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提供交通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供對策。(三)組織協調對全縣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處置、調解工作。(四)組織協調對全縣交通事故逃逸案的偵破工作。(五)組織實施對全縣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的掛牌、定期檢驗、安全檢查工作和汽車二級保養廠家的監督、檢查工作。(六)組織實施對全縣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登記、發證、培訓、考核、審驗、監督、申報、管理和教育工作。(七)維護交通秩序,疏導交通,強化路面控制,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指揮交通、排除阻塞、確保全全暢通。(八)維護公路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公路上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打擊車匪路霸。(九)堵截逃犯及其它犯罪嫌疑人。(十)依法查處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行為。(十一)接受公民報警。(十二)救助遭受意外受傷、突然患病或者遇險的人員。(十三)公安部規定、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履行的其他職責。(十四)大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提高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十五)參與我縣道路交通建設,停車場和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則。(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位地址
南城縣建昌大道67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