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的意見

一、切實加強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的領導。 二、嚴格規範中國小教學用書目錄管理工作。 四、加強中國小教學用書的征訂發行管理工作。

吉教基字〔2009〕6號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教育局,縣(市、區)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有關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檔案要求,省教育廳先後制定下發了相關檔案,就理順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體制,完善教學用書管理工作機制提出了意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認真貫徹國家和省相關檔案要求,採取積極措施,切實加強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保證了我省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學校教學秩序。但個別地方和學校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檔案要求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教學用書管理缺位,違反規定組織征訂教輔資料,加重學生負擔的現象仍然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加強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的領導。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是各級基礎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要工作,按照《省教育廳、省高校工委貫徹落實〈吉林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實施辦法〉的工作細則》要求,全省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牽頭,省教材辦負責教學用書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要按照省教育廳工作職能分工,根據本地實際,建立和健全基礎教育主管科室統籌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的機制,協調紀檢監察部門切實加強中國小教學用書的監管,規範學校教學用書秩序,保證國家相關政策貫徹落實。
二、嚴格規範中國小教學用書目錄管理工作。全省中國小教學用書,由省教育廳負責轉發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學用書目錄》,制定下發《吉林省基礎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學用書選用目錄》,除此之外,取消一切教學用書推薦目錄。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七部委規定,任何部門和單位不準向中國小校下發除教育廳規定目錄之外的教學用書和教輔用書推薦目錄和征訂單,不準組織統一征訂省教育廳規定目錄外的教學用書和教輔材料,違者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基礎教育教學用書選用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時間性很強的工作。各地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教學用書選用工作的檔案要求,認真做好工作。為保證教學工作的連續性,每一學科教材版本一經選定,在使用過程中不得中途更換其他版本的教材。鑒於目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施過程中中國小教材變化較大的實際,各地中國小起始年級教材版本選用暫不變動,特殊變更須經省教育廳批准。
四、加強中國小教學用書的征訂發行管理工作。中國小教學用書征訂工作,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責任制度,及時轉發省教育廳規定目錄,不準夾帶任何其它目錄和訂單。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組織征訂,按學科、版別、冊次填寫征訂單,征訂單一式三份,報縣(市、區)教育局和發行單位,縣(市、區)教育局匯總後報市(州)教育局和省教材辦備案。
五、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管理工作。全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教科書免費提供,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具體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確保政府採購資金的使用效益,避免損失和浪費。同時,維護廣大學生的正當權益,使國家的這項政策惠及每個農村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由學校核准實際在校學生數,按要求填寫預訂數,逐級上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征訂發行工作的監管,定期檢查審計,確保數字準確,及時準確發行到位。發行部門要依照契約約定將各種免費教科書送達全省農村中國小校,並負責合理的調換。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組織驗收,並如實填寫驗收單。省教育廳依據省教材辦審核匯總的全省免費教科書統計數據,會同省財政廳進行政府採購,劃撥免費教材經費。
六、部分教科書循環使用須按照《吉林省義務教育循環使用教科書管理辦法》(吉教基字[2008]5號)開展工作。各地教育局要責令所轄學校成立義務教育循環使用教科書管理領導小組,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對循環使用教科書的登記、發放、回收、統計、消毒、保管、更新等工作作出具體規定,指定專人負責循環教科書的使用管理工作。要為基層學校添置配備必要的圖書儲存、消毒設備和設施,保證循環使用教科書工作的順利進行。
七、中國小教學用書的編寫審定工作要嚴格執行教育部《中國小教材編寫審定管理暫行辦法》。省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定期組織對我省地方課程教材、免費輔助學習資源和課外教輔材料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報省教育廳備案。課外教輔材料審定結果向社會公布,供全省中小學生課外學習參考選用。未經省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各種教學資源不準進入學校的各項教學活動。
八、加強對學校教學用書的監督檢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加強對中國小校教學用書工作的監督管理,要深入基層學校,調查了解教學用書管理工作情況,組織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基礎教育教學用書管理工作的問題,並加以解決。省教育廳將對中國小教學用書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或不定期的抽查,並聯合行政執法部門,打擊盜版、私編亂印和向學生推銷各種名目的教輔材料等活動,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穩定。對違反規定組織征訂發行、教學用書管理混亂的學校和個人,要堅決查處。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