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大學教育先進西維吉尼亞大學主修英文和拉丁文,後來受到神經學教授約翰斯頓(John Black Johnston)的影響而將興趣轉向生物學,1910 年畢業後成為匹茲堡大學教員,不久獲該校理學碩士學位。1914 年獲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遺傳學哲學博士學位。在修讀博士學位期間,他以心理學為副修,並曾為當時行為學派創始人 J.華生的學生和研究助理,此後他們師生二人一直維持良好關係,在連續 4 年之間,他們二人聯名發表的心理學專題研究論文多達 14 篇。
1917-1926 年,拉什利任教於明尼蘇達大學。在此期間史丹福大學心理學系主任,也是當時著名智力測驗心理學家 L.推孟,曾向學校推薦拉什利到該校任教。惟當該校校長訪問明尼蘇達大學正擬聘請拉什利時,適巧從一位年輕教授口中得知他不修邊幅,衣衫襤褸,長髮披肩,戴鉗形眼鏡等行徑,因而返校後否定了推孟的推薦。1926-1935 年間,拉什利擔任芝加哥大學教授,在此期間他開始大腦生理心理功能的研究,並於 1929 年出版《大腦機制與智慧型》一書。1935-1952 年任哈佛大學教授,並在 1942-1955 年間,兼任耶克斯靈長類生物實驗室主任。1955 年退休,1958 年在法國度假期間意外生病而去世。
貢獻
拉什利以研究白鼠的形狀視知覺和有關學習和記憶的腦功能而聞名,他在心理學上的貢獻,主要在於生理心理學方面的研究,特別是以下兩項:
1.探索大腦神秘黑盒子 拉什利在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追隨華生從事心理學研究時,華生曾經指稱“大腦是一個無法研究的神秘黑盒子”。此話引起拉什利的興趣,他決心根據當時已發現的大腦功能分區化的理論,進而探究條件反射學習的神經生理機制。他想研究的問題是,當動物經由經典條件作用學到某種特定的條件反應後,動物腦神經系統中的各部位究竟產生了什麼變化,是否真的留下所謂的記憶痕跡(memory trace)。經過無數次動物實驗後,拉什利並未發現動物學得的行為與大腦特殊部位有何密切的關係。
2.大腦分區功能研究 1917 年,他與 S.I.弗朗茲從事大腦切除對白鼠行為影響的實驗,以後又用猴子和猩猩等動物進行了大量研究。拉什利在 1929 年出版的《大腦機制與智慧型》一書,系統地闡述了大腦功能的兩大原理:
整體活動原理(principle of mass action):指在個體從事學習時,大腦皮質的各部位是一起參與活動的,而不是某一特別區域發生作用。學習和記憶的效率與大腦受損壞的面積大小成比例,而與損壞的部位無關。拉什利曾訓練貓逃脫迷箱學習,學得逃脫行為後,將貓的大腦皮質某些部分切除,再放回迷箱中實驗時,發現此貓已喪失學得的逃脫行為。若此時再加以訓練,則仍會再度學到逃脫行為。由此可見,動物的學習不靠大腦的分區作用,而是大腦整體的聯合作用 【2】。
等勢原理(principle of equipotentiality):指在學習時,大腦皮質的每一部位是一樣重要的,對個體學習發生同樣的作用。大腦皮質某些部位切除後,其他部位照樣可以發揮各該部原有的作用。如將白鼠的視覺區破壞,它雖失去辨別形狀的能力,但仍能辨別光線的強弱,從而達到學習的目的 【3】。拉什利研究所得的結論是:記憶痕跡並非存在於大腦皮質的某一特定部位,而是存在於大腦皮質所有發生功能的部位,而且各部位對保留學得活動而言,其作用是等勢的。
華生所倡導的行為主義,自始即強調采純科學的方法研究行為,他的弟子拉什利的生理心理學研究,雖然在研究發現上未能研究符合華生的論點(華生認為個體行為是多個連串反應集合而成的,而拉什利則發現大腦是整體活動的),但在科學方法上卻對華生予以有力的支持,故而一般將拉什利的心理學思想列為行為學派之下討論。
他於 1929 年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主席,1930 年當選為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