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史彤彪,1962年生,山東昌邑人。1981年至1988年在中國人民大學讀法律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後留校任教至今,法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理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律史學會理事。1981年——1988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接受本科和研究生教育。1988年留校任教,從那以後始終與人大的命運相連。掐指算下來,自己也算是個老人大人了。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師從呂世倫和谷春德兩位教授,研習西方法律思想史。十幾年後,又拜曾憲義教授為師,獲得法律史博士。研究領域
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法律史和比較法律文化。社會兼職
全國西方法律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律史學會理事。榮譽獎勵
曾先後兩次被評為先進個人:1988-1989年,參加北京講師團,在順義縣木林中學擔任國中一年級(4個班)的英語教學,每周24節課。被評為先進個人。 2005—2006年,積極支持中組部的“西部對口支援計畫”去援疆,掛職於新疆財經學院法學系。被評為先進個人。
論文
兩個不受法律保護的思想家,法學家茶座第26輯(2009年5月)法庭語言的力量,法學家茶座第22輯(2008年4月)
21個關於美國律師的笑話,法學家茶座第20輯(2008年2月)
貧富之間的司法平等,法學家茶座第19輯(2008年1月)
幸福的德國豬,法學家茶座第16輯(2007年4月)
自然法思想對民法和國際法的貢獻,北京行政學院學報2007年第3期。
交強險費率浮動合理 具體操作待改善,法制日報2007年6月24日。
從理性和制度角度審視“農民工陪審員”,法制日報2007年5月27日。
美國憲法中外國人的智慧,政治與法律2006年第6期。
在宣誓中培養對法律的感情,法制日報2005年12月1日。
法國大革命前期的權力分離,北京行政學院學報2005年第6期。
為北京“禁放”鼓與呼,人民法院報2005年2月21日、28日。
魚兒自由是因為生活在法律之下,人民法院報1月13日。
孟德斯鳩錯了?人民法院報2005年4月4日。
用規則看守的世界叫天堂,人民法院報2005年1月17日。
口香糖禁又何妨,人民法院報2005年1月31日。
法律向垃圾郵件宣戰,人民法院報2005年1月10日。
當今女性權益喜憂交加,人民法院報2005年3月28日。
嚴厲的愛,人民法院報2005年4月11日等。
著作
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憲政理論與實踐,獨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中國法律文化對西方的影響,獨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
威嚴與尊嚴——中西法律文化巨觀比較,獨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
反社會心理,獨著,中國青年出版社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