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定付息票據貼現

協定付息票據貼現是指賣方企業(收款人)在銷售商品後,持買方企業(付款人)交付的未到期商業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辦理貼現,並根據買賣雙方協商,分擔支付票據貼現利息的票據貼現行為。特點是:1、促進資金周轉,降低融資成本,滿足特定商業結算模式下,企業的個性化需求,付息方式靈活方便;2、買賣雙方在票據交易中可自行商定各自所承擔的票據貼現利息。適用於買賣雙方合作關係比較緊密且融洽的企事業單位客戶。

協定付息票據貼現是指賣方企業(收款人)在銷售商品後,持買方企業(付款人)交付的未到期商業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辦理貼現,並根據買賣雙方協商,分擔支付票據貼現利息的票據貼現行為。
二、重要屬性
1、貼現金額:付賣方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賣方應分擔的票據貼現利息,買方分擔的貼現利息借記買方企業存款帳戶。
2、期限:貼現的期限從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最長不超過6個月。
3、利率:貼現利率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範圍內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產品特點
1、促進資金周轉,降低融資成本,滿足特定商業結算模式下,企業的個性化需求,付息方式靈活方便;
2、買賣雙方在票據交易中可自行商定各自所承擔的票據貼現利息。
四、適用對象
買賣雙方合作關係比較緊密且融洽的企事業單位客戶。根據商務結算條件,雙方共同承擔貼現融資利息。
五、申請條件
1、買方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
(2)買賣雙方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或債權債務;
(3)銀行要求滿足的其他條件。
2、賣方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
(2)買賣雙方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或債權債務;
(3)銀行要求滿足的其他條件。
六、申請資料
1、買方企業辦理貼現業務所需材料:
(1)賣方付息額度使用申請書;
(2)供應商清單;
(3)銀行授信業務要求的其他材料。
2、賣方企業辦理業務所需材料:
(1)貼現申請書;
(2)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複印件;
(3)對應的有關交易契約或協定、增值稅發票複印件等足以證明交易背景真實性的書面材料;
(4)相關財務報表;
(5)貸款卡複印件及密碼;
(6)商業匯票原件;
(7)業務銀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七、申辦程式
1、買方或賣方企業向銀行提出授信申請;
2、銀行根據授信業務有關規定對買方或賣方企業實施授信;(對買方企業實施授信的,在授信額度內為其承兌銀行承兌匯票或貼現其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對賣方企業實施授信的,在授信額度內貼現其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
3、買、賣雙方企業在業務銀行開立存款帳戶;
4、 銀行與買、賣雙方企業簽訂《協定付息票據貼現業務協定》,買方授權銀行將其承諾的票據貼現利息直接借記其存款帳戶,賣方承諾承擔的貼現利息自票據貼現款中直接扣收,實付貼現資金貸記其存款帳戶;
5、賣方持買方交付的商業匯票向銀行申請辦理貼現;
6、銀行按規定審查確認商業匯票和貿易背景真實性、合法性後,辦理票據貼現;
7、票據到期,銀行向買方企業辦理托收。
八、收費標準
貼現利率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範圍內由雙方協商確定,買賣雙方各自分擔支付的票據貼現利息通過契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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