道了他的想法,立刻問他:“安石不是因罪去官,為何要用赦免的方式復官。”呂惠卿無言以對。

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因同平章事韓絳不能制住呂惠卿,因此秘密請皇帝重新啟用王安石,神宗同意,次日便派遣使者去下詔召回王安石,安石不推辭,加緊趕路,七日便到了京師,呂惠卿知曉王安石回朝後感到非常愕然。

六月,加王安石之子王雱為龍圖閣直學士,王雱推辭這道任命,而呂惠卿卻力勸神宗應允了他的辭呈,於是王、呂二人的矛盾再次加深。

十月,呂惠卿的弟弟崇政殿說書呂升卿因罪事而被遣出京師改任江南西路轉運副使。不久,御史蔡承禧又論他結黨誤國等數件罪惡,御史中丞鄧綰又告發他的兄弟強借華亭縣富民錢五百萬與知縣張若濟買田地一同作惡,並將這兩人一同下獄審問。不久後便下詔讓呂惠卿出京知陳州,不久後又改知延州。

輾轉邊州

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呂惠卿正任鄜延路經略使,當時陝西沿邊漢蕃兵各自為軍,每有戰役就由蕃軍做前鋒,漢兵守城,而不以戰場形勢分兵,而且每一路都由數位將領一起率領。他認為這種制度造成了調發兵力不能迅速集結,於作戰不利,於是改變舊法,混編漢蕃軍,推廣置將法,每五千人設定軍屯還設一將領,並把這些都立在條約上。

不久,呂惠卿母親去世,詔令在他的本俸外特加錢財五萬緡,呂惠卿又申請增加開支一萬五千緡,御史因此舉而彈劾他貪婪,皇帝說:“呂惠卿固然貪婪,但他曾為參知政事,治他的罪有傷體面,姑且責其不義便可。”但即使只是罰去了他的俸祿,呂惠卿還依舊自辯。御史又彈劾他正服喪而不應有言論,皇帝卻下詔不必責問他。

元豐五年(1082年),呂惠卿母喪後被加官為大學士、知太原府。入宮覲見時,神宗仍命他鎮守鄜延路。呂惠卿卻道:“陝西之師,不僅不能進攻,亦不能防守,主要依靠形勢如何發展。”皇帝說:“如你所言,意為陝西可以放棄,怎能委你守邊?”又列舉他種種淺薄暴躁欺矇之罪,斥退他知單州,明年又知太原。

元豐八年(1085年)三年,宋神宗駕崩,宋哲宗即位,下詔告誡守邊官員勿挑起邊釁。四月,知太原府呂惠卿卻派步、騎二萬人在聚星泊襲擊夏人,斬首六百級,造成西夏人入侵鄜延路。

舊黨打壓

哲宗即位後,保守黨逐漸把持朝政,呂惠卿作為新法中的先驅,自知不被容於朝堂,於是懇求任官於外郡。元祐元年(1086年)五月右司諫蘇轍上奏彈劾他,說他有妄圖株連公卿、背叛恩師王安石、施行青苗等種種惡政數樁罪狀。御史中丞劉摯又列舉他五條罪狀,認為他是大惡之人,於是呂惠卿由資政殿大學士、正議大夫、提舉嵩山崇福宮被貶為中散大夫、光祿卿、分司南京。

呂惠卿被判貶至南京後,不到十日,王岩叟、朱光庭、王覿、蘇轍等人又認為他被貶至南京不足以彰顯他的罪惡,降四官並分司南京只是輕懲,而呂惠卿此人套用重典,不能用正常的法制來懲治他。於是呂惠卿又被加罪貶為建寧軍節度副使,而且不得辦理所任官的公事。

紹聖復官

紹聖元年(1094年)八月,高太后去世後,哲宗親政,又開始啟用原先被棄置的新黨。八月,三省呈遞上了呂惠卿、王中正、宋用臣三人的無罪狀,時任宰相章惇說:“呂惠卿被懲極其無名。”皇帝便讓呂惠卿復原職。

十月,又以呂惠卿知大名府。”

紹聖二年(1095年)二月,呂惠卿乞求留在京師。皇帝認為得資政殿大學士已是要員,且大名府也是要地,又問宰相章惇呂惠卿是否啟程。曾布、韓忠彥都說君子進退自如,呂惠卿乞留是無恥之舉。哲宗也僅置之一笑。

十一月,呂惠卿入宮奏對後,皇帝後對曾布說:“呂惠卿極其兇橫,其弟呂升卿也是。”

紹聖三年(1096年)十月,西夏大舉入侵鄜延路,即將以全軍圍困延安,惠卿修繕米脂諸寨迎敵。西夏軍至延州,想進攻卻無法靠近城寨,想搶掠則一無所得,想叫陣則諸將按兵不動,想南下則怕腹背受敵。停了兩天夏軍就拔營而去,趁機攻陷了金明,呂惠卿將金明被攻陷之事上報樞密院卻無回應。

戰事剛剛結束,呂惠卿便上表請求進京奏事,章惇對曾布說:“戰事剛剛結束,呂惠卿真可謂不知緩急。”李清臣說:“他或許有藉此事重回朝堂之意,我輩危矣。”十一月,進呈呂惠卿的奏章,哲宗問惠卿為何道理可以還朝,眾人皆答曰不可,於是皇帝下詔讓惠卿不必進京,有事條陳即可。

因修築了威戎、威羌二城而升為銀青光祿大夫,呂惠卿又被拜為保寧、武勝兩軍節度使。

晚年起落

宋徽宗即位後,調呂惠卿節度鎮南。因曾布與他有宿怨,他又被遷到杭州為官,而用范純粹守延州,並追究他冒領邊功之事,又被奪去節度之職。曾布罷相,他被起復為武昌節度使,知大名府。幾年後,又因上表中措辭失當而降官為銀青光祿大夫,令其辭官。

崇寧五年(1106年),起用他為觀文殿學士、知杭州。其子呂淵因為聽到妖人張懷素的話卻不揭發而獲罪,呂淵發配沙門島,呂惠卿則被追責為祁州團練副使,宣州安置,又轉到廬州。後來又被恢復為觀文殿學士,任醴泉觀使,從此任上致仕。死後,追贈為開府儀同三司。

因之前呂惠卿是依靠王安石的信任一路走到副宰相之位,而王安石離任後卻又極力打擊王安石,甚至拿出和安石的私信來詆毀他,王安石退處金陵後,也深悔錯信了呂惠卿。所以後來無論是章惇、曾布、蔡京中的誰當政,都會因為厭惡害怕其品性而不敢引其入朝,於是他一直在朝外輾轉為官至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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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背景

呂惠卿字吉甫, 泉州南安人。父習吏事,為 漳浦令。縣處山林蔽翳間,民病瘴霧蛇虎之害,?教民焚燎而耕,害為衰止。通判 宜州, 儂智高入寇,轉運使檄?與兵會,或勸勿行,不聽。將二千人躡賊後以往,得首虜為多。為 開封府司錄,鞫中人史志聰役衛卒伐木事,吏多為之地,?窮治之,志聰以謫去。終 光祿卿。

惠卿起進士

惠卿起進士,為真州推官。秩滿入都,見王安石,論經義,意多合,遂定交。熙寧初,安石為政,惠卿方編校集賢書籍,安石言於帝曰:“惠卿之賢,豈特今人,雖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學先 王之道而能用者,獨惠卿而已。”及設 制置三司條例司,以為檢詳文字,事無大小必謀之,凡所建請章奏皆其筆。擢太子中允、 崇政殿說書、 集賢校理,判司農寺。

司馬光諫其用心不正

司馬光諫帝曰:“惠卿憸巧非佳士,使安石負謗於中外者皆其所為。安石賢而愎,不閒世務,惠卿為之謀主,而安石力行之,故天下並指為奸邪。近者進擢不次,大不厭眾心。”帝曰:“惠卿進對明辨,亦似美才。”光曰:“惠卿誠文學辨慧,然用心不正,願陛下徐察之。 江充、李訓若無才,何以能動人主?”帝默然。光又貽書安石曰:“諂諛之士,於公今日誠有順適之快,一旦失勢,將必賣公自售矣。”安石不悅。

被用為翰林學士

會惠卿以父喪去,服除,召為天章閣侍講,同 修起居注,進 知制誥,判 國子監,與王?同修《三經新義》。又知諫院,為 翰林學士。安石求去,惠卿使其黨變姓名,日投匭上書留之。安石力薦惠卿為 參知政事,惠卿懼安石去,新法必搖,作書遍遺監司、郡守,使陳利害。又從容白帝下詔,言終不以吏違法之故,為之廢法。故安石之政,守之益堅。議罷 制科, 馮京爭之不得。

弟升卿無學術,引為侍講。又用弟和卿計,制五等丁產簿,使民自供首實,尺椽寸土,檢括無遺,至雞豚亦遍抄之。隱匿者許告,而以貲三之一充賞,民不勝其困。又因保甲正長給散青苗,使結甲赴官,不遺一人,上下騷動。

惠卿叛安石

鄭俠疏惠卿朋奸壅蔽,惠卿怒,又惡馮京異己,而安石弟 安國惡惠卿奸諂,面辱之。於是乘勢並陷三人,皆獲罪。安石以安國之故,始有隙。惠卿既叛安石,凡可以害王氏者無不為。 韓絳為相不能制,請復用安石。安石至,猶與共事。御史 蔡承禧論其惡, 鄧綰又言其兄弟強借秀州 富民錢買田,出知 陳州。久之,以資政殿學士知 延州。

惠卿用兵

始,陝西緣邊漢蕃兵各自為軍,每戰則以蕃部為先鋒,而 漢兵城守,伺便乃出戰。惠卿始合之為一,先搜補守兵而出其選以戰,隨屯置將,具條約上之,邊人及議者多言不可。路都監高永亨,老將也,爭之力,奏斥之。蕃部屈全乜將入寇,惠卿以近世帥臣多養威持重,乃將 牙兵按邊,啟師於東郊,遂趨 綏德,抵 無定河,歷十有八日而還。

俄丁母憂,詔於本奉外特給五萬,惠卿更請添支萬五千,御史劾之,將下 揚州取奉歷,帝曰:“惠卿固貪冒,然嘗為執政,治之傷體,姑責以義可也。”但削其誤奉,惠卿猶自辨,御史又論其方居喪,不應有言,詔勿問。

加大學士、知太原府

元豐五年,加大學士、知 太原府。入見,將使仍鎮?延。惠卿云:“陝西之師,非唯不可以攻,亦不可以守,要在大為形勢而已。”帝曰:“如惠卿言,是為陝西可棄也,豈宜委以邊事?”數其輕躁矯誣之罪,斥知單州,第二年復知太原。哲宗即位,敕疆吏勿侵擾外界。惠卿遣步騎二萬襲夏人於聚星泊,斬首六百級,夏人遂寇?延。

惠卿見正人匯進,知不容於時,懇求散地。於是右司諫 蘇轍條奏其奸曰:“惠卿懷 張湯之辨詐,有 盧杞之奸邪, 詭變多端,敢行非度。王安石強佷傲誕,於吏事宜無所知,惠卿指擿教導,以濟其惡。又興起大獄,欲株連蔓引,塗污公卿。 賴先帝仁聖,每事裁抑,不然,安常守道之士無噍類矣。安石於惠卿有卵翼之恩,父師之義。方其求進則膠固為一,及勢力相軋,化為敵仇,發其私書,不遺餘力。犬彘之所不為,而惠卿為之。昔 呂布事 丁原則殺丁原,事 董卓則殺董卓; 劉牢之事 王恭則反王恭,事 司馬元顯則反元顯,故 曹操、 桓玄終畏而誅之。如惠卿之惡,縱未正典刑,猶當投畀四裔,以御魑魅。”中丞 劉摯數其五罪,以為大惡。乃貶為光祿卿、分司 南京。再責 建寧軍節度副使、建州安置。中書舍人 蘇軾當制,備載其罪於訓詞,天下傳訟稱快焉。

復資政殿學士

紹聖中,復資政殿學士、知大名府,加 觀文殿學士、知延州。夏人復入寇,將以全師圍 延安,惠卿修 米脂諸砦以備。寇至,欲攻則城不可近,欲掠則野無所得,欲戰則諸將按兵不動,欲南則懼腹背受敵,留二日即拔柵去,遂陷 金明。惠卿求詣闕,不許。以築威戎、威羌城,加銀青 光祿大夫,拜 保寧、 武勝兩軍節度使。

復武昌節度使

徽宗立,易節鎮南。因 曾布有宿憾,徙為 杭州,而用 范純粹帥延,治其上功罔冒事,奪節度。布去位,復 武昌節度使、知大名。數歲,又以上表引喻失當,還為銀青光祿大夫,令致仕。崇寧五年,起為觀文殿學士、知杭州。坐其子淵聞妖人張 懷素言不告,淵配沙門島,惠卿責 祁州團練副使,安置 宣州,再移廬州。復觀文殿學士,為醴泉觀使,致仕。卒,贈 開府儀同三司。

惠卿逢合安石

始,惠卿逢合安石,驟致執政,安石去位,遂極力排之,至發其私書於上。安石退處 金陵,往往寫“福建子”三字,蓋深悔為惠卿所誤也。雖 章惇、曾布、 蔡京當國,鹹畏惡其人,不敢引入朝。以是轉徙外服,訖於死雲。

人物分析

皇帝的一名重要顧問

他是神宗皇帝的一名重要顧問,王安石變法的中堅者,“事無大小,安石必與惠卿謀之” 。 呂惠卿自受盧,正值 均輸法、 青苗法、助役法、 農田水利法陸續推行之時,具體內容都由惠卿親手似就,奏請並頒發的。他主管司農寺期間,“主行常平、農田水利、免役、保甲諸法”,工作出色,成績卓著,神宗皇帝贊曰:“呂惠卿言農行 ,事甚善,然尚未了五分,若司農,即天下事大定矣。” 他主管軍器監時,經一番整頓,裁定中外所獻槍刀樣式,規定槍刀質量標準, 又編制弓箭一書,供製造弓弩參照。自此,所制兵械精利,改善了 宋軍的武器裝備 ,增強了抵禦能力。 呂惠卿博學善辯。神宗稱讚曰:“惠卿進對明辯,變似美才。”他在同何守派的鬥爭中,表現了一個改革家的虎虎氣概。在變法鬥爭的第一個浪潮中,以 司馬光為代表的保守派掀起了反對青苗法的惡浪,向變法派進行圍改。司馬光、 韓琦等人以王廣廉在河北推行青苗法時,曾用“強配”的辦法,並收息3 分的個別問題為藉口,誇大其辭,任意歪曲,對青苗法橫加指責。在這股反對變法的黑風惡浪面前, 年輕的神宗皇帝有些頂不住而對青苗法產生懷疑,對王安石等變法派公開表示:“ 朕始謂(青苗法)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出命不可不審!”神宗態度的變化 引起了連鎖反應:一是王安石“稱疾居家”,奏請罷職;二是曾一度主張變法的某 些士大夫馬上改變態度,同變法派割斷關係,並攻擊變法派。

同司馬光進行廷辯

在這變法與反變法鬥爭的嚴重時刻,呂惠卿以一位改革家的大無畏精神,堅定地同其他變法派一起力挽狂瀾。他一方面同司馬光進行面對面所劇烈廷辯,針對司馬光誣衊縣官靠法令威逼室借青苗錢一事,進行義正詞嚴的駁斥,一針見血地指出此事富室為之害民,縣官為之利民。青苗錢民願取者給予,不願取者不強借。一“ 害”,一“利”,旗幟鮮明,言辭鋒利,態度堅決,刺中司馬光的要害。另一方面 ,呂惠卿又發動監司,郡守向神宗這利害關係,還“從容白帝(神宗)下詔,言終不以史違法之故,為之廢法”。與此同時,他還慮及一旦王安石離職,必定招致新法動搖的嚴重惡果,所以用各種辦法上書神宗挽留王安石。由於呂惠卿等變法派的堅決鬥爭,促進了神宗迅速改變態度。幾天后,神宗召見王安石說:青苗法,朕誠為眾論所惑,寒食假中,靜思此事,一無所害。神宗的轉變,使王安石繼續執政, 新法繼續堅定地推行,變法派取得了第一個回合的重大勝利。這個勝利的取得,呂惠卿起了很大的重大的作用,這一點王安石曾給予充分肯定,他說:“法之初行,議論紛紛,獨惠卿與布( 曾布)終始不易,餘人則一出焉一入焉爾!” 保守派並不因為失敗而止息對變法派的攻擊,相么地他們積蓄力量,變換手法 ,結成大商人——官僚士大夫——皇族、後族的寵大反變法聯盟。以三朝元老樞密 使 文彥博為首的保守派開展了一系列以反對市易法為中心的反變法活動;司馬光則 列舉“朝政闕失”6條,幾乎涉及新法的所有的措施,對變法派進行全成圍攻。 神宗在曹後(太 皇后)、高太后的壓力下,於熙寧七年四月,黜罷王安石相,出知江寧府。 罷相之前,王安石向神宗推薦呂惠卿為參知政事,神宗詔命 韓絳為宰相,呂惠卿為參政知事。這時變法派處境十分困難,外有保守派進攻,內有變法派的分化, 一向被認為是堅定的變法人物曾布和市易倡議者魏繼宗從內部反對變法,呂惠卿被任命為參知政事,可謂受命於艱難之時。

維護新法繼續推行

呂惠卿在參知政事任上,新法繼續推行, 市易法在眾人支持下,並未動搖。兩次災荒(1073-1074年)期間,呂惠卿等變法在 汴京糶賣了數以萬計的糧食,穩定了京師居民的生活。尤其是在河北、江浙等為地區,利用貯的青苗錢米,募集受災農民興建水利的從事其分工役,度過了災荒 ,這是變法前所未曾見過的。保守派所製造的藉口,在這些事實面前失去了興風作 浪的作用。可見呂惠卿有著很強的從政能力,在艱難時期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使變法派取了第三個回合的勝利。 總之,呂惠卿在王安石變法中,其才華出眾,身兼數職,肩負任而不辭;其舌辯超群,力克保守派司馬光等人的攻擊;其才思敏銳,功業卓著,深得神宗帝嘉許 ;其學識精湛,著作甚豐。南宋王稱《 東都事略》載:“惠卿有文集一百卷。莊子解十卷。”歐陽修說他“文藝優通”。王安石對他評價最中肯:“惠卿之賢豈特今 人,雖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學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獨惠卿而已。”呂惠卿不愧為北宋一位著名的政治改革家。

位列《 宋史· 奸臣傳》。雖然力行新法,但對當時的貪腐風氣無所作為,導致新法實行走樣,成為“害民”之法。學識、執政能力出眾,是變法派中投機分子的成功榜樣。

家族成員

父親:呂璹

弟弟:呂和卿、呂升卿

兒子:呂淵

個人作品

熙寧六年(1073年)三月,朝廷設經義局,令王安石為提舉,呂惠卿與王安石之子、太子中允王雱同修《三經新義》。《三經新義》對《書》、《詩》、《周禮》作出新解釋。

元豐元年(1078年),呂惠卿向宋神宗上表章,並遞上所撰《道德真經傳》4卷(收入道教經籍總匯——《道藏》),希冀作為治國之道。

其他著作還有《孝經傳》1卷、《道德經注》4卷、《論語義》10卷、《莊子義》、《呂吉甫文集》、《新史吏部式》2卷、《呂吉甫奏議》70卷、《縣法》10卷、《弓試》1部、《建安茶用記》2卷、《中太乙宮碑銘》等。其中《縣法》、《新史吏部式》、《弓試》和《奏議》,都是變法和經國治世的重要著作。

呂惠卿的著作現在可以看到的有收入《道藏》的《道德真經傳》4卷和收入南安《豐州集稿》的《縣法·序》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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