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可櫝

吳可櫝

吳可櫝 (1812——1879),字柳堂,蘭州人,故居在南府街 (今城關區金塔巷91號)。其門楣上有雙鉤木刻隸書:“吳柳堂先生故宅”。

基本信息

吳柳堂先祖是浙江人,明朝初年給一個王爺當保鏢;王爺封藩蘭州,跟到蘭州,吳家成了蘭州人。耕讀世家。清道光三十年(1850),吳柳堂中庚戌科進士,授刑部主事、晉員外郎。鹹豐九年 (1859)分校順天鄉試。因母喪扶柩歸蘭,主講蘭山書院,旋奉旨幫辦甘肅團練。守孝期滿,入都補授原官,遷吏部郎中,轉河南道監察御史。在這個崗位上,他彈劾成祿;成祿是烏魯木齊提督,滿人。俄人進犯,他不抵擋,跑到甘肅躲著;殺無辜百姓,謊報軍功。吳可讀檢舉後,只撤職、監視居住。吳認為不殺成祿,是重罪輕罰。他不乾,說:‘殺成祿謝百姓(平民憤);成家有意見的話,再殺我,謝成家’。他的話叫同治皇上怒了。非要辦他死罪,有人力挺,才刀下留人。降級,回老家。左宗棠在甘肅當頭頭,了解他;請他當了省辦大學的校長(書院,山長)。同治皇上死了,他回北京,當刑部主事;他又捅簍子,說慈禧太后,叫光緒當皇上不合祖制,應該給同治過繼個兒子,父傳子是傳統。兄傳弟,是破壞規矩。慈禧理虧,沒搭理他。他不死心,光緒五年(1879),同治奉安(入葬)遵化;他非跟著去。回來道上,薊縣馬伸橋三義廟,他不走了。說有事,叫眾人頭裡先走。他在廟裡住下,給慈禧寫報告,要求必須給同治過繼兒子,續上父傳子這規矩。指責她破壞傳統的錯誤。然後自殺,”文死諫”了。上吊沒死成,說是喝鴉片死的。枕頭邊留下給兒子的遺書和四十兩銀子。教兒子快跑,怕株連獲罪。

訊息到北京,輿論大嘩;慈禧怕於己不利。輿論導向,下旨說:“以死建言,孤忠可憫”;“按五品官例議恤”。刑部主事,六品;按五品待遇撫恤,表示從優。有老佛爺的話,別的就甭提了。辦喪事,得排場。要對得住耿介忠烈的吳可讀。輓聯、悼詩無數。李鴻章上奏摺,建議在馬伸橋給建祠堂,太后準奏。光文武百官、生前友好的“奠儀”,收了三千多兩銀子。這筆錢,買下吳可讀在南橫街住過的房子,做他的祠堂。門上懸掛“吳柳堂先生故宅”橫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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