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盧辛斯基

史盧辛斯基,波蘭足球運動員,身高180厘米,對進球的感覺非常出色。

基本信息

簡介

史盧辛斯基(JaroslawStrozynski,1977年11月24日——),是一名波蘭足球運動員,身高180厘米,對進球的感覺非常出色。

球隊陣容

中場

K.科瓦茲克,A.巴克,丹平齊基

後衛

比安歷,史凱西比,洛辛斯基,卡巴辛斯基

足球

項目簡介

足球被稱為“世界第一運動”,最早起源於中國古代的一種球類遊戲“蹴鞠”,後來經過阿拉伯人傳到歐洲,在英國發展成了現代足球。奧運會足球比賽始於1900年法國巴黎奧運會,在1908年的倫敦奧運會上成為正式比賽項目。1996年,女子足球進入奧運會。1984年國際足聯做出了在歐洲和南美洲參加過世界盃決賽的職業球員不得參加奧運會足球賽的決定。1988年國際足聯在此基礎上又做了如下規定:奧運會男子足球運動員年齡限制在23歲以下,每隊允許有3名超齡球員;女子比賽則無此限制。2012年倫敦奧運會將產生男足和女足兩枚金牌。
奧運足球比賽分兩隊參加,每隊11人(比賽期間每隊允許替換三名替補球員),不得少於7人,其中必須有1名守門員。全場比賽為90分鐘,分上、下兩個半場,每半場45分鐘。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比賽中有1名主裁和2名邊裁,每個半場,主裁判可以根據場上的傷病和換人耗時情況進行補時。如果比賽必須決出勝負,則90分鐘內兩隊若打平,進行上下半時各為15分鐘的加時賽,若依然打平,則通過罰點球分出勝負。
國際足聯核准的標準足球周長在68.5-69.5厘米之間,重量在420-445克之間,用牛皮做殼,橡膠做膽,比籃球小。足球運動員主要以腳支配球為主,但也可以使用頭、胸部等部位觸球;除守門員外,其他隊員不得用手或臂觸球;如果守門員出了本方的禁區,也不能用手或臂觸球。

比賽規則

足球比賽由一名裁判員,兩名助理裁判員,一名第4官員擔任裁判工作。裁判員有場上最終判決權,決定比賽時間是否延長、比賽是否推遲和中止。助理裁判員的職責是示意越位及球出界,協助裁判員的場上判罰,但沒有最終判決權。
當球的整體從球門柱間及橫樑下越過球門線,而此前未違反競賽規則,即為進球得分。
足球比賽中出現的一些嚴重犯規,裁判員要出示紅、黃牌。如果是惡意犯規或暴力行為要出示紅牌。故意手球、辱罵他人或同一場比賽同一人得到兩張黃牌時,也要被出示紅牌。比賽中,有違反體育道德行為,用語言和行為表示不滿的就要被出示黃牌。連續犯規、故意延誤比賽、擅自進出場地的隊員也要被出示黃牌。
足球比賽的自由球分直接自由球和間接自由球,防守方都要退出9.15米線以外。罰點球時,雙方隊員不能進入罰球區。如防守方進入罰球區,進球有效,不進則重罰;如進攻方進入罰球區,進球應重踢,如不進則為防守方球門球。在罰球點球時,守門員可以在球門線上左右移動,但不可以向前移動。
足球比賽構成越位要滿足以下條件,在同伴傳球時腳觸球的瞬間,在對方半場內如果同伴的位置與最後第二名對方隊員的位置相比更靠近對方球門線並且參與了球隊進攻,這時該隊員處於越位位置。

觀賽禮儀

不得辱罵球員和裁判,不得做出影響他人看球的行為,不得攜帶含有酒精的飲料以及危險物品入場,不得吸菸。不要亂扔紙屑,賽後攜帶垃圾出場。
足球比賽形勢變幻莫測,球迷的情緒隨時可能失控,既要注意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也要自我克制,不要參與衝突。
史盧辛斯基 - 波蘭的體育 波蘭是東歐的體育強國,於1924年開始參加奧運會,除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外,波蘭參加了其他各屆奧運會,上屆在雅典取得3金2銀5銅。游泳是波蘭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上的爭金重點,其他如舉重、田徑(競走)和賽艇有望獲得獎牌。此次,波蘭將派出約250名運動員參加第29屆北京奧運會,其中包括34名男、女排球運動員和21名男子手球運動員、24名排球運動員和14名前往北京的手球運動員。這將是波蘭自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後派出的最大規模的奧運代表團。
舉重是波蘭體育的強項,歷屆奧運會上都有上乘表現,擁有一批實力較強的運動員。60年代的巴扎諾夫兩獲奧運會金牌、三獲世錦賽冠軍;80年代的謝維連、古托夫斯基;90年代的謝米翁、沃爾希扎涅基、馬拉克等等,都是一度叱垞風雲的人物。游泳是波蘭人在北京奧運會必爭的奪金點,上屆奧運會波蘭游泳選手就有出色的表現,其中游泳女將傑德扎齊克就拿下女子200米蝶泳第一,同時她還獲得2枚銀牌。此外,摔跤、擊劍、拳擊、足球、田徑和射擊也是波蘭的比較擅長的項目。

波蘭的體育

足球、田徑和射擊也是波蘭的比較擅長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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