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條例規定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 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發展戰略,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社區教育、掃盲等工作;指導、協調區縣及市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四)主管全市教育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有關人事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師範類畢業生的來寧就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五)負責全市教育法制建設工作,指導區縣、學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維護和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拔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城市教育費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費、人民教育基金;歸口管理國(境)外對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貸款;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的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審計直屬學校(單位)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
(七)根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各類學校布局調整工作,指導、監督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審批學校土地的使用與調整。
(八)綜合管理全市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規劃、指導各類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學研究;規劃並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的考試、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
(十一)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十二)領導教育系統各單位和黨的關係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上述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思想政治以及統戰、群團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有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孫百軍
市教育局局長
孫百軍同志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兼管市教育局辦公室(合署)、人事處、發展規劃處、財務處。
張 生
市委教育工委書記
張生同志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兼管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合署)、組織處、教育督導室(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夏 瑩
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
夏瑩同志協助張生同志分管組織處、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分管宣傳與德育工作處(團工委)、機關黨委、機關工會、離退休幹部處,聯繫老年教師公寓。
潘東標
市教育局副局長
潘東標同志分管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處、學校建設管理處、中等專業(走讀)學校(職工中等專業學校)、職教(成人)教研室(南京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化教育館(教育信息中心)、教育裝備與勤工儉學辦公室、職業教育學會、社會力量辦學協會、成人教育學會。
張利明
市教育局副局長
張利明同志分管中學教育處、教學研究室、教育科學研究所、教師培訓中心、普通高中會考辦公室、教育學會、考試研究學會、陶行知研究會。
鮑雅娟
市教育紀工委書記
鮑雅娟同志分管紀工委、監察室、審計處。
周 鵬
市教育局副局長
周鵬同志協助孫百軍同志分管發展規劃處;分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中國小衛生保健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祁壽東
市教育局副局長
祁壽東同志協助孫百軍同志分管人事處;分管高等教育與師資培訓處、學校安全管理處;兼任市教育局(教育工委)新聞發言人,分管教育新聞宣傳工作。
黃 輝
市教育局副巡視員
黃輝同志協助孫百軍同志分管市教育局辦公室(合署)、財務處,協助張生同志分管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合署);分管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辦公室)、教育志辦公室、教育史館。
楊林國
市教育局副巡視員
楊林國同志協助張生同志分管教育督導室(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分管初等教育處(市托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處)、語言文字工作處(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處室職能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督查、信訪、機要、文書檔案、保密、年鑑、新聞宣傳和本系統社會 團體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接待工作。
政策法規處
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戰略規劃,組織研究有關教育的重大課題;組織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法制教育、宣傳和執法檢查工作;承辦教育 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等工作。
中學教育處
綜合管理全市普通中學(含民辦中學)教育工作;參與普通中學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 改革工作;牽頭制定普通中學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情況;制定全市普通中學教育教學工作計畫,指導普通中學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推廣;負責普通中學德育和中 學生科普工作;研究制定普通中學招生政策;巨觀管理普通中學的學籍。
初等教育處(市托幼工作領導國小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市國小(含民辦國小)、托幼(含民辦托幼)教育工作;參與初等教育(含學前教育) 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牽頭制定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情況;制定全市國小教育教學工作計畫,指導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 成果的推廣;負責國小德育和少年兒童科普工作;研究制定國小招生政策;巨觀管理國小的學籍;統籌管理特殊教育。
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處
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參與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 情況;組織實施全市掃除青壯年文盲的鞏固提高工作;指導協調部門、行業和企事業單位發展職業教育,參與審核(批)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設定;參與制定職業教育和成人中專招生計 劃和招生辦法;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協調農村、城市教育綜合改革,牽頭負責全市社區教育工作。
高等教育與師資培訓處
綜合管理市屬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教育工作;參與制定高等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與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學校的專業設定與調整;參與制定市屬高校招生計畫;牽頭制定師資培 養、培訓的有關措施;管理全市各類學校師資隊伍培養和培訓、進修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教師繼續教育和學歷進修工作。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綜合管理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科技教育工作;參與制定學校體育、衛生 健康、藝術教育和科技教育的有關辦法和措施,並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學校開展體育、衛生 健康、藝術教育和科技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牽頭負責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的科技教育、衛生健康教育;組織協調學生體育競賽、藝術交流和科普活動;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學生軍訓 和科普基地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體育、藝術人才培養工作;指導和監督學校飲食衛生工作。
人事處
研究制定全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管理教育系統各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師範院校畢業生來寧就業指導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 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管理直屬學校(單位)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聘任工作;受市職稱管理部門委託,組織有關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教職工評優 表彰和行政懲戒工作;辦理市區教育系統教職工調配、招工和錄用幹部工作。
發展規劃處
研究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招生計畫;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綜合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與結構調整工作以及辦學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學校(含民 辦)設定、更名、撤銷、調整的審核和報批工作,審批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設定;牽頭組織制定各類學校建設標準;牽頭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管理教育技術裝備計畫安排;負 責全市各類教育事業發展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財務處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指導檢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財務工作,指導和協助管理學校規範收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的規章和辦法,做好城市教育附加、教育地方 附加費、人民教育基金、社會辦學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工作。
審計處
制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有關制度和規定;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審計直屬學校(單位);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和案件。
學校建設管理處
統籌規劃和指導各類學校建設和校園管理工作;編制市屬高校和直屬學校(單位)的基建計畫 和專項資金安排,承擔其基建工程的報批工作;參與審批全市城市建設中教育設施配套規劃 方案;負責徵收建房教育地方附加費的有關工作;指導各類學校的後勤管理、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管理直屬學校(單位)的房地產和固定資產;牽頭管理學校的安全工作。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教育系統出國(境)留學、教育 援外工作;指導學校對外籍專家、教師和境外來寧留學、進修考察人員的管理工作;參與審 核國(境)外合作非學歷辦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外事 工作。
組織處
巨觀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工作;負責黨的關係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學校(單位)黨的 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和管理工作;承擔直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管理和幹部隊伍建設的 有關具體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參與對系統內有關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組織實施教育系統 專家和拔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宣傳與德育工作處(團工委)
負責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在全市教育系統的宣傳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統戰工作;牽頭制定全市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和學校德 育工作規劃;牽頭負責師德建設和學校德育工作,牽頭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政治穩定工作;負責黨的關係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學校(單位)共青團、少先隊建設及日常管 理工作。
教育督導室
制定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和有關規章制度;代表市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幼稚園)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和教育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評估和指導;對全市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以及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
語言文字工作處(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語言文字工作;參與制定語言文字社會管理的法規、規章;指導推廣國語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學校、社會規範使用文字的工作;負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的日常工作。
監察室(紀工委)
監督檢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務院、省、市政府決定和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協助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領導班子組織協調機關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委託辦理的其他事項。
老幹部處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老幹部工作各項方針、政策;為教育局機關和基層單位老幹部提供政策性服務;指導、協調市屬高校、直屬學校(單位)老幹部工作;聯繫市老年教師公寓;聯繫南京退離體教育工作協會;協調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為老同志參與關心下一代工作提供服務。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有關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