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小戲是指由“民間歌舞”與“民間曲藝”或“說唱藝術”結合發展而成之劇種,因此在雜技中擷取“歌”與“舞”之要素,便成為“歌舞小戲”。由此可見,小戲是民眾或民間藝人創作或傳播的小型歌舞劇,反映出民間生活趣味與思想情感。小戲之劇中腳色簡單,多無完整故事情節,演出內容詼諧逗趣,表演時無固定舞台,而其表演形式則深具鄉土歌舞色彩。
劇種興起之初,劇中女性腳色多由男性扮演。就演員人數而言,一人單演稱為“獨腳戲”;一旦、一醜合演稱為“二小戲”;至於一醜、二旦之組合則稱為“三小戲”。就裝扮歌舞而言,皆“土服土裝而踏謠”,亦即穿著當地平常服裝,以土風舞之步法,唱踏當地歌謠。
陣頭是指不具備完整戲曲條件的民間歌舞小戲,通常在迎神賽會或其它節慶時做出陣遊行或野台演出。台灣民間陣頭,一般可分成“文陣”與“武陣”,“‘文陣’歌舞性質濃厚,娛樂性強,有故事情節,有對白,有完整的後場伴奏,使用樂器包括曲調樂器與打擊樂器,表演形式大多為載歌載舞。”如車鼓弄、牛犁陣、牽亡歌陣、打七響及桃花過渡等;“‘武陣’則宗教性質強烈,多帶有武術表演,後場伴奏樂器大多只使用鑼、鼓、鈸等打擊樂器,目的在增加熱鬧喧闐的氣氛,活動力也較文陣為大,表演形式大多為只舞不歌。”例如宋江陣、跳鼓陣、獅陣及龍陣等。
根據黃文博之調查,台灣民間陣頭近百種,就其種類言,雖可以“文陣”與“武陣”來區分,但又可細分為宗教陣頭、小戲陣頭、趣味陣頭、香陣陣頭、音樂陣頭及喪葬陣頭等六種。其中的小戲陣頭指帶有民間小戲味道和色彩的陣頭。林茂賢則將民俗陣頭依其表演性質,概略分為宗教性、遊藝性、音樂性、體育性、歌舞性及特技性等六類,其中的歌舞性陣頭,則包括車鼓陣、牛犁陣、桃花過渡、七響陣……等陣頭。
此外,黃玲玉就表演形式,將台灣河洛陣頭分為載歌載舞的陣頭、只舞不歌的陣頭、只歌不舞的陣頭、不歌不舞純樂器演奏的陣頭,以及不歌不舞純化妝遊行的陣頭等五類。載歌載舞的陣頭,“其特徵為有完整的後場伴奏、有故事情節、有對白、娛樂性強、活動力較小,如車鼓陣、牛犁陣、竹馬陣、七響陣、番婆弄、才子弄、桃花過渡,……。”此類大抵屬於黃文博所指的“小戲陣頭”,亦即一般所稱的“小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